前幾天選舉,
因為我的選區除了做很久的那個人以外都是不認識的,
所以我很認真的看了政見跟所屬政黨的理念,
刪除了完全不喜歡的後就剩下兩個,一個是家人支持的,一個是我覺得還可以的
一個雖然政見沒說,但就是很想統一,
一個是政見可以,但有過負面報導,而且支持廢死,
在成為中國人跟讓一些該死的殺人犯活下來之間我選擇留人活口。
看開票時跟男友討論到我上面說的這些掙扎後,
他倒抽了一口氣說:我沒想到你支持死刑
我說:殺人償命不是很正常嗎,
而且要是抓到的是現行犯那就更不用煩惱啦,沒有誤判的問題,
很多殺人犯關個幾十年然後假釋再出來殺人,那被殺的人也很衰,
要是那個犯人死了或關一輩子不能出獄那他也不會被殺。
男:可是你不覺得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很可怕嗎?
如果今年是精神病犯呢?
你認為一個殺人的人未來沒辦法改變嗎?
我:精神病犯就必須關起來吧,有傷害頃向的人放出來也很危險,
我不認為各故意殺人的人未來會有多大的改變,就算會也太遲了,
而且要不要原諒犯人應該由受害者家屬決定,
我覺得讓受害者家屬執行死刑也不錯。
男:用情緒來決定判決很危險,由受害者家屬執行死刑現在是有一些落後國家有這樣的法
律,但結果很恐怖,我認為這是最糟的解決方法。
我:但台灣的法律跟執行成效來看我沒辦法同意廢除死刑,況且你要是不殺人這條法律跟
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不是嗎?
男:所以你認為政府可以殺人嗎? 我還是覺得讓政府擁有殺人的權利是很可怕的事。
最後的討論還是沒有達成共識,
我是覺得在台灣要是死刑廢除了,你殺了人反正也只是被關一輩子的事,表現好說不定能
提早出獄,
我是覺得現行犯不適用在廢死上面,
其他人還有討論空間,畢竟台灣執法判決我覺得誤判也很多。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反廢死的理由是因為不希望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
滿有趣的論點,
有稍稍動搖我本來反對廢死的想法,
不知道有沒有人也聽過一些比較不一樣的看法?
剛剛很多留言說我不相信台灣法律的公正度所以主張反廢死,
字面上看起來好像很奇怪,
但我是主張現行犯要是被抓到就可以有死刑,一個殺雞儆猴的概念,
但要是是靠證據兜起來的嫌疑犯就必須再看看,
希望這樣解釋有稍微清楚一點。
然後大家真是不好意思啊,
我以前真的沒讀什麼資料,所以才會覺得男友的想法很特別,
但這個討論串因為板友們不同見解的留言而變得比我本來想討論的方向還有意義,感謝大
家參與討論!
前幾天也才發現我男友支持廢死 而跟我不一樣 但他不說為什麼就沒討論了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1-19 16:15:00其實這個說法一直是反廢死裡面很有力的論點
而且 我不想政府浪費錢去養殺人犯一輩子 除非他們吸空氣就可以活我想可以考慮支持~
為甚麼不是在一個正義公正的法律底下才有應該有死刑?
如果一個法律系統不正義不公正,你會相信這體系的判決?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6:17:00不希望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 是廢死很有力的論點好嗎?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6:18:00你真的研究過廢死? 我是支持你男友的說法的
不支持 現在已經很難判死了廢死不是讓壞人更肆無忌憚?
台灣的社會風氣如果50年不變 那死刑就會執行50年這跟有多少廢死聯盟 廢死民代沒有關係更別提那個中國黨的總統 就是現在死刑很難執行的元凶
作者:
bowl (波!)
2016-01-19 16:21:00我覺得政府之所以是政府 那就是因為擁有國家的決策能力包含保護善良公民的安全 如果我們地很大 有一個空間可以容納殺人犯 政府也有錢可以養這些殺人犯 那或許ok 可是現在就是因為監獄根本不夠關 政府也不是很有錢 放出來的風險是無辜人民承擔...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1:00目前學界反廢死主要論點就是不認為國家該有殺人的權力啊一直都是在講這點 建議你可以多瞭解另外 如果沒有足夠正義且公正的法律系統 但有死刑其實也很可怕耶 看看對岸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4:00以上提供另一個思考的角度
那重點應該放在正義公正的法律系統而非廢死吧?我覺得啦
作者:
zvezda (star)
2016-01-19 16:25:00同意J大
作者:
tryfi (某部分卻像殘廢了。)
2016-01-19 16:27:00你去看廢死的網站應該比你在這邊聽鄉民一句一句講好了解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6:27:00我覺得 反廢死之前應該先了解廢死的主張後再來思考
作者: lexi1242 (Lexi) 2016-01-19 16:28:00
那在沒有足夠的正義且公正的法律系統前該怎麼辦呢?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6:28:00不然兩邊的爭論只是空集合而已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6-01-19 16:28:00妳覺的政府和司法效率不彰所以主張政府可以殺人
作者:
andyab (盆栽)
2016-01-19 16:29:00你對法律執行與成效有疑慮卻相信政府執行死刑?
作者: lexi1242 (Lexi) 2016-01-19 16:31:00
我是不相信政府的法律系統有多完善啦 所以不支持死刑
作者:
Lipius (Lipius)
2016-01-19 16:31:00問題是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百分之百正義、公平、零失誤的法律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31:00
廢除死刑 重刑犯要怎麽隔絕避免一般人受害是個很大的問題
作者:
Navel (我不是原來的肚臍)
2016-01-19 16:31:00以前有個台灣人在廁所寫了幾句話就被抓去槍斃了喔!
作者:
ckky123 (WMF)
2016-01-19 16:32:00就算賦予政府殺人權利,支持死刑不代表政府可以隨意殺人不是嘛?所以人民你們自相殘殺,被殺的算你衰你活該不甘我政府的事喔,殺人的關一關用納稅錢來養,有悔意心情好就放你出來,你有悔意死掉的人就能復活喔?尤其是那種現行犯還可以一直上訴根本浪費資源。
作者:
Lipius (Lipius)
2016-01-19 16:32:00樣的現實中,到底要不要賦予國家機器殺人的權力就值得深思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33:00
如果不相信法律系統 連其他刑罰都不該有
JayceLai 可惜目前沒有一個國家有完美正義公正的法律
作者:
deeryi (deer)
2016-01-19 16:36:00完全不能接受廢死
全部丟到一個小島讓他們自生自滅好了 流放刑 選我正解
作者:
hardyguu (hardyguu)
2016-01-19 16:37:00為什麼納稅人要養他們?他們如果可以一邊坐牢一邊養自己那廢死也無所謂
「不殺人這條法律和你沒關係」不一定成立喔,例如那個
你說冤獄我能理解 但是現行犯還不能死刑 廢死真的很會
賦予殺人的權力很可怕,而賦予限制自由的權力就不可怕嗎?
為什麼用我的納稅錢要養流浪狗 放流浪狗自生自滅好了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01-19 16:38:00法律系統的不公正應該是要進行司法改革 跟廢不廢死沒有最直接的關連
不然蓋個競技場 自己的命自己救 反正他們這麼愛殺人
而且法律是通則,現行犯之殺人犯跟不是現行犯一個會死刑一個不會不就是鼓勵大家精進殺人技巧嗎...
從社會契約的角度 國家本來就是犧牲一部分自由而形成
法律不就這樣 證據不夠管你是不是殺人都無罪啊這和精進殺人有什麼鳥關係 現在是在講廢不廢死啊既然廢死認為國家不該殺人 那就讓犯人自己自生自滅啊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6:43:00我支持廢死就是不想給政府或是任何人合理化殺人這行為
作者:
OPissue (OPissue)
2016-01-19 16:43:00我也認為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別人生死 不過我認為對社會有危害的人應該終身監禁
政府不該殺人 所以我們把一個殺人魔關起來當吉祥物養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5:00
終身監禁逃出來誰倒楣? 還是一般人倒楣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45:00死刑犯在監獄裡是要工作賺錢的,除了支付他自己生活外還有賠償金,納稅錢其實沒有你想像佔得多
死者的命真賤 突然覺得殺人犯的命好尊貴 乾脆開放觀光
作者:
animatu (小孩)
2016-01-19 16:46:00支持死刑,我不想要辛苦繳的稅養一堆無期徒刑的犯人到老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6:46:00我覺得支持死刑跟反廢死是兩種不同的意思,你可以支持死刑,因為覺得那樣很合理,但如果是要反[廢死],就請先去查資料瞭解廢死的理念再來談反對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7:00
高雄監獄事件也沒多久 終身監禁其實有很大問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47:00支持死刑的論點是希望懲罰惡人,但如果犯人本來就想死或不怕死,還有懲罰功能嗎?還是間接鼓勵犯罪?
作者:
kingyes (小寶)
2016-01-19 16:47:00江國慶案並不是因為司法的不公正 而是因為軍事審判的黑暗所造成的
作者:
hardyguu (hardyguu)
2016-01-19 16:47:00拿狗跟人比就不對了 人類社會規制不了狗 跟狗相關的其實是規制狗主人 死刑犯是出於自己意願犯下犯行 未成年沒有死刑就是因為法律認為他們不能完全為自己行為負責
試著去瞭解支持廢死的想法吧,不想看書可以去看苗博雅的FB,光是殺人償命不足以支撐死刑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49:00
死刑最重要的功能是永久隔絕重犯繼續危害民眾
作者: Doralice 2016-01-19 16:50:00
選舉時廢死與否絕對是我最不在意的政見之一
呃 精神病患不是本來就會鑑定嗎 判決也會參考 整個看不懂你男友論點
作者:
yora (潮田渚)
2016-01-19 16:50:00廢死。
作者:
akay08 (Ara_K)
2016-01-19 16:51:00與其被統一還不如先投另外那個廢死的
我的意思是 社會問題產生的成本本來就是應該要社會承擔
推一下kageo101大 死刑對於本來就想死的人沒有約束力
作者: Doralice 2016-01-19 16:52:00
廢不廢我覺得對整體社會影響其實沒那麼大
不過死刑本來就是比較像是信仰 很難強迫別人支持或放棄
這論點很久了,可以去看哲學哲學雞蛋糕,不過我還是支持廢死跟苗博雅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3:00為什麼不能相信政府?我直接舉個最實際的例子好了
作者:
ioci (芋頭化了不要撈)
2016-01-19 16:53:00就算沒有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人也沒有殺人的權利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54:00
重點不是什麼約束力 死刑是要永久隔絕重犯的危險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4:00馬英九當過法務部長你們知道吧?就是他把假釋期限降低到原本的1/2
所以全部流放小島自生自滅最好啦 也不用殺 自己會死
應該討論一下死刑的目的是對想犯罪的人威嚇還是讓已犯嚴重罪刑的人消失 抹滅他的存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5:00現在大家覺得為什麼犯人關一關沒多久就可以假釋出來啪啪造就是他害的結果呢?這個人能當選兩任台北市長再當選兩任總統他做的爛到現在已經是社會共識(終於),但如果我們選出來的是個瘋子呢?
作者:
qwqwqqw (qwqwqqw)
2016-01-19 16:57:00台灣有太多重刑犯 假釋出獄再犯案 我實在不懂為何世上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6-01-19 16:57:00要廢除死刑要有配套而不是全面擺爛,我可以接受有條件廢死,那就是榨乾該死刑犯生而為人最後一絲價值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6:57:00*獨裁的瘋子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6:57:00政府沒有權力剝奪別人生命 可是人民可以
作者:
qwqwqqw (qwqwqqw)
2016-01-19 16:58:00有人支持廢死 是覺得被死刑犯殺死的無辜者該死是嗎?
我怎麼有一種 被KMT恐嚇 綠營當選對岸會打過來的錯覺
作者: poeoe 2016-01-19 16:59:00
選出瘋子能夠獨裁還管你有沒有死刑 直接殺人就好了
作者:
nagass (nagass)
2016-01-19 17:01:00陳進興 高天民 殺人之後 還一副洋洋得意 以為自己在殺雞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6-01-19 17:01:00讓死刑犯活著比死還難過,我就支持廢死
但我覺得值得思考的是…死刑犯A會殺人是因為那個人做了什麼A不能接受的事情,那我們今天期望政府殺掉A,不也是因為今天A做了我們不可饒恕的事情(殺人)?那我們跟殺人犯有何不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1:00照你這樣說中共何必假惺惺的讓銅鑼灣五人「被自首」?你信不信是一回事,表面功夫還是要做不然是直接刺激社會反你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寶貝)
2016-01-19 17:03:00包容殺人犯付出的社會代價值得審慎評估
作者: poeoe 2016-01-19 17:04:00
一堆是為了財色殺人 這樣叫死者做了不能接受的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4:00更不用說馬英九政府還能聽中共的話執行死刑
支持死刑的前提是司法絕對公正 但有時死刑反而是追求死
作者: poeoe 2016-01-19 17:06:00
如果因為司法公正問題 根本連刑罰都不能支持
況且,現在不管是要不要廢除死刑,那些已經被判決等著處刑的犯人,簽署死刑這件事竟然是變相為安撫社會的力量XDDD
作者: aa123123 (蹦嘎) 2016-01-19 17:09:00
國家用哪種標準決定誰該死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1-19 17:09:00我看過相關論述,事實上司法的公平性我真的存疑。但殺人償命對我而言不只是理性上的存在。所以我還是不能接受廢死。但我支持司改會的。或可考慮加司改會的fb看看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09:00所以執行死刑還是情緒宣洩的出口成分居多
歐洲廢除死刑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納粹德國的濫用死刑,因而對政府有殺人的權力感到危險,歐洲有它的歷史因素。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7:13:00原本不相信死刑可以成為政府統治人民的手段,但2014政府民意很低湊巧突然執行五起死刑,我才相信死刑是政府的籌碼
作者:
jeffanie (jeffanie)
2016-01-19 17:13:00殺人犯當然沒有殺人的權利,但不能因此就推導出政府有殺人的權利。至於支持死刑的人常提到的「殺人償命」這種應報理論,在法學界也是有蠻多討論的,原po如果有興趣可以再找找看資料~其實我覺得原po傾向支持死刑但能夠跟男友對話是很棒的事啊,討論廢死議題真的需要少一點情緒性的言論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14:00不只2014年吧,馬上任以來一直都是用死刑就民調*救
作者:
ueyfn (又)
2016-01-19 17:16:00k大我是因為這樣才從原本不懂廢死也不反傾向廢死的。但也不得不說廢死真的太難整個社會法律都要有配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18:00配套喔 司法改革跟透明化先吧ˊ_> ˋ
作者: peterdark (hattt) 2016-01-19 17:19:00
鄭捷活得好好的 還不用擔心三餐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22:00廢死的其中之一也是最有力的論點就是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力很可怕,冤案從沒少過,還有沒證據就判死的,難保以後出重大刑案時不會出現第二個江國慶,政府隨便抓一個人來殺就結案了不過以現在的台灣來說廢死幾乎不可能就是了,畢竟爭議還很多,有非常大的討論空間
作者:
zooi0917 (楊安到的時候他們已經講/)
2016-01-19 17:24:00不支持廢死 說什麼加害者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放出來又繼續再犯 那那些無辜的受害者的權利呢 誰來替他伸張
可是殺人者有殺人的權力 0.< 被殺者沒有殺人的權利 0.<
如果政府不得有殺人的權力,誰該有?如果死刑廢除,依照人性,只會變相鼓勵私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27:00呃..什麼時候殺人是權利了?
作者:
secretmen (ä¸èƒ½èªªçš„秘密)
2016-01-19 17:28:00普丁:原諒他們是上帝的事,我的任務就是送他們去見上帝
原則上廢死的中心思想是 每個人都有活著的權利 我想但是 他們沒有辦法反駁 有些人就是該死 這個事實我認為 犯人在教育 以及 協助更生人是很好的事情
作者:
zigzag (Ζ)
2016-01-19 17:32:00誰來決定哪些人該死?
但是有些人就是該死 這點跟上面不衝突賓拉登該死嗎?法律就是用來決定一個人該不該死啊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7:32:00反廢死最愛的一個論點就是把治安變差跟廢死劃上等號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3:00有些國家還會把同志處死呢ˊ_> ˋ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3:00我支持反廢死,如果殺人不用償命的話,那你問過被殺那個人想不想被人剝奪生命權利然後罪犯沒事嗎?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4:00還有什麼有悔過之心,奇怪如果你不做壞事的話死刑根本跟你也沒關係!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5:00馬英九的沒做壞事就不怕被監聽?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7:35:00如果你不做壞事的話死刑根本跟你也沒關係! 你確定嗎?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35:00其實應該說只有政府可以合法殺人比較正確,不過如過政府殺人可以正當化其實很可怕,如我剛說的,沒證據也會判死,搞不好哪天雖小在家睡覺突然就被抓去判死了也是有可能,也不是沒發生過,所以才可怕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7:36:00我不是那麼確定...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36:00死刑最可怕的一點就是他的不可回復性,殺了就是殺了,不會因為殺錯人就活過來,所以才會跟冤案扯上關係,誰都不希望自己無緣無故就被國家殺了吧?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7:36:00司法透明化之後死刑才更應該保留
對 不可回復性 所以我們執行死刑的時間都拖很久了啊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7:37:00但卻可以為了拉高民調說執行就執行啊
現在去看哪一匹被關著等待執行死刑的 哪個是有冤情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37:00不過因為有像鄭捷這種人所以也不可能全面廢死,反彈聲浪會很大,就看司改會要怎麼努力了,至少要做好配套才有可能廢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37:00有喔
作者:
helpme95 (Emily)
2016-01-19 17:38:00受刑人開銷是家屬寄錢給監獄喔,國家沒在養啦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8:00不好意思,r大我的意思是說你要是不做會被判死刑的事情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38:00很多啊,邱和順就是沒證據被判死,鄭性澤也是證據不明被判死的,GOOGLE都找的到
作者:
jingkis (jingkis)
2016-01-19 17:39:00那根本也不用擔心會被死刑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7:39:00j大可以看看k大舉的例子:)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39:00更不用說已經執行了的江國慶,那個都來不及了
廢死整天說配套 所以配套到底是什麼啦?????????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41:00是說受刑人也有在監獄勞動阿,我就有看過受刑人做的醬油,也不是光靠稅金在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7:41:00終身監禁啊
然後整天講冤獄 那那些不是冤獄的咧? 鄭捷打籃球中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7:43:00鄭捷這種真的沒什麼好說...沒個配套出來廢死不會被接受
本來反對廢死 看了韓劇"聽見你的聲音"後,終於理解為什麽有人支持廢死了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6-01-19 17:53:00我是覺得如果可以落實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然後然後讓他們在獄裡進行生產力工作來賺取自己用掉的社會資源 那廢死也沒什麼不好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7:58:00配套到底是什麼
作者:
vd490 (vd490)
2016-01-19 17:59:00目前並無實證依據認為死刑會扼制犯罪,若說廢止了會造成犯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8:01:00正常來講要判死都要經過多次審判也要確證罪鑿,這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死刑的認知,也因為有"殺一兩人不會判死"這種言論讓人覺得判死沒有這麼容易但實務上就是真的有用奇怪證據死刑定讞(鄭性澤)也有無證據直接判死(邱和順)的情況發生,才讓我轉變立場變成支持廢死順便說一下兩年前已經執行死刑的人中還有用"中國證據"判死的案例(杜氏兄弟),中國方還不願直接出示證據,只有照片檔,然後就這樣被槍決了,不可怕嗎?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6-01-19 18:03:00不是“政府有殺人的權利”。政府的權利是人民給的,是人民投票選出的立法委員立法決定的,把它說成”政府的權力不太恰當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8:10:00所以司法公開透明後死刑就可以留下來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10:00還有啊,廢死跟司改可沒替鄭傑辯護,每次看到有人提鄭傑就要把廢死拖出來鞭就ˊ_> ˋ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18:11:00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我支持死刑,像鄭傑這種的哪有誤判的可能,不要這麼矯情。
你所謂不一樣的看法 不是一google廢死就得到的資訊ㄇ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1-19 18:14:00嗯..就是因為杜氏兄弟的例子才開始改變立場的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8:25:00鄭捷被判死刑 廢死當然是站對立面 不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28:00為什麼一定會站在對立面?事情不是只有贊成反對二分法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34:00不賦付國家一定條件下殺人的權力,那這個國家也不用軍隊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8:35:00為什麼不希望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利?就跟賦與政府幫人民討公道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35:00除非這個國家的軍隊都不是拿真槍實彈上戰場..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8:36:00的希望一樣,當然不可能討到百分百的公義,但是至少有個基本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36:00另外,死刑是目前我國法律中,「唯一能夠」保證加害人不會出獄再犯的一條刑罰,因為連無期徒刑都可以表現良好假釋出獄了廢死的人都在嚷嚷著說還有無期徒刑可以取代死刑將加害者永久隔離,只是在騙不知道的人而已;真要推動廢死,不要那麼偷懶先從無期徒刑不可假釋這點開始推起(至少有真、替代方案)..至於廢死聯盟,有這麼一個叫被害者家屬放下仇恨卻去告嘴砲網
從把死刑跟軍隊扯在一起 就知道這個國家還不適合廢死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6-01-19 18:45:00邱和順的案件很建議去看看記錄,那是可以發生在每個人身上的事。我看完整個嚇到。我能瞭解廢死的訴求,但情感層面我還是無法接受廢死。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46:00友的成員在,我就知道這個聯盟的水準了..why8ther 是誤會我的意思還是筆誤了,可能要更正一下..
殺人償命 哪裡有問題 要來談人權 那怎麼不想想被害者的人權呢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51:00說穿了,現在廢死拿來批評死刑存在的理由,其實不是廢除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52:00後就會消滅的,而是要徹底透過整個司法改革才會消滅的,但是這群人卻刻意忽略這點,在我看來只是事情挑簡單的事來做罷了卻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作法..在現階段毫無改革且毫無替代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5:00司改會表示:.......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8:55:00人與人之間的紛爭不可能會消失,就算廢死,還是可能遇到像鄭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56:00案的情況下,不要講廢除死刑後仍然可能會有誤判,就算是鄭捷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8:56:00捷那種瘋子,政府人民還能監督,演變成私下來人民如何監督?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8:56:00讓政府合法殺人的後果就是可能殺錯人,甚至嫌麻煩拚破案率隨便拖個人來殺也是有可能,不用說以前,近幾年都還有刑求到認罪的情況,最近的就2002年,很遠嗎? 甚至還有手冊教人怎麼刑求犯人又不留痕跡
人命是財產嗎?就算殺人者死掉,死者也不會多一條命可以復活啊,能償什麼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57:00這種人仍能可能在 20 年後出獄來捅你一刀,你要這種社會?司改會要表示啥?..有司改會就表示現在的情況不需要死刑?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8:58:00另外應該很少人知道廢死其實有在推司改還有冤獄救援吧,沒廢死鄭性澤與邱和順這些人應該早掰了
其實我一直對於 因為有冤獄 所以我們忽略重刑犯造成的
作者:
lznus (ルサア)
2016-01-19 18:58:00我支持廢死。我知道很多反廢死者都不願意去聽支持廢死的理由,因為我以前也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8:00你自己說這群人刻意忽視司法改革,事實上不是啊
因為有一個江國慶 所以之後再多的鄭捷 我們都該輕放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8:59:00而且司改跟是否死刑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8:59:00就請問廢死的朋友,鄭捷該不該被判死,我們再來談其他的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00:00我是承認現階段的台灣社會死刑還是必須存在,完全沒有做好準備就直接把死刑拿掉是會暴動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0:00法官判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01:00其實支持廢死的也可以反問邱和順與鄭性澤就該死嗎? 這是一樣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01:00我在請問的是你的意見,不是法官的意見..謝謝..法官判生判死不是我可以的決定,但是我的意見仍是該判死,所以請不要逃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2:00我又不是法官,要我說殺橘子的台大生也該死誰幫我判?情緒性發言有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03:00如果是誤判就不該死,如果不是誤判就該死;而會不會造成誤判
作者: lett1219 (let it go) 2016-01-19 19:03:00
老實說希望你可以自己上網google看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4:00我沒有意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05:00搞清楚彼此對某一件事的立場會比較好討論,所以請直接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05:00其實我們正在走日本的老路,日本也有過無差別殺人,社會也
.為什麼判鄭捷死 就是情緒性發言? 為什麼要一直預設
我以前超反廢死,甚至偏激到覺得只有罪犯會支持廢死,廢死聯盟被恐嚇活該的程度……但知道政府多黑之後就轉向支持廢死,若有好的配套措施是可以降低社會成本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06:00這種事應該很清楚,你覺得「該」「不該」判死,沒有灰色地帶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06:00台灣其實根本沒有廢死,死刑執行也從來沒停過,可是還是會有鄭捷這類人出現,代表死刑其實遏阻力不高,真正問題在別的地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7:00我是指你在這邊喊要不要判他死刑是情緒性發言,因為你的決定跟法官如何判刑沒有關係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08:00如果法官判刑是唯一準則,現在那些廢死的人在爭什麼?..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08:00這也是廢死的其中一個論點,出來就殺是殺不完的,更何況台灣也只有這最近才開始頻繁出現無差別事件,之前就算有也沒這麼頻繁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8:00任何事情都有是非之外的選擇,你可以不用一定要二分法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09:00不然照你的意思,只要一個人殺了人就是死刑,即使她是家暴受害者也一樣
若是說有人會因為廢死而選擇殺人,那也相對也會有人為了求死而擺明大幹一票……極端值相抵之後犯罪率並沒有顯著差異~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0:00很可惜,這件事就是只有兩個選擇,該或不該..沒有灰色地帶..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0:00廢死主要是在推冤獄救援與司法改革,死刑會有誤判率,所以廢死,除非你不在意哪天走在路上就被拖去死刑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9:10:00台灣真正問題在於執法不嚴啊~所以跟廢不廢死還是無關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0:00鄭捷被判死 廢死不支持死 鄭捷不會死 當然是對立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0:00長期受虐性侵受害者反抗失手殺人一樣死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1:00那你自己說這種例子該不該判死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1:00
真的怕誤判 根本就不能讓政府有刑罰的權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2:0019:10 的例子,我個人認為不應該要判死,清楚明瞭,回答完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2:00通姦就浸豬籠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2:00刑罰可以啊,死刑的爭議點就在不可回復性而已,只有死刑是誤判了執行了是不能回頭的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2:00
無期徒刑關到死跟凌遲一樣 也根本沒辦法回復關了20年要怎麼回復? 有時光機?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3:00補充一下,現在的無期徒刑表現良好還可以假釋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3:00那還要法律幹嘛?在場的人直接就能執行你們要的正義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3:00其實反廢死的人很愛拿鄭捷出來救援,這我可以理解,但你們知道鄭捷是求死才犯案的嗎? 死刑的存在正好成為他行兇的動機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4:00時間都不能回復好嗎zz
應該說沒有人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所以只好將權利賦予給法律!如果說法律都沒有剝奪殺人現行犯的權利!那又是誰賦予殺人犯殺人的權利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5:00沒有人賦予別人殺人的權利,那叫行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5:00就我所知,鄭捷是犯案後求死,並非求死犯案,請問來源是?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5:00美國前陣子有無期徒刑關了六十幾年突然逆轉無罪被放出來的例子,但關到死也不是不可能,只能說至少比死刑好一點,還有平反機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6:00所以那位 kageo 老兄,你能不能回答一下我的問題不要再閃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16:00無期徒刑關六十年出來叫平反哈哈哈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6:00我記得他不是聲稱怕死不敢自殺才殺人好判死刑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6:00我都會你了妳自己不接受的吧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7:00放出來不叫平反嗎? 難道要像江國慶一樣死了沒機會復活才叫平反? 而且人家放出來也是獲得了巨額的賠償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17:00幸好你不是法官,如果犯人是冤枉的你根本不相信對方供詞不就GG恭喜冤獄+1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9:18:00政府出包還能平反,那廢死後由其他人民殺的你要找誰平反?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8:00你說的是「我沒有意見」的這個回答喔?哈,這也叫答案?..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18:00蘇建和也是因為死刑一直被拖最終找到關鍵證據平反,出來也是獲得了不少賠償金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8:00
如果對司法系統沒有信心 不管比死刑好多少的刑罰都不該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19:00所以我說,問廢死的有關鄭捷的事,目前看來就只會閃跟躲..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19:00
賠償金能回復時間嗎 一樣不能回復啊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20:00政府殺人不需要靠死刑好嗎 找個人幹掉你就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0:00沒關係你只是現在無法理解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0:00這些問題都討論到爛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21:00至少人家活著還有一條命啊,而且還有錢拿,死刑可是連出來呼吸都做不到呢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22:00比起死刑來說算是比較好的選擇了,不然難道要因為誤判直接被殺比較好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2:00沒關係,提到鄭捷,你到現在仍然只會閃躲..這點我倒是滿理解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23:00
就說了 如果不相信司法體系 應該是什麼刑罰都不行好嗎
廢死會被討厭 有一部分原因 就是kage這種自恃甚高的回應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3:00所以我說,請去推動減少誤判跟無期徒刑不可假釋再來推廢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4:00沒關係我真的理解,因為我幾年前也是支持死刑wwwww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24:00所以廢死有在推司改阿,怎麼可能在什麼都沒準備的情況下直接廢死,想太多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4:00而不是沒有配套措施就直接把目前「唯一能夠」讓加害者確定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5:00現在不知道又要把我推到哪一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5:00講那麼多,還是先學著能夠直接回答別人的問題不要再閃躲吧..
作者: poeoe 2016-01-19 19:26:00
而且終身監禁誰能保證不會嘗試逃獄 高雄監獄事件也沒多久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6:00沒有人說現在就要廢啊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9:26:00你理解了怎麼說出來的話完全無法讓人理解?
作者: Youmukon (Youmukon) 2016-01-19 19:26:00
台灣的某些法官和法醫根本恐龍 我認為素質改善前應該先廢死
死刑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懲罰犯人 撫慰受害者 預防未來犯罪?我如果用不同目的來看 對死刑會有不同看法 可是到底哪個比較重要 我現在還是不確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7:00哪個例子沒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7:00所以你們要不要先更新資訊再來討論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27:00換一句話說,鄭捷判死且執行的話,別忘記死刑執行是沒在挑人的,不然杜氏兄弟就不會死了,邱和順那時候本來也差點要掰,是最後關頭被救回來的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7:00在名電影"刺激1995",一個老人被冤獄關了終身出來後,知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28:00連簡單一個問題都閃躲成這樣子的人,還好意思要求別人?..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28:00道他的下場嗎?他跑去自殺了,被關比被殺好嗎?不去提高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28:00邱和順最後假如翻轉無罪定讞,拿到的賠償金肯定很驚人,是被關最久的人物,也是最誇張的例子
作者: yunari26kb (栗子沙拉醬) 2016-01-19 19:29:00
金錢也買不回時間,刑罰本來就沒有可回復性可言。說什麼有沒有比較好也只是你們自以為是的認為比較好。不信任司法是要去改善它,而不是本末倒置的喊廢死。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29:00不然假設配套都出來廢死以後 出現另一個鄭捷要怎麼處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29:00那你可能要請神來判了
現在監獄犯人都有在工作哦,不全是納稅人養。死刑誤判要花更多錢彌補。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30:00所以我說廢死一直以來都有在推司改還有冤獄而不是要直接廢死,你們真的有去了解嗎?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30:00司法的判決性,而去質疑刑罰的方式是本末倒置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19 19:31:00講得好像不廢死就不能推司改還有冤獄XD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9:31:00不相信司法怎不乾脆推行廢除法院,沒法院判就沒冤獄啦~更好~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31:00先廢死再推司改原本就不可行,先推廢死也不用推司改了,會先暴動沒人說不廢死就不能推司改跟冤獄吧? 只是司改最終目標是廢死而已,這個也GOOGLE的到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33:00二分法又出現啦!不是0就是100!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19:33:00若司法公開透明 又何必怕死刑不可回復
作者: bigturtle (大烏龜) 2016-01-19 19:34:00
我的理由跟你男友一樣啊,無關死刑犯人權,就是反對政府過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34:00那個說我有問題還沒回答的老兄,我哪個問題沒回告知一下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34:00都有支持死刑的人在推司改了,有哪個人說不廢死就不能推司改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35:00司法透明只是不讓法官亂判又不是就不會誤判
作者:
SQUANN (陳傑夫)
2016-01-19 19:36:00變成中國人後你就不會有空間討論死刑的存廢了 選我正解
對啊 法官不亂判後 誤判的成本全民負擔很合理啊至少犯人對社會造成的成本不該由全民負擔
唯一能讓我支持廢死的理由就是死刑對於那些十惡不赦的人是最好的解脫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19:41:00我寧願讓死刑犯早日解脫也不要讓他有機會害到下一個無辜人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43:00基本上是沒錯,我對鄭捷案的主張是死刑無法有效遏阻類似案件發生,畢竟鄭捷犯下此案時才剛執行死刑一個多月而已,草率執行死刑只是連無辜的人也一起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44:00至少我到現在沒看到一個支持死刑的人是認為可以草率執行的..所以這種打高空的論調就免了吧,還拿鄭性澤出來是想暗示啥?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46:00不認為可以草率執行卻又希望趕快執行死刑最好死刑犯全部一起集中槍決算了,不會有點矛盾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47:00第一行的後半段不是我說的,你去找說的人問..
快=草率? 這又是邏輯上的謬誤了我發現現在是邏輯的問題要先處理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49:00也是有支持死刑卻又想救冤獄的啦,但廢死救冤獄又在罵廢死,這我就不太能理解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0:00至於我的意見,沒有爭議的趕快斃一斃,有爭議的你說要推動再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0:00沒有謬誤吧? 最近一次的死刑槍決就是為了挽回民意才速速槍決掉那票人,其中就有杜氏兄弟,邱和順是被擋下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1:00你現在看沒爭議不代表以後不會有爭議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1:00在沒有出大事的時候都是風平浪靜,但當政府想挽救民心的時候就趕快抓幾個人出來槍了,這不叫快? 不叫草率?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1:00廢死是在救冤獄還是在救死刑犯?..我們的意見可能不太一樣..
作者:
WEIKUNG (OOPS)
2016-01-19 19:52:00可以廢死不過要送去北韓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2:00這就是法律為何要有上訴更審、上訴救濟等手段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3:00連對鄭捷案廢死聯盟的態度都是這樣,你說他們只是在救冤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3:00法律是一體適用,即使是你覺得沒有爭議也一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4:00老兄,你不是說我還有問題沒回答?快點告訴我在是哪一題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4:00就是因為有死刑存在才會有這種爭議阿,死刑本身不草率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4:00如果可以因人設事,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4:00執行的人很草率,那結果不是一樣? 不會因為死刑不草率就不會殺到無辜的人吧?
假設今天鄭捷案迅速完成審理 那這樣的效率有什麼問題?你們喜歡講鄭捷 那很好 我就一起聊鄭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6:00鄭傑是你們愛聊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6:00把「執行手段」和「推論過程」混在一起講,並沒有說服力謝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6:00政府要槍決如果都這樣那不用說鄭捷,很多看似罪證確鑿的也會一起陪葬,如杜氏兄弟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7:00如果有一天能夠做到無誤判的司法,判死下一秒拉去幹掉都 OK.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7:00問法官啊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19:58:00很草率阿,因為標準不可能特定只有鄭捷,其他看似罪證確鑿的也會一體適用,這樣不草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8:00沒有先推論何來執行手段?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19:58:00愛閃躲又愛說別人沒回答問題,問他是哪題又不說的人又來啦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19:59:00我又不像你們不尊重專業www二分法真的不是可以拿來辯證的手段,我是覺得你們先改掉這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0:00問個問題就倒的人,等你有專業再來說人家不尊重專業好嗎?..很多問題就是只有黑跟白,只有回答不出來或是對自己的理念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1:00不就是我沒專業才要尊重專業嗎?www你真的不覺得你的邏輯有問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2:00有辦法提出說明的人才在那裡扯人家二分法;要用這種說法給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2:00己台階下前,建議還是先充實相關學識之後再來要求別人,謝謝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3:00很多事情不是只有黑跟白,所以你的答案很明顯,受家暴性侵的被害人殺了加害人也是一律死刑這就是你要的黑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3:00你說別人不尊重專業,我說你自己需要充實專業再來談,會覺得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4:00這兩者之間邏輯有問題的人本來邏輯才有問題吧..XD我可沒有說受家暴的加害人殺了加害人也是一律死刑,請不要在閃躲別人的問題之餘還把別人沒說過的話塞到別人的嘴裡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5:00所以想必您一定是貴為法官所以認為鄭傑該判死刑?
性侵被害人人的問題是 該不該判死 而不是 廢不廢死刑天才耶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5:00我只問「鄭捷該不該被判死」,很簡單的一個問題,請停止亂扯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6:00你自己說事情只有黑白啊怎麼又不是了?還是我理解錯誤 原來你的意思是不要判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7:00我說「很多」問題就是只有黑跟白,可沒有說全部..可以停止這種低級的挑字回問題手法,直接正面回應問題嗎?
作者: qazws456789 2016-01-19 20:07:00
支持廢死,不要再有一個江國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8:00我說我沒意見交給法官尊重專業你又說只能選是或不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8:00我也說了,我在請問的是「你」的意見,不是法官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09:00如果交給法官尊重專業就是你的回應,那你廢什麼死?現在台面上哪個死刑不是法官判的?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09:00你說我沒專業不能說你們不尊重專業,言下之意不就是你很專業 在此敬您一聲法官大人好廢除死刑是廢法條本身 法官依然可以照現行法律作判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11:00呵,對問題沒辦法正面回應,就只能用這種程度的回答來搪塞..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11:00原來廢死還要滿足特定條件才有資格自稱廢死,真是受教了,我不知道原來廢死的人全都有法官專業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1:00我是沒有啦不過支持的人貌似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12:00法官是根據法條審理,死刑存在與否就只是法官能不能判死刑而已,而不是法官可以自己修改法律讓死刑消失好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12:00誰說了廢死還要滿足特定條件才有資格自稱廢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3:00所以你不能尊重這是我的「有很多問題不是只有黑跟白」的論述一定要照你的意思走?
訂定的刑責何來公平? 廢死愛談公權力乾脆以後判刑依據的是加害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14:00也行,那請解釋鄭捷案讓你沒辦法直接回應的灰色地帶為何?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15:00你都嗆人家沒法官素養就不要出來支持廢死,難道不是沒專業就不要學人廢死的意思嗎? 這就是沒滿足特定條件就沒資格喊廢死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5:00你的很多事情只有黑白可以不包括我舉的例子,我卻一定要照你的黑白標準給答案不然就是逃避?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16:00我說..看文不要只會挑單行看,請上下行連著看再來嗆謝謝..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6:00你就高級我尊重法官就低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17:00第四次 給法官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18:00當然是給法官判,這點大家都知道,只是法官判的你就接受的話現在台面上的死刑哪個不是法官判的?怎麼這時你又有意見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19:00法官判不判死跟死刑存在與否其實沒什麼關聯,差別就在法官有沒有死刑這個選項可以選擇而已,人家尊重法官判決就不能提廢死真的很好笑,廢死是廢除死刑不是阻擋法官判死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0:00所以每個死刑犯都跟鄭傑一樣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1:00所以你的意見是法官判鄭捷你沒有意見,法官判其他死刑犯你就
可以推翻死刑=推翻所有刑責… 當我不認同所有刑責是不是也可以套用廢死原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3:00好厲害 完全跳過中間論述直接用結果做詰問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24:00像邱和順這種誇張到沒證據就直接判死的難道不能有意見嗎.....反正就是要讓所有死刑犯去死就好了,有疑慮的也不能表示意見,通通去死就對惹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4:00給 kipper ,可是看來人家只選擇性尊重法官判決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4:00家暴受害者受刑犯被判死跟無差別殺人犯被判死對你來說都一樣的話你再問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5:00有疑慮的當然可以有意見呀,問題在於有人要我尊重專業,自己卻是選擇性的尊重專業,這會不會很好笑?..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26:00法律就是麻煩在一體適用,沒有針對性,所以執行死刑的話有可能會連無辜的也拖下去殺,我才支持廢死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7:00的確不一樣,所以我在請問鄭捷案有什麼灰色地帶讓你不能直接針對問題回答,偏偏這個時候有人回答不出來又拿法官來坦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8:00這個case我就是沒意見 難道你對一件事的看法=對所有事情的看法,那你根本就不是你宣稱的「有些」事情只有黑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8:00嚷嚷著有地方不一樣,結果請問你哪裡不一樣時又扯東扯西,
作者: pain0202 2016-01-19 20:29:00
法律其實就像是一本放在房間死角裡的書,如果不刻意跨過它當然不會怎樣,有心犯法的人也當受到制裁,有權力跟濫用權力是兩回事。話說,這個權力該被賦予的對象以及體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29:00說你支持受害者殺人也要死刑幹嘛反駁?你支持鄭傑死刑=所有殺人犯都死刑沒錯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29:00你說不是黑跟白,我也說也行,但是請問哪裡是非黑非白你還是
廢死是一個全面性的改革 所以對於重刑犯該怎麼處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0:00只能閃躲卻沒有辦法有一個論述,這就是你的論述能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1:00我尊重你的黑白 結果你不尊重我的 就這麼簡單
而且支持死刑的可沒說 殺人都要死刑喔 別一直扣帽子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2:00有人沒辦法回應,除了閃躲問題現在多一招扣帽子,不意外..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32:00問人某個死刑犯該怎麼判其實一點意義都沒有,不管人家給出什麼答案立場也不會變,法官也不會改判,那問這個問題是問心酸的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3:00我很想尊重你,所以請問你認為哪裡非黑非白,結果自己都沒辦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3:00支持的人對廢死有疑慮可以先去查資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0:34:00跳針了
某個死刑犯? 我問的是特殊案例該怎麼辦耶 難道廢死沒有涵蓋這些?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35:00這種看似無疑慮的可以表示贊成或無意見,或者疑慮很大的可以去爭取,但不管怎樣立場都不會變吧? 難道你要說支持死刑的人不能推司改因為最終目標是廢死嗎?
重刑犯可和一般犯罪不同 該如何處置可不是一般處理就能了事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5:00一直迴避閃躲問題兼扣人家帽子的人在說跳針....XD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36:00死刑犯沒有特殊案例,該怎麼判就是一體適用,如果有針對性的話上次邱和順就不會差點GG了,杜氏兄弟也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6:00立場會不會變是一回事,我想請問基於什麼原因來支持這個立場
作者: misscircus (misscircus) 2016-01-19 20:37:00
其實妳男友的論點也是可以思考的!誤判的話很恐怖。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7:00結果有人這個時候連自己立場都捨棄了,拿法官出來坦,卻又選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37:00如果這麼簡單的話哪還會有冤獄,就專祧罪證確鑿的簽就對了阿,不過上次這麼做結果翻轉的人名字叫江國慶
怎麼會沒有特殊案例 重刑犯分心酸的 今天要是處理的好廢除死刑絕對不是問題 你知道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38:00擇性的「尊重專業」,再順便扣人帽子,這實在是讓人很失望呀
你今天拿出配套 讓大家知道 即使重刑犯也不是非要處死那一般罪犯是什麼大問題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40:00以我來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最基本),司法能夠減少誤判(進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40:00蘇建和在當時也是你們眼中的特殊案例,全因警察不相信此案是一人所為,結果刑求出一份名單,然後全部死刑,當他特殊案例的話在當時也早就掰了
關鍵字 刑求而且我問的是 如何不處死重刑犯 而讓眾人認同 你偷換概念囉 醜一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3:00有朋友的先生是法官,若遇到可能會判死刑罪犯,他就開始睡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44:00你自己說有特殊案例的,但事實就是沒有特殊案例,真有的話哪會這麼麻煩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4:00不好,一直做惡夢,心理壓力非常大,他的論點是他不是神,只能就枱面上的證據來宣判,但他不是神不能決定一個人生死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45:00你現在認為是特殊案例不代表以後就這麼認為,很多案例在當時都被認為是特殊案例,是現在才不這麼認為這也是kageo101一直在講的概念
作者:
sugar327 (ç†æƒ³äººç”Ÿ)
2016-01-19 20:46:00後來受不了心理壓力就轉調他職了
怎麼會沒有 你要能讓大眾接受廢死 就是要所有案例都廢死 那重刑犯怎麼不是特殊案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47:00sugar大,你朋友的先生不是個案..很可惜這個是現實..
我可是以不處死的前提和你們討論耶 要怎麼面對重刑犯這樣的案例 請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48:00你要這樣說的話,那應該要去問司改會的人而不是問普通老百姓吧? 普通人能回答的只有為什麼支持或反對廢死,而不是具體說明該怎麼廢死吧?你對一般人問這種問題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0:00阿人家說交給法官又說人家逃避,怎麼說都不對耶,人家就不是法官也不是司改會的,問這種問題會不會強人所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0:00我的理解是你說鄭捷案未來可能被證明冤獄?有錯請糾正謝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1:00如果每個廢死的都可以侃侃而談該怎麼廢死與具體方案的話,每個人都可以當法官或司法人員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1:00交給法官不是問題,問題是選擇性的交給法官,謝謝..
好吧 那我真的沒問題問了 今天要是廢死了 遇到一個殺人魔就夠你們手忙腳亂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2:00只在回應不出來時把答案交給法官,要說這個不叫迴避?科科..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2:00證據再怎麼確定也不能確保以後沒有翻案可能,我只能說可能性不是零,就這樣,法官在判壓力也很大,因為怕殺錯人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0:53:00不希望有死刑,因為無法信任政府和法院的判決,只要人沒死,冤獄都還有時間去求救,人死了就無法挽回,但贊同無期徒刑不得減刑,無薪勞役…免費勞動的概念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0:53:00某K不要一直閃躲跳針扣帽子好嗎 看了都膩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3:00支持死刑的就比較輕鬆阿,叫人去死就好了,也不用被要求要能提出具體方案才能廢死,多好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4:00嗯..所以你認為鄭捷案之後還是有翻案可能了?有錯請糾正謝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5:00我已經回答了阿......江國慶與蘇建和在當時也被認為絕無翻案可能,結果後來你們也知道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6:00我在請問的是,你認為鄭捷案之後還是有翻案可能了?謝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6:00我自己也是覺得沒有翻案可能啦,但未來的事很難說,所以我只能說機率不是零啊我上面就有說過機率不是零了你還在問.......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7:00以問題來回應問題算不上一個回答喔..不好意思,我沒有辦法在 56 分的推文知道你 57 分的回答..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0:59:00我哪有用問題來回應? 我就有說不是零,不然你還要我怎麼說? 絕對有? 絕對沒有?我在52分就說了,自己拉上去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0:59:00而如果這個是你的回答(因為有這個可能所以不該判死),那我只
眾目睽睽看到鄭捷砍人 還有監視攝影機 卻回答翻案可能不為零 好吧 這下我全懂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00:00能替那些被鄭捷殺害及傷害,希望他被判死的人感到可憐..對於一個明確的問題,喜歡用泛用性的回應來說明,不好意思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02:00沒辦法將這個說明和我的問題連結在一起,不好意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02:00在當時被認為100%的到最後都翻了,本來就不能輕易斷言,要是以後真的翻了真凶另有其人呢? 像江國慶最後也根本沒找到兇手就這樣結案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03:00以現在來說我當然覺得不可能翻,但以前就有過類似例子,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03:00以鄭捷的例子來看,翻案可能都不為零,那真的沒有一個案件沒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04:00有翻案可能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4:00要不要說個翻案裡由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5:00比方殺人的不是鄭捷 或其實那些人沒有死
所以鄭捷案翻案那不為零的可能性裡的兇手可能是誰?妖刀還是青眼白龍?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06:00沒有任何被人為加工的可能的情況下被取得的證據的鄭捷案?如果你是真的覺得可以這樣子拿來對照,我也真的是服了你了..
作者:
Marz518 (馬汁)
2016-01-19 21:07:00假如某婦人長期受到家暴或精神虐待 以致故意殺死丈夫檢察官又忽略了這個前因 是否符合現行犯的認定?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08:00k要不要回答一下 是不是有外星人冒充鄭捷殺人的可能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08:00我只是看到過去的例子才得出這種結論,我當然也認為不可能翻案,但有時候是說翻就翻,我才說可能性不是零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09:00而且拘泥於鄭捷不會覺得主題偏了? 我這時候是不是要出來說阿殺了鄭捷卻連其他人也一起殺了,那麼那些無辜被判死的人怎麼辦?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0:00你們如果不回答我也說在逃避,打高空,是這樣嗎?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1:00阿人家在當時也是覺得毫無可能性,你是要我怎麼說? 我是法官嗎?
代表你即使現行犯瘋狂殺人 你也會覺得他有可能被誣陷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1:00你男友很不錯。另外可以思考的是,西北歐各國都已經廢除死刑數十年,社會並未因此失序。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2:00我也說我認為不可能翻案,只是可能性不為零而已,因為以前就有過好幾次這種例子,更何況拘泥於鄭捷有意義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12:00所以 0417 知道為什麼我要問這個問題了吧..這個回答透露出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3:00就算他該殺好了,其他死刑犯也該殺嗎? 人家槍決是不會祧人的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3:00他該殺不就代表你贊成死刑?zz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13:00就是,即使是用鑽牛角尖的方法,也要找出一個不判死的理由..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3:00賦予國家殺人的權力,就必須有人去執行。以劊子手為業想起來也很恐怖。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5:00他該殺就代表我支持死刑? 那支持死刑卻推冤獄的不就支持廢死?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1:15:00此外有研究統計過,死刑犯所花費的費用,其實是高過終身監禁。相關研究經濟學人雜誌曾引述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15:00所以誤判什麼的哪是最重要的,犯人會不被判死才是最重要的呀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6:00什麼歪理呀 看你說不可能翻案但可能性不為零就知道你根本胡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16:00不知道 vsss 對一個國家該不該擁有軍隊有什麼看法?..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7:00贊成廢死不會說他該死好嗎 會說他該關一輩子加某某配套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18:00我只能說這議題吵下去就是這樣,有太多面向,除非可以保證0誤判否則永遠不會有結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19:00我只能說連鄭捷案你都覺得有翻案可能了, 0 誤判只是夢啦..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19:00吵下去就會有你這種人在胡扯 然後說不要吵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0:00你可以推鄭捷,我可以推冤案,然後各自拿對方的弱點嘴,最後也沒結論法官自己在判任何人死刑之前也是會怕誤判阿,就算是鄭捷這種再明顯也不過的,回家也是睡不著覺,怕以後要是真的翻了怎麼辦不然以現在的證據我當然認為不可能誤判,但誰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把討論聚焦於 怎樣的刑法和配套可以讓反廢死的人服氣會比較有交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3:00推司法改革意義不就是避免冤案?有期徒刑也會有時間不可回復呀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3:00所以廢死就是在推司改還有冤獄阿,有什麼問題嗎? 我也支持阿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1:24:00大家都很相信法官檢察官嗎?貪污的很常見吧,沒見光的更多,死刑很有可能變成有錢有權判生,沒錢沒權給你死,證人,可以消滅,視訊可以都沒有畫面,證據可以莫名消失…咦,不自殺聲明寫了嗎?被自殺的好像也不少耶o_O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24:00MAJAN 說的是沒錯,但是我想瞭解的是,廢死的人的重點在於死
作者:
iangjen (刺刀)
2016-01-19 21:24:00監獄基本上是一個自給自足的系統,與其擔心犯人浪費稅金不如去緊盯高官他們能左右的錢和資源絕對遠遠超過這些犯人原po可以去看看近年馬政府執行死刑的日子,多半是在對政府輿論沸騰到某個程度後,他們就會執行死刑,然後民眾的視線就會被轉移。原本我也是支持死刑的,但看到國家公權力如此任意左右他人生死,這比那些罪犯要可怕多了。罪犯最多就是決定幾人的生死,但國家對生命的輕視卻可觸及你我,你不覺得可怕嗎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4:00你要這樣說就是反正都無法回復,殺了就好,不用無期徒刑了,是這樣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25:00刑存在與否還是誤判(哪個為重),而看來答案是滿明顯的了..又來一位把執行手段和判決過程混在一起談的仁兄了..XD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6:00我是覺得我表達的很明顯了啦,我支持廢死,但現階段絕對不可能廢死,只能推司改或冤獄,然後慢慢朝廢死這個目標前進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7:00不要把廢死和司法改革扯在一起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8:00你可以去GOOGLE一下,司改的最終目標就是廢死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28:00說的一副反廢死就是反司法改革莫名其妙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29:00我也沒說過反廢死救是反司改啊? 據我所知就有支持死刑的人在司改會工作了,我前面也有說過,你都直接無視嗎?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0:00所以司法改革避免冤案就可已有死刑呀zz
你男朋友邏輯很清晰 確實不要給國家過多的權力 看看我們政府就知道了 要是去過法院 就會知道法官也不是大家都是有一定的水準 太多人沒有證據被冤判 說實話鄭捷只是少數不能作為樣本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30:00反正這議題有太多可以討論的點,聚焦在一點只會變成羅生門,你們開心就好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1:00死法改革又不是一定要廢死每個點你都沒說好啦 各種跳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33:00你真的可以去GOOGLE...司改是以廢死為目標在推的,當然不一定要廢死,但最終願景是廢除死刑如果你連這個都不知道就說我在跳針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了
先入為主是很可怕的 希望你以後不管什麼都是各方面都研究了解再決定立場....不然很危險。我支持廢死但不是現階段,支持永久隔離。他們在監獄裡一直都能做工作啊產值比社會上無所事事的人高多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36:00鄭捷案是少數沒錯,但是如果連鄭捷案這種沒有人為加工可能性而取得的證據都認為有翻案可能了,那這世界上沒案件不行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7:00我不是在說那個組織..這個詞太通用了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1:38:00跑過法院就知道了,法官檢察官和大眾的平均水準一般,只是比較會讀書考試…無法相信人性,只好希望限制殺人的權力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38:00我的意思是單純的在程序上公開透明化之後死刑應該存在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38:00
所以鄭傑被槍決前,廢死的贊成不要槍決鄭捷嗎?請回答。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39:00至於一直在說不能給國家合理殺人權力的人,我著實好奇你們對
想想看賦予政府殺人權力這件事。納粹離現在其實不遠,對岸中國還有很多例子,台灣也有。其實大家不該對政府的權力濫用這麼沒警覺性啊~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40:00
權利濫用XD,國家真要殺人,"被"自殺就好了,哪需要這麼麻煩。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41:00這點另一個K(?)也有提過,程序公開透明也不代表不會誤判,說起來死刑存不存在是否影響犯罪率本身就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了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1:42:00以前白色恐怖死最多難道是死刑嗎?政府殺人還讓你知道?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1:43:00國外廢死的國家也沒特別亂,只是準備工作要做好不能直接廢死,直接廢會出大事
所以那麼多的猶太人是都被自殺嗎?我的意思應該很清楚,這是可討論的問題但是不要偷換概念啊@@我沒有在討論被自殺 我說的是國家正大光明的甚至合法的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44:00所以請問一下你對一個國家擁有軍隊的這件事情的看法?..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46:00
國家真要殺還要管合不合法喔,搬到檯面反而不利。權利濫用很搞笑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1:48:00
我贊成廢死啊 鄭捷也不用槍決啊
我認為戰爭都不該發生。所以軍隊的存在應該要出於像個人一樣正當防衛的理由,如果你因正當防衛而殺人,基本上你是不會被判死刑的...所以,這個問題跟廢死其實沒關係吧挑起戰爭破壞和平本來就不是對的吧 所以不管是哪個政府都不該有這樣的權力啊
作者:
kklibra (灰飛煙滅)
2016-01-19 21:50:00你看政府都可以強制黑箱通過一些條例了,如果政府今天有心想用司法手段害死一個人會有多可怕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50:00
嗯,勇敢者出現拉,有廢死者贊成鄭捷不用死刑XD
作者:
a123zyx (小企)
2016-01-19 21:50:00會不會是因為自己接觸少才覺得誤判少廢死的群體不少就是看到司法的現況拜託覺得誤判少的去查查鄭性澤案希望可以給你帶來不同的想法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1:52:00
我既然贊成廢死了 我為啥要他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52:00你的說法是不能賦予政府殺人權力來支持廢死,如果是如此,除非外國人不是人,要不然支持政府擁有軍隊基本上就是給予政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1:53:00
我認為既然我們要把非正當防衛不能殺人奉為一種核心價值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19 21:53:00
至少你不像其它假掰廢死不敢對鄭捷一案表態,值得鼓勵。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1:54:00
政府拿你殺了人來做為我要殺你的理由 根本違法了就算你要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54:00府殺人的權力;當然,除非我國的軍隊都是拿水槍上場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1:57:00所以,我認為把死刑直接用賦予政府殺人權力來做替代很矛盾..
g大 我很想好好回覆您,如果您願意的話我也希望可以理性的討論一下,因為你應該可以看出我對這件事的思考,還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我是可以不斷在修正自己的想法的。但是我現在已經有點不確定你要討論什麼。呃,就最近這個,你說國家殺人還要管合不合法喔...可是我們不是就在討論死刑,死刑不就是法律一部分?我的意思是,國家殺人假設是不合法的,假設,然後國家殺人了,所以在這樣的狀況下就不合法啊。當然還是可以殺,只是不合法。法律存在,但不代表大家都會遵守,所以才有這些問題不是嗎?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1:58:00
軍隊也是合法自我防衛才殺人啊 我並不贊成非自我防衛前下去入侵別人 為了領土啥的
這其實不只是"國家不該能殺人"還包含了"國家不應該能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2:01:00幾個人渣不死刑,換來的是被冤枉的人,能活下來求救的機會,為了殺人渣,卻犧牲被冤枉的人平反的希望之光,並且給予國家機器光明正大捏造證據殺人的權力,這划算嗎?人渣就關到死勞動到死,勞動所得通通賠償被害人的家屬,至少還有殘值可言:O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01:00首先,縱使是我國軍隊,未來也有可能某些原因主動去攻擊別人
納粹就像樓上這樣,國家決定了誰不是人(人渣),於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02:00這個不是你說要就要,不要就不要,支持有軍隊就有這個風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03:00再來,如果這個「賦予政府殺人權力」是有依自己喜好有選擇性
營(為什麼要在人渣身上花錢?讓他們勞動到死),一直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16-01-19 22:03:00我覺得你快想通了
到二戰末期德國再也沒有餘力好好管理,才開始大規模的送毒氣室。達毫集中營門口的標語便是:"勞動使人自由"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2:05:00
我就是不贊成國家軍隊為了任何非防衛原因主動攻擊忍 發起擴張....這是核心價值的問題 不是軍隊就要擴張 確實不是我說要不要啊 不然我說要廢死怎麼沒廢 我只是闡述廢死跟軍隊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07:00國家不應該能決定誰可以活著誰應該死,那國家為什麼可以決定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2:07:00
對我來說並沒啥相違背的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2:09:00
因為生命是最高價值啊 其不可逆性跟不可補償性
是的,因為生命權是一切權利的根本,剝奪生命權,就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10:00生命是最高價值?..呵呵,在正當防衛面前它可不是..
作者:
smallsix (檸檬貓你在此!)
2016-01-19 22:34:00紅明顯 建議你可以去看看廢死的理由跟聽聽他們的演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34:00少在那裡玩是別人對號入座的下流把戲啦,敢說就要敢認,OK?
作者:
ohmik (Ohmik)
2016-01-19 22:34:00國外可以廢死是因為法律機制完善 反觀台灣什麼都要學國外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1-19 22:34:00
那當然我都沒命了 要怎麼支持廢死 但那不代表我防衛失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2:39:00你怎麼不看看你的發言一直指別人下流扣帽子?我講就是逃避你講都是真理 大家可以不用玩啦台灣什麼時候才能跳脫討論=一定要講到贏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42:00等你真的有講的時候再來說你講了人家還說你是在逃避啦..另外一個 k 雖然說出來的話我不能苟同,至少人家直接正面的
別忘了白色恐怖時期政府也抓了一堆你說的"現行犯"去槍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43:00回應問題,你有看到我說他逃避閃躲?..
一直困惑為何要說反廢死而不說支持死刑就好,覺得反來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2:43:00苟同咧 還真以為自己都是對的www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44:00我是不是對的跟我同不同意某個說法是兩件事,邏輯要重修..我也在看有沒有一些其他想法值得我去思考,像 cching1021 的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22:46:00因為反廢死跟支持死刑意義不太一樣啊...有死刑不代表要輕易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2:46:00出去吃個飯回來還在討論,而且還多了好多概念,真精彩www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46:00說法我覺得值得再去深思;至於你的...我看就免了吧..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1-19 22:47:00判死啊~只是反對廢除完全沒得用而已
真的以為他們是你們養的? 別把自己想得太偉大以牙還牙的方式對待暴力 看來思想還停留在巴比倫時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56:00所以樓樓上是為了潮還是要假裝是個文明人而廢死呀?..真要是
作者:
xaxa112 (討厭下雨天)
2016-01-19 22:56:00紅明顯 推薦一本書 張娟芬所寫 殺戮的艱難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2:57:00要以牙還牙的觀念來支持死刑,一槍給他還嫌太便宜他勒..
作者:
montan 2016-01-19 22:57:00我想問你男友為什麼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力很可怕,但賦予政府
作者: freaklin (粼粼鄰) 2016-01-19 23:00:00
我自己是覺得死刑實在是太輕鬆了
1.有期徒刑如何分長短,能廢死相對我也質疑刑責全部2.死刑是國家對人,難道有期徒刑不是國家對人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05:00我覺得願意討論的人比較好啊XD,至少不是直接左轉:D。其實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05:00會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好應該算是一種妥協吧,以死刑為前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06:00提,既然人身自由都被剝奪了,起碼不要連生命也一併被剝奪,而且活著還有機會可以爭一口氣,死了就什麼都沒了
我有一個支持廢死的老師 他的觀點就是“能否由政府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08:00要把廢死和人渣們都可以出來趴趴走混為一談:O,生命無法重來,在司法不可信任的前提下,死刑判決才更是不可信任。剝奪青春和自由是可怕的,比如白色恐怖無數的人被剝奪了,但有些人活下來了,並且被許多人認識,很多人卻沒活著出來,因為政府認為他們該死,而且證據確鑿:'(
作者:
yvonne1981 (喵星çƒä¸Šçš„外星人)
2016-01-19 23:10:00中間推文懶得看,直接跳過,為什麼賦予政府殺人的權力?其實我一點都不覺得可怕,因為如果政府沒有權力主持公道,那就會變成民眾動用私刑,那殺人犯會有什麼下場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11:00不過這是以誤判為前提啦,鄭捷這種極端例子很常被拿出來討論,我也只能說要嘛就是繼續推動廢死,鄭捷再看如何處置,要嘛就是為了鄭捷讓其他人也一起陪葬,因為執行死刑是不會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1:00問題是現在無期徒期還可以假釋就有人搶著要提廢死了,真要認
作者:
emmacc (艾瑪希希)
2016-01-19 23:12:00我還無法在廢死或反廢死中做出選擇,但可以跟你說一下,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12:00祧人的,不然上次就不會連邱和順也差點被槍決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2:00為不能減緩刑,也請按部就班來,不要替代方案還沒有就推..
作者:
emmacc (艾瑪希希)
2016-01-19 23:13:00所謂不想花納稅錢養終身監禁的犯人這點聽起來很正確但其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3:00至於 228,那個年代要幹掉你哪需要什麼死刑判決,拿這個來做
作者:
emmacc (艾瑪希希)
2016-01-19 23:14:00錢。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14:00這我也贊同,還沒做好準備就先廢死只會死更快,不過現在廢死應該只是喊喊口號而已,也不可能喊一喊哪一天就真的廢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5:00請問現在被判終身監禁的人有幾位?一年花掉多少錢?..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15:00你看現在要喊廢死馬上就有人拿鄭捷來救援了,而且還很有用,因為這例子太極端了,足以讓人支持死刑繼續存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8:00那鄭捷當例子是因為可以赤裸裸的說明,有些人或是有些聯盟嚷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18:00舉例228,只是說明為什麼死刑是不可補救的XD,青春自由很寶貴,但生命更寶貴,所以願意賦予不可信任的司法系統,關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19:00嚷著因為有誤判才需要廢死是個假議題,他們在意的只是死刑存
作者:
fifybl ( )
2016-01-19 23:19:00人關到死的權力,至少留著一條命,如果是冤獄,都還有希望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19 23:19:00你可以舉戰爭別人不能舉228...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22:00我是真的因為有誤判才支持廢死,把鄭捷除外的話,基本上很難保證每次的死刑定讞都100%不是冤獄,鄭捷則是可以算10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22:00以 228 來說明「死亡」是不能補救的這個我同意,但是用 228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23:00有人死是因為政府認為他們該死而且證據確鑿這點來反推死刑是否應該存在;我只能說,那年代在政府認為你該死不用靠死刑就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24:00我會說鄭捷翻轉可能性不是零可能有點過頭,但我只是想表示死刑除去這些太極端的例子,基本上都有一定可能會誤判,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25:00可以讓你消失,跟死刑存在與否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25:00不是每個死刑定讞的都確定是100%,所以才支持廢死,但要有規劃,不能直接就廢畢竟死刑不可能只為了鄭捷而存在,以後被判死的一定還有可能會有冤案存在,只是機率可能會降低雖然這有點因噎廢食啦,當然不在意冤案的話支持死刑是沒什麼問題的
判無期那些最後還是要靠老百姓去養,何不早一點解決,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37:00樓上你知道監獄裡的犯人也有在勞動嗎? 我就有看過監獄的犯人製作的醬油拿出來賣,不是每天都吃飯睡覺與呼吸
作者:
ggbggg (科科喝科科)
2016-01-19 23:38:00為什麼鄭捷是極端例子 誤判不是?
作者:
vsss (ReNew)
2016-01-19 23:40:00dsnt 你很聰明,我反戰對建軍擴充軍備也就沒有好感。
如果原po沒聽過這個觀點表示原po不夠瞭解廢死的核心意涵,再加油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42:00鄭捷就有如日本秋葉原那樣在大庭廣眾之下無差別隨機殺人,但這種類型的死刑犯不多吧? 就我所知好像也才兩個,不極端嗎?而且這種人會出現是因為社會結構出了問題,死刑就算存在也無法嚇阻這種人繼續出現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47:00但是死刑存在可以讓已知的這種人沒有機會再在社會出現喔..沒有辦法未雨尚繆,至少做到亡羊補牢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50:00來一個殺一個來兩個殺一雙這只是消極做法吧? 我們要想的是如何讓這種人不再出現,而不是讓人家殺了人我們再來殺他,這樣沒完沒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51:00消極做法和積極做法不是只能擇一,而是可以並行,謝謝..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51:00而且這種人也是近幾年才開始頻繁出現的,但死刑卻一直都存在,代表出問題的不是死刑存廢,而是社會出了問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52:00請問,「沒有任何人有資格殺人,包含政府在內」有沒有前題?這個我同意,所以說死刑存在無法嚇阻這種人出現的意義在哪?既然知道出問題的不是死刑存廢,卻拿死刑存在來紮草人?..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55:00我說過了阿,我支持廢死就只是因為有誤判可能,除去這些人,你能說接下來每個死刑定讞的人都不會被翻案?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56:00你這個是在回答我哪一段?..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57:00你說誤判只是廢死的糖衣,我覺得不是,除非你有辦法保證誤判率是0,那我無話可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19 23:59:00你也回馬槍回得太遠了吧..XD..連鄭捷的情況你都認為未來還是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19 23:59:00出問題的不是死刑存在與否,但不代表死刑得繼續存在吧? 這
作者: meg6 (meg) 2016-01-20 00:00:00
其實看到廢除死刑四個字我會倒抽一口氣,兩邊都各有我認同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0:00不對,我指的是所有的死刑判決,不單指鄭捷這種隨機殺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0:00是不代表死刑得繼續存在沒錯,但是講出「死刑存在無法嚇阻鄭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1:00犯,單指這種人的話那也不用討論死刑存廢了
作者: meg6 (meg) 2016-01-20 00:01:00
啊被吃字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1:00捷這種人出現」的這句話,你想表達的是什麼?請問一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1:00阿不就現實情況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3:00原來如此,所以我可以說死刑就算不存在也無法嚇阻這種人繼續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3:00但是教育能 所以你把重點放在死刑是錯的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3:00死刑的存在除了懲罰外就是用來威嚇,但現在社會扭曲到不怕死的人相繼出現,死刑就該為這種人繼續存在嗎? 就因為這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4:00出現,所以死刑存在也沒什麼不好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4:00樣就不用考慮其他可能會誤判的人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4:00所以你覺得現在治安很差?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5:00因為有不怕死的人在所以就不該有死刑?你要說的是這個?..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6:00如果就因為鄭捷這案例就說廢死是假議題的話,那你也看得太單一了,死刑犯又不是全都只有鄭捷這種類型的我是沒這麼說,要解決是解決出現的原因,而不是讓死刑存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8:00你知道治安最差的年代是死刑執行最多的年代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8:00如果廢死盟的重點是在誤判而不是在死刑,鄭捷案不會有懸念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08:00好棒棒,也不用管其他可能會被誤判的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09:00可是看廢死盟的連結,連鄭性澤都被拿出來類比了,你說勒..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09:00什麼叫連鄭性澤都被拿出來類比?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10:00為什麼你會這麼想? 難道廢死會積極推動死刑嗎? 不會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0:00前面有提供連結,自己爬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10:00所以請你告訴我死刑跟維護社會風氣是否有關連?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1:00我幫他回應 就我們來看 鄭捷該死 但是廢除死刑不是為了救鄭捷 是為了救冤枉 無辜的人 甚至是救自己 畢竟可沒有人說只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1:00不會積極推動死刑跟舉鄭性澤案出來類比鄭捷案是兩回事喔..
廢死都著重在死刑犯的人權,但是我想問的是那那些被殺害者的人權呢?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13:00說句老實話,如果不是因為現在司法太扯,我也不會輕易支
可能有原因的殺人,可能沒有原因的殺人,但是我認為在大部分合理的情況下,沒有理由的殺人,那並不適用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4:00甚至你可以把犯任何罪都判成死刑我也可以接受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5:00為什麼要在沒有死刑下鄭捷受到法律給予的懲罰才能接受?..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5:00台灣現在明明就有死刑 他為啥那麼多已經被判死刑的人沒有被執行死刑呢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6:00我可以擅長幫你替換成只要不是死刑都可以接受這樣子嗎?至於其他呼口號式的如果 xxx,我想就免了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6:00又為什麼以前的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的法律現在不用了呢 而需要訂出那麼多那麼多的法律來幫忙判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7:00如果你要跳出來幫人家回應,就請不要用問題回應問題..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7:00甚至還要為了那麼多的法條去唸書 考試 才能當法官 檢察官律師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8:00先針對別人的問題直接回應,我想大家比較好接下去討論..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18:0000:11到00:12那段我已經回應了好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18:00執行死刑越多重大犯罪就越多的關聯還看不出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19:00所以我在問的是 00:15,請解惑,謝謝..看不出來耶..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20:00你又拋出新問題啊 很簡單啊 因為現行法律有死刑 目前判決就是死刑啊…因為我們接受法律才會要求廢死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21:00法律有一體適用性,死刑不可能只為了某些人而存在,所以要嘛就為了這些人選擇支持死刑承擔誤判風險,要嘛就是推動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22:00而且廢死的目的也不是讓鄭捷無罪好嗎…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22:00死,然後用其他懲罰取代死刑,我是支持後者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22:00...... 所以簡單一句就是你們不接受死刑嘛,打得落落長..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2:0080後到90年代總共執行約300人死刑 結果重大犯罪都是在
作者: s19921112 2016-01-20 00:22:00
我不希望我被冤枉判死刑,然後連伸冤的機會都沒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23:00廢死本來就不支持死刑阿,難道廢死要支持死刑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24:00誰說廢死的目的是要讓鄭捷無罪了?不要偷換概念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4:00那段時間發生 白曉燕劉邦友彭婉如還有很多砍人撕票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25:00我只是覺得打打落落長,來說明在我的規則下才接受很有趣而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25:00然後鄭傑案就是發生在2014law in shit偷偷摸摸簽了5人人執行死刑後不到1個月發生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26:00是因為死刑的特殊性 而非單純不支持死刑 死刑其實離我們身邊比較遠 你可以想像你開車撞斷別人一條腿 然後判決是你必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27:00抱歉,不是我在說,單純把兩個事件發生在同一個時間段就要說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27:00須也給他撞斷一條腿 如果連以牙還牙的法律都需要透過罰錢關起來來代替了 那為啥死刑可以被接受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28:00因為打那麼多不是只為了給你看啊 沒有理由的論述有什麼意義嗎 如果事情有那麼容易非黑即白就好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29:00請問車禍的這個例子跟死刑可不可以被接受的關聯性在哪?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29:00其實國外也有研究報告啦,死刑對於犯罪遏止其實沒這麼有效,國外廢死犯罪率也沒特別高,只是不能貿然廢死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30:00我不是後面有寫原因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30:00問題是你打了那麼多,也只是在說明要在你們的規則下所裁定的判決你才可以接受,這樣子的論述有什麼意義?..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31:00你不覺得為什麼法律的判決除了死刑以外 都不會蓄意傷害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1-20 00:31:00執行死刑根本無法降低犯罪率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31:00因為以牙還牙的法律都需要透過罰錢,所以死刑不能被接受?有人是說「執行死刑越多重大犯罪就越多的關聯還看不出來?」這個命題跟「死刑和犯罪率相關性」可並不是同一個命題,謝謝So?..在我國只有死刑會蓄意傷害對方身體,然後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1-20 00:36:00因為死刑 你就沒有機會了 問題在於並不是每個被判死刑的原因都一模一樣 如果每個死刑犯都和鄭捷那樣 在如果難道沒有鄭捷出現 你就會支持廢死嗎 我想不是吧所以回到鄭捷事件發生前難道你就會支持廢死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38:00首先,如果是這樣,那麼鄭捷的情況你們應該要連死刑都接受..因為鄭捷的情況是沒有懸念的,可是似乎並不是..再來,我前面也有說了,如果我國無期徒刑不可假釋(基本),我是可以接受廢死的,但是現階段我國並不是,以上回應..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44:00我要解釋一下,為什麼廢死鄭捷卻不用死,是因為要真廢死就不能只祧一人殺,不然有個例外,每個案例都能是例外,君不見上次槍決時就連用中國證據的杜氏兄弟都能簽了如果只簽鄭捷我還沒什麼意見,但可惜這不可能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47:00整體廢死了,所以不能挑鄭捷一個人出來幹掉他這個我同意..但是這個「連鄭捷這個案都被判死刑我都不能接受」是兩回事..而我在詢問的,是後者這個情況你們的意見..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0:50:00現在雖然還沒廢死但已經是半廢了,因為是暫時停止執行狀態,但隨時都可以執行,怕就怕下次簽的時候又有無辜的被槍殺,因為好像要排隊的樣子,所以暫時不會輪到鄭捷在這種情況下想排除其他狀況只單指鄭捷是不可能的,因為他的身分就是死刑犯,不會因為其特殊性受特別待遇在法理上他跟其他死刑犯沒什麼不同,就是這樣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0:59:00我在 00:47 和 00:48 的推文應該有說明我的立場了,謝謝..
有沒有人有好的廢死網站資訊可提供,我看了這篇後發現很多人的論點很怪,到後來都在硬凹了,不過誠如一些人所說,是該深入了解一下再來談廢死議題。
作者:
devil66 (Fan)
2016-01-20 01:15:00咦我以為政府是否有殺人的權利一直都是探討廢死的核心耶
作者:
kipper (只是條鹹魚)
2016-01-20 01:19:00廢不廢死有很多討論方向啦,那只是其中之一
我只能說支持廢死的人大部分都是希望殺人犯能終生監禁不要假釋,另外犯人在監獄裡要服勞務,監獄甚至能賺錢,沒有花我們的納稅錢。反廢死的人我真的很好奇有多少人去看過廢死的論點……法律一直都是邏輯論理的學科,死刑在邏輯上其實是講不通的,也因此大多刑法學者都是支持廢死的。因為犯人殺了人要死刑,那政府殺了人呢?犯人仍然是人。那如果是冤獄誤殺呢?是不是該處罰賦予政府殺人權力的人民?另外廢死還有很多有力的論點,也有提出配套措施,自行查詢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07:00現行犯才死刑……那麼我現在拖1個人過來製造假證據 找50個人圍在妳身邊說人是妳殺的 算不算現行犯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6-01-20 02:09:00你知道江國慶案嗎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09:00當然這個舉動太簡單 但我的意思是 就算是“現行犯”也可以有很多模糊空間舉動→舉例
本來就是啊= =你都覺得不能殺人那為什麼政府可以?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24:001.所以請等殺人犯能終生監禁再來談廢死..2.
http://www.taedp.org.tw/node/2892 從本文來看,似乎沒有花我們的納稅錢這點是不成立的..3. 如果認為政府不能在一定範圍下有殺人的權力,請廢除軍隊4. 以我拜訪過廢死聯盟的網站來看,Q&A 裡有很多是大家想知道的問題,可惜裡面大多數的回答都是在避重就輕打高空..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33:00另外也還牽涉社會責任及鏟除異己的問題 詳細可以多找資料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33:00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34:00BTW死刑本來就是配套終生監禁 就算是挪威也有確定囚犯不適宜回歸社會可以延長刑期的規定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35:00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40:00所以推動廢死的同時也推動司法改革和終生監禁有什麼問題?就我目前看到的反廢死大多只看到廢死兩字就大喊放縱殺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42:00當然有問題,如果廢死推動成功之後 25 年內都推動不了終身監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42:00廢死下面的議題很複雜 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43:00禁勒?..有些事可以一起做,有些事該有前後順序,謝謝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43:00我也同意這是條長遠的路 廢死是最後結果但不現在把議題拋出來 要等到何年何月才開始關注就像同婚和多元成家 想也知道同婚的接受度比多元成家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45:00等到終生監禁推動成功之後就可以開始關注了喔..你要先抄捷徑在還沒有推動終身監禁成功之前就先丟另一個議題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46:00現在也是很多人無法接受 但終究是有人開始改變想法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47:00那又怎麼能怪其他人擔心這個議題會造成殺人犯假釋出獄勒..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48:00妳要認定廢死者都是急廢一竿子翻船我也無法說什麼XD基本上現在呼籲停止死刑的原因在不少人的審判過程是有瑕疵的 順序是停止死刑→司改→終監+廢死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50:00所以我說請先推動終身監禁成功再來談,你自己都說要同時拋議題了,再來說別人的認定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會不會太有趣?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51:00我不是說反廢死的人都沒做功課 而是據我看到的大部分人都只看到“廢死”二字就開槍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51:00如果是因為審判過程有瑕疵所以要停止死刑的這個理由,那麼鄭捷案這個沒有懸念的你應該不反對被判死刑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2:55:00鄭捷的話我是基於其它理由 我從反廢死到現在 原因不止1個啦XD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2:57:00.........................................算了,也沒關係,不知道可不可說一下其他理由是什麼呢?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00:00嗯…首先就是法律沒有例外性 上面有版友提過了 接著分2個方面看 一是犯人心智正常 很多情況下會發現這些人通常處於弱勢 他們可能經濟環境差 沒有受到足夠教育 在求混口飯吃的生活中越來越偏激 路也越走越偏在他們真正鑄成大錯前 社會真的毫無責任? 社會存在的目的是將人形塑成“人” 讓人得以融入社會(家庭 學校 社福等等都是協助者) 社會沒有盡到社會責任 卻事後諸葛地說“好~我們現在見1個犯錯就殺1個哦” 這只是將社會的責任推給也許根本不懂得如何做出更好選擇的個人有人或許會認為“啊我也家境貧寒怎麼沒去殺人放火”但那是妳幸運 知道在這世界上人格比生活重要 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運氣/智商理解 這就是生為人的差異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17:00首先,我國有死刑,也有其他人被判死刑,所以我不知道所謂法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17:00對我來說 監禁的目的除了懲罰外還在於教育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18:00這樣監禁才有意義 才不會只是製造出越關越精明的罪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20:00上面這段跟鄭捷不能被判死刑有什麼關係?..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21:00再來就是如果對方確實是無法教化/天生變態/不適合在這個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22:00我倒是很贊同為了避免製造出更精明的罪犯,不監禁直接斃了..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23:00社會生存的人呢 死刑其實就是1種剷除異己的手段 不止是把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永久逐出社會 也包括生存方式無法被社會接納的人 為了維持“社會”安全 我不得不承認必須將會危害到“社會”的人隔離在社會之外 但殺害他 其實是否定這個人存在 問題是 不適合生活在社會上的人永遠都存在那就是“社會”本身的一部分…繞回來 還是社會責任的問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28:00所以上面這段跟鄭捷不能被判死刑有什麼關係?修正一下,並不是生存方式無法被社會接受的人就會被判死刑,而是會危害社會安全的人才會被判死刑,不要混為一談謝謝..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29:00把異己殺光沒有辦法解決問題 因為只要有基因變異 異己永遠存在 嘗試讓這樣的人可以回歸社會 是社會的課題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0:00所以我請問了,同樣有社會責任,為什麼不可判死可判無期勒?疑?我還以為你是支持終生監禁的?如果是終生監禁制,為什麼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2:00所以在鄭捷的問題上 首先是 所謂的毫無懸念 是毫無懸念到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2:00要嘗試讓這些人可以回歸到社會?這還叫什麼終身監禁?..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3:00什麼地步? 規定光天化日下被N個人以上看到就算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3:00在繼續下去之前,能不能先不要只顧著自己講,先回答一下為什麼同樣有社會責任,不可判死可判無期呢?另外,鄭捷的案子是因為在光天化日下被 N 個人以上看到而已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5:00有個案例沒記錯是這樣的狀況 : 目擊者作證他殺了2個人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6:00嗎?要說明這個案子有沒有懸念不是用這種論述法的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6:00他認罪 也清楚地表示他願意償命 但他只認1條 因為不是他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01-20 03:36:00欸…異己跟殺人犯是兩回事吧…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7:00做的他不要承認 法官後來還是判了2條 所以死刑(大概是這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7:00So?這跟鄭捷案有什麼關係?他只是因為有目擊者就被定罪的?要類比也不是不行,但是不要用證據力差那麼多的例子來比好嗎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39:00樣 有錯請指正) 這個案例算是毫無懸念嗎? 他都認罪了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39:00而 03:33 的問題,能不能在繼續講之前先回答一下?另外,還有 03:17 的問題也請回答一下,謝謝..且如果是終身監禁,為什麼還要嘗試讓這些人可以回歸社會?至於類比的部份,請不要拿證據力差那麼多的例子來類比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44:00但1條或2條也許正是法官判決的依據 (另外他真的算毫無教化可能? 評估的標準又在哪裡回頭來說 如果我安排好假證據 找了20個人當證人 說人是XX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3:46:00你準備回答別人的問題而不是只會自顧自的說時再叫我..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3:46:00殺的 算不算光天化日N個人看到? 我的意思是 標準是很模糊的 今天說有10人看到就算 那9人8人7人呢?當然目擊者不是唯一 但其它的證據又如何明定標準?鄭捷的問題早有先兆 他的父母有沒有盡到社會賦予父母養育後代的責任? 社會有沒有盡到協助者的角色責任?求學期間各種輔助手段有沒有盡到責任?美國其中1個校園屠殺案的兇手自白自己是為了報復嘲笑他“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01-20 04:00:00我同意廢死的某些觀點,也讓我從堅持死刑不可廢到現在轉變為期待司法改革和配套完整後的廢死社會。但是推文某些論點實在是讓我無法理解…鄭捷案到底那邊還有冤案的空間?我實在是無法接受這個說法。建議廢死方對鄭捷這類極端案例的配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4:01:00交不到女朋友”的人 把女性視作戰利品的父權風氣真的毫無
作者:
treiss (獅子座女孩)
2016-01-20 04:01:00套要建立後再來宣揚,你們也清楚這是反廢死很大憂慮點,否則這種硬凹的說法真的會把我這種尚在猶豫者催趕到你們的對立方。正因為死亡的不可恢復性在雙方立場上都是根基(犯人的死vs受害者的死),此議題就更需要社會共識,若是無法說服其他人,即使以歷史宏觀角度來看,廢死確實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方向,沒有社會共識也是枉然。法律是一體適用但可以用更完善細密的制定方式以及更加健康的司法體系及周邊助力(導入更專業CSI系統的檢調),期待最終能夠達到平衡。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4:04:00問題嗎? 再來 如果有一天社會已經盡其所能地把機制提升到最完善了 還是不可避免地出現跟社會格格不入的人把他隔離於社會之外以免傷及無辜 嘗試讓他的思想回歸社會>鄭捷的問題不在冤案……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4:09:00要看這種傳教式的內容我已經在廢死聯盟的網站上看過一堆了喲來這裡是要「討論」的,不是來聽教義的,所以如果你講完了,可以開始回答別人的問題了,請回顧一下 03:39~44,謝謝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4:10:00因為被問到對鄭捷是怎麼想的 所以這只是藉他的例子來看我個人立場轉變的心路歷程並不代表所有廢死者的立場監禁的目的在於教化 即使是終生監禁 跟教化之間我並不覺得存在衝突 一來是我們永遠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無教化可能二來如果犯人真的改過自新 他當然要為犯下的罪負責(坐滿刑期)不是嗎人不認為犯罪是錯的→監禁隔離於社會外避免傷害並教化 人明白犯罪是錯的→為自己的錯坐好坐滿當然不是生存方式無法被社會接受的人就會被判死刑 但以傷害他人為生活方式的人的確不見容於社會我明白自己對於包容異己的想法做得還不夠完善畢竟這終究是一種價值觀(犯罪受罰 不可傷害他人等等)凌駕於其他之上 如果有更好的作法我當然支持現在對極端案件的配套基本就是終生監禁勞動教化 但反對意見大部分還是在血債血償的階段(我自己是也同意國家不應殺人的看法 這只是將血腥推諉給國家與法院而已畢竟0%誤判是不可能的最後這樣說吧 : 死刑的1個判定因素是“無教化可能” 那麼如果1個人不認為犯罪有錯 殺了他也無法讓他為自己的過錯懺悔 如果1個人由衷悔改了 明白犯罪是錯的 甚至願意以死償命 他還算是“無教化可能”嗎而又要怎麼確定1個人真的“無教化可能”? 大概是這樣吧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4:55:00說自己是因為有其他理由所以不支持鄭捷判死,結果請問原因,卻拉哩拉雜的講了一堆大哉問,跟鄭捷案沒有確切關係的內容..前面已經問過好幾次了,結果對別人的疑問就是視而不見..要看這種傳教式的內容我已經在廢死聯盟的網站上看過一堆了喲來這裡是要「討論」的,不是來聽教義的,所以如果你講完了,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4:57:00如果有人說 “我才不管什麼背景悔不悔改 他殺人我就是是要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4:58:00可以開始回答別人問題了,請回顧一下 03:39~44 推文並回答喔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4:58:00看他死” 那與異己者又有何異呃 我已經回覆了耶 再說下去就真的打牆了 還是我看段給妳1. 鄭捷等極端案件→我不是指鄭捷不必負責 只是社會的確有未盡完善之處 跟殺了他裝作這只是例外比起來 終生監禁補救教化 並研究如何改善這個社會問題我想會更有建設性(3:00-3:28)(3:55-4:07)2. 終生監禁與教化→(4:17-4:25)(4:51-55)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5:26:00我都已經說明是幾點幾分的推文你還是可以有漏掉的也算厲害(1) 03:17,你說法律沒有例外性所以不能判鄭捷死刑?可是我國有死刑,也有其他人被判死刑,所以我不知道所謂法律沒有例外性為什麼會是一個不以判死刑的原因?(2) 03:33 如果社會責任是一個因素,為什麼可以判無不能判死你在剛剛才沒有在打高空有回答;可是我還是想問,如果是要研究社會現象,卻不是深入社會角落研究各個可能,而僅僅去研究鄭捷這個個體意義為何?再來,除非鄭捷這一個個案你需要研究個三十年五十載,要不然研究完畢之後是不是就可以執行死刑了甚至,你在 03:30 處提到研究的目的 是要嘗試讓這樣的人可以「回歸社會」,後面卻單純的只提到「教化」,這樣子偷換概念不好喔,因為無期受刑人是可以去教化,但是不應該回歸社會喔(3) 最後,不要再用那些自我想像,假設一堆證據力鳥得要死的例子去類比鄭捷被定罪的客觀證據,兩者完全不在同一水準謝謝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5:50:00(1)妳當初問的是“像鄭捷這種判死妳應該不反對吧”→法律具有一體適用性 我既然認同廢死 鄭捷也無法例外來談 而妳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5:52:00然後,在你的想法裡,明白犯罪是錯的就可以列入有教化可能的候選名單裡?我對你的要求如此之低感到驚訝..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5:55:00的補充是“在現行法律下” 我既然不認同死刑 自然也不會認同 但這怎麼會是“不能判”的原因呢 不認同是我的自由心證結果(就是妳所謂打高空的那段) 我想這可能是我們都覺得對方打牆的原因? 我說的是我為什麼不認同 妳問的是為什麼不能判 妳問“妳不反對吧” 我說的是“我反對的原因” 但不是不能判的理由 我若有誤會妳的意思 我致歉要說接近“不能判”的話…因為我們的社會支持系統不足 司法自由心證等等問題 我認為暫停死刑比較恰當而鄭捷也無法例外 因為他和其他受刑人一樣 沒有差別*身分一樣
出於個人意志殺人跟國家代表全體國民殺人 意義非常不同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6:20:00(2)他(非單指鄭捷)本來也許有機會不鑄成大錯的 社會本來可以/應該幫助他的 如果說一個社會負責任的方式 就是殺了他用他的手法(殺人)解決問題 社會和他有何不同?再者我沒說過只要研究鄭捷就好吧呃 那句話是補充社會如何補救 至於鄭捷 也許即使關到死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吧 但不管他悔改與否 不影響他為自己犯的錯坐牢到最後3:30原話是 : 因為只要有基因變異 異己永遠存在 “嘗試讓這樣的人可以回歸社會” 是社會的課題教化自然是以“將心態行為導正回歸社會”為目的 回歸社會脈絡 才能夠明白自己犯下的錯誤並為此負責(坐牢) 教化才有意義有意義→有達成目標我在關於“有教化可能”的部分一併提到了“改過自新” “由衷悔改” “甚至願意以死償命” 每個人的標準各有不同這也只是我的想法而已(3)的確那段有些意氣之爭 但我說過要表達的重點是 標準其實比想像模糊 這點多看幾個正在救援的判例可以發現當我這麼說而妳重提證據卻鑿的時候 我想或許可以說是…寧可放過1人(坐牢 不是免刑)不可錯殺100 與 寧可錯殺100不可漏殺1人 的價值觀衝突我的思考歷程何德何能成為“教條式內容” 成為“傳道教義”? 我的想法從反廢死趨向另一邊的時候 沒有正式看過廢死的相關論述 是覺得越來越想不通才開始深入了解(比方被害人支持系統 這其實是廢死方努力的方向 當時我很訝異自己竟然不清楚也沒特別思考這部分抱歉讓妳有沒在聽妳提問的感覺 我的確是認為那些就在我的說法中…還有有的是漏掉啦 推文一直切囧
作者:
ReBegin (ReBegin)
2016-01-20 08:34:00其實仔細研究廢死得理由,發現蠻能說服人的
作者:
jeylove (別亂來)
2016-01-20 08:36:00妳可以去暸解日本為什麼這幾年轉而支持死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1-20 09:24:00現在我國的刑罰裡就是有死刑,如果要因為不認同就把這點拿掉再來做論述,我個人覺得這樣子的討論沒有意義,就恕不奉陪了而且我是說你這種只會自顧自的講這些「傳教式的內容」,你居然可以理解成我說你的內容是「教條」是「傳道教義」?我不知道是我的中文表述能力還是你的中文理解能力要加強了..
作者:
moyoro (三等士官長報到)
2016-01-20 09:58:001. 在目前死刑判決有這麼多疑慮下 我認為應該暫停比較恰當 前面提過了 2. 妳問我“理由” 我回答我的理由妳說“這種傳教式的內容廢死網站已經很多了” 既然是我會錯意 我致歉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6-01-20 10:09:00
覺得政府能殺人很恐怖?把人關到死更恐怖好嗎 看看陳水扁就知道關沒幾年就快瘋了這根本不能構成廢死的理由
這篇文章非常好 廢死之所以無法引起社會共鳴 就是因為找不到溝通的著力點
作者: gotwins (gotwins) 2016-01-20 12:15:00
等著鄭捷被槍決前,廢死的要怎麼動作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