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看過大家的意見與指教後,我想講一些話。
對不起,我錯了。
這件事情要不要回答,是好象他個人的問題,
我想我的確是在判斷上過度擴張了板主的權限。
我的確不該逼別人把個人的私事攤在公開場合講,
這是我的不對,我不該這麼作的,我這樣是干預了人身自由。
我的確是濫用了權力對他人進行了公審。
我不知道接下來要怎麼作,才能得到好象與大家的諒解,
但我真的很抱歉,我已經瞭解到我真的不該這麼作的。
再次向 GoodElephant 道歉,對不起、真的是我錯了。
※ 引述《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之銘言:
: 好大象六年前跟人搭訕
: 不是為庭摸奶也不是育昇WEGO,純粹是私德問題
: 而且不犯法,也不是性騷擾
: 他要不要回答私人問題是他的權力
: 當然你跟另外一個版主可以質疑、可以不相信他
: 但是這是你們自己內部的問題
: 啊可以用版主權力要挾他人回答私人問題哦?
: 這跟「你不照我說的做我就無法相信你,所以我要水桶你」同樣等級
: 還沒就任就可以這樣亂搞?是版主還是版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