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usbaki (鬼后拔辣)
2016-03-22 00:56:25為了讓板友安心
我,tusbaki本人在此鄭重發誓
"上任以後不動用板主權力強迫任何鄉民回應私人問題"
一旦有此現象,請板友以我濫用職權為由向小組長檢舉
本次事件
本人確實有思慮不周之處
要求GoodElephant出面,的確正如某些人所說,不必要,也不應該
但有鑑於昨天凌晨GoodElephant的文章有人檢舉有徵友嫌疑
並且在板友爆料之後,我們私下找GoodElephant求證
得到的答案卻是反反覆覆,模稜兩可到我們都不能接受
有鑑於過去本板發生過一些事情
有板友來信,希望能夠釐清這次事件
但GoodElephant卻不再給予我們回應
出此下策,深感遺憾
也在此,對GoodElephant道歉
至上我最深的歉意
對於板上造成的混亂,跟大家說聲對不起
正如板友所說
負責任做滿任期
好好管板才是根本
我不會再主動提請辭的事
謝謝各位包容
謝謝各位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5-03-22 00:56:00頭噓~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6-03-22 00:57:00
又一個投降了...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3-22 00:57:00是你請辭還是都請辭阿,要講清楚
作者:
womantalk (女孩版公告專用帳號)
2016-03-22 00:57:00支持八卦板特赦womantalk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6-03-22 00:57:00
又是請辭==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6-03-22 00:58:00
只剩n大一個人孤軍奮戰了
唉...我被八卦版桶60天 女版不要這時候爆炸 不然我會無家可歸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6-03-22 00:58:00
尚書大人二號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6-03-22 00:58:00喂~~~~~~你怎麼走了?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3-22 00:59:00你還繼續點火阿 兩個人的文章還可以不同調 哈哈
作者:
MII9u 2016-03-22 00:59:00道歉文發得真神速,找就寫好了免得風向錯誤,對吧?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2 01:00:00不可以請辭。先例一開以後投輸的人都來搞一次鬥爭還得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2 01:01:00處理不當,修正即可。我建議請q板主重新裁決好大象一案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03-22 01:01:00誠心建議 不用即刻請辭 以這件事作為警惕好好幹完任期才是真的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3-22 01:02:00不用請辭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3-22 01:02:00針對不當言論裁決並公開該文章原始未修改版本,以示公評
作者: blueskymaple (大谷翔平我老公) 2016-03-22 01:02:00
辭什麼,再辭就沒人了
作者:
camera99 (鍵盤觀察家)
2016-03-22 01:02:00做錯事就要負責彌補,不是拍拍屁股下台就好了,你政治人物逆?
作者:
seabox (歐陽盒盒)
2016-03-22 01:03:00不要輕言放棄好嗎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6-03-22 01:03:00板主難當我想妳也很為難吧,但真的不希望妳請辭耶
其實都是好象昨天輕佻的廢文引起的,拜託拔辣不要輕易請辭。
作者: sunluna (海になりたい) 2016-03-22 01:05:00
看你有心認錯 就自請水桶吧
作者: angelgirl13 (火鍋少女13♥) 2016-03-22 01:06:00
支持八卦板特赦womantalk moumoon5566
妳的參選文很認真,不需要請辭。版主難為,辛苦你了。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3-22 01:07:00支持女板特赦obov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6-03-22 01:08:00別人說兩句又不辭了,真的是尚書大人二號耶XDD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6-03-22 01:08:00你的行為有爭議 可是你最好的贖罪方式就是做好作滿不然只會亂上加亂
作者:
panhoho (ρanΗΘΗΘ)
2016-03-22 01:09:00樓上建議不錯
作者:
kuseang (美雲俺の嫁)
2016-03-22 01:09:00做好做滿就好了
三位版主都列入觀察期 這兩天作為根本慌腔走板....
作者:
MiiShin (欣欣å§å§)
2016-03-22 01:10:00加油 當時看參選文對妳很期待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3-22 01:15:00更生人都有再新的機會了 他就應驗人醜性騷擾這句話而已 要是他長得像金城武 還會被記仇嗎
女板不是我主要待的板,但我的票好歹也是很認真思考後投下的,別糟蹋別人的期待。讓一切回歸制度面,別再跟之前那板一樣了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6-03-22 01:16:00金衰,一開始就被豬隊友拖累了... 給拍拍
作者:
WNmime 2016-03-22 01:16:00怎麼這麼幽默啊!!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3-22 01:24:00滾
我有投票!我支持妳們做好做滿!樓上喊滾的有認真投票嗎?
還好沒投 不然會被這三位這幾天的作為氣到吐血...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6-03-22 01:34:00全部當笑話喜劇看就不氣了XD
作者:
MooQQ (毛捲捲)
2016-03-22 01:43:00到底想怎樣阿
作者:
zxnstu (江)
2016-03-22 01:52:00我有投你,我覺得只是因為事情太突然才用這種方式希望你能為這個板服務,加油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6-03-22 02:18:00現在就可以滾了阿
作者: poolo (嗯~) 2016-03-22 02:20:00
道歉還要把"私下"溝通再拿出來鞭一次lol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6-03-22 02:20:00呵呵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3-22 02:22:00加油啦
道歉歸道歉,原先的爭議還是該處理吧?不要因為你們現在好像做錯事了,反而使得真正令人不舒服、不尊重女性的人像沒他的事一樣啊= = 到底為什麼只是「想要有個友善討論空間」這個需求有這麼難?以版友的角度,怎樣都是不希望一個「會發出讓女生覺得好噁心好噁心好不舒服的文章的人」成為版主的。
作者:
haha99 (哈哈久久)
2016-03-22 02:24:00拔剌加油 作好做滿吧~
作者: pingy77 2016-03-22 02:32:00
加油 這次投兩票給有提出精華區規劃的 只有你選上 ..
我真的不懂你們到底想幹嘛 你們真的有夠無聊是吃飽太閒嗎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6-03-22 05:21:00自己辭職吧你 滾
辭職好嗎,先把象版主私領域丟出來抹黃,看風向不對,不到兩三小時就道歉,已不適任版主。
作者: KotoriMine 2016-03-22 07:38:00
加油
作者:
Lia (如入無人之境)
2016-03-22 09:26:00真有趣 照前幾天的高道德標準 這兩篇道歉文應該被噓到X6 然後大家開始討論霸免才對啊?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6-03-22 09:30:00我支持你 別再出包了
作者: lovefish0428 (我在想妳的時候睡著了) 2016-03-22 09:54:00
你滾
作者:
SnowAmy (小雪)
2016-03-22 10:02:00拔辣加油~
作者: Ofnir 2016-03-22 10:12:00
六年前私事你可以起哄批鬥到這種地步 你所做的遠比他六年前做的嚴重百倍 請問你覺得你辭就安心?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17:00我倒是覺得這說法我可以接受耶,提罷免理由不是因為六年前的私事,而是對版友的檢舉處理方式採不配合而且,一開始其實就可以針對第一個事件大象公然違反版規約
作者: Ofnir 2016-03-22 10:21:00
還是不能接受 誰有義務回答私人徵友的問題?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21:00板友,而且是濫用版主職權來約,光這點就能動用兩個版主的否決權了,因為這很明顯就是會濫用版主權力的行為,第二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23:00六年前私事的確不應該當主要訴求,拿來當輔助證據才對現在只是主次案例相反了,主要案件時反而只是要他道歉,到比較弱沒實質犯錯的第二個事件時才拿來當主訴求,就糟了
作者: Ofnir 2016-03-22 10:27:00
你虛擬假設過多 他是否未來會濫用版主權力約版友不是你決定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31:00我沒虛擬假設,第一個事件時就"已經"濫用版主權力約版友即使他當時還只是"準版主",就已經這樣做了
作者: Ofnir 2016-03-22 10:32:00
就像我現在覺得根據你以前的行為 覺得你之後必定會犯罪 我就用媒體公開你以前做過的任何錯 並且威脅逮捕你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35:00你這舉例不恰當,你應該舉例現在進行式我現在根據他已經發生的行為,認定他以經在犯罪,那適用法
作者: Ofnir 2016-03-22 10:35:00
令外現在這位更近並且已經濫用版主權力的 依你的判斷邏輯,他不是必定會更濫用權力?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0:36:00條有沒有適合的?就是兩位版主認定對方不適合就任版主這一條規定「兩位版主認定對方不適合就任」本來就是要彌補法條不完整之處,比如交接未上任期就濫用準版主權力這種情形我覺得就很適合,而未上任就公然用版主權力約人,這樣都還不能夠證明對方不適任的話,那國慶爺乾脆也繼續來作版主至於現在這兩位的行為我不覺得是濫用權力,而是檢察官弄錯起訴法條的感覺
作者: wangsynnex 2016-03-22 10:48:00
加油
作者: poolo (嗯~) 2016-03-22 11:11:00
版主本來就沒有權力約版友吧..何來濫用之說.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3-22 11:13:00他那篇約友文,就是寫著自己是版主,以後要管女版但不懂女生,所以希望約人來幫他上瞭解女生的課,的確是利用版主身份之便來約友,你說的也沒錯,這不是濫用版主權力,而是濫用版主身分而且好大象的事後處理方式也很差,這麼明顯違規出格的事情版友提醒了,還能硬要回難道當了版主就不能發文之類的避重就輕,難道這樣還不足以判斷不適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