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謂的國情不同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6-03-29 01:37:02
回顧一下之前的舊聞:竊賊闖入家中,遭到屋主傷害致死的事件
http://goo.gl/Qs2LsT
那時候有網友提出為何台灣不適用美國的堡壘原則?
呂秋遠律師其中回覆道:堡壘原則,在台灣不能適用。我們已經
有侵入住宅罪的設計,本件就竊賊而言,也就是加重竊盜罪的構
成要件,堡壘原則只是美國因為歷史演進的法制設計,與台灣現
行法律無關。
法條只是一個結果,其過程還存在著一整個脈絡。
除了對於贊成廢死的理由就存在著差異,還有後續相關配套與討論。
要了解正反兩方各派別的論述、再來討論後續相關配套,最後才能
得到可以/不可以廢死的結果。
※ 引述《rubeinlove (れな)》之銘言:
: 先說
: 這篇文不是要戰台灣死刑存廢
: 想互噴這個話題的可以先左轉
: 眾所皆知挪威2011年發生震驚全球的大屠殺事件
: 瘋狂的種族主義者開槍掃射及引爆炸彈,
: 77人在這場屠殺中喪命。
: 而兇嫌最後被判處21年有期徒刑,最低刑期10年
: (服滿10年後每年可以請求假釋、但當局也可以5年為一期延長刑期)
: 台灣媒體也很喜歡不時報導他在監獄裡過的有多爽...XD
: 但即使發生這麼嚴重的攻擊事件,
: (據我所知)當地人及政府也仍然沒有回復死刑的意願,
: 對兇嫌在牢裡的生活也沒什麼意見。
: 但是每次在討論當中提到挪威時,
: 總是會有很多人說「國情不同」,
: 我很認真想知道到底大家覺得這個不同是哪裡不同?
作者: sixf0ld (coldrain)   2016-03-29 01:38:00
我的想法是 沒有解決根本的社會結構失調問題之前, 廢死或不廢 都是沒有意義的,也沒有影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9 01:49:00
對我有利的時候採用 我不喜歡的時候就是國情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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