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系列的推文也罷回文也好
基本上這版就是這樣的
發現對方隱瞞非單身、有家庭、小孩、離婚....等
如果是戀愛關係
下面推文就會交往前驗身分證之類的推文
回到這個新聞
看了一系列推文回文
有立法 有想偷驗 有覺得不要驗
這裡建議
新式身分證乾脆增加
是否能交往 :
原因:
財產:
戶政事務所多一項男女交往審核服務
孕婦生產同時時簽署DNA檢驗同意書
同意小孩出生第一時間 立即抽血檢測
這樣大家說好不好啊?
基本上感情是建立在互信基礎上
誠實坦承不欺騙是大原則
但是若要依版上的邏輯看來
上面說的僅管荒謬但勢在必行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4-14 14:21:00不要把少數異想天開的言論當作是全版的意志啊(茶)
我覺得要釐清法定人關係的事情本來就要排除情理來左右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4-14 14:25:00其實這麼多男性堅持要驗我會覺得滿有趣的,因為長期趨勢
不然以後規定只要女方養小孩就好,男方不用付任何責任?
其實不錯啊 之前不是一堆女性提倡婚前契約 一起簽一簽多省事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4-14 14:27:00其實隨著DNA醫學進步,驗這個在未來搞不好跟驗血型一樣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6-04-14 14:28:00S的論調就是所謂的半瓶水響叮噹 沒來由的亂扯因果關係
其實如果立法能滿足這些天生沒安全感的人我覺得OK但就是很荒謬就是了
作者:
jauruyu (短竹魚乾)
2016-04-14 14:29:00關往母系社會前進屁事 又關父親角色定位屁事 真會屁還長期趨勢哩 說的好像研究很久一樣XDD 嘴過頭了啦
作者: sdong (媽祖打棒球) 2016-04-14 14:32:00
立法不就是要保護那些願意互信 但就他媽的被婊的那些人嗎 誰沒事會特別想去驗孩子是無辜的 但該負責的是女方和那不知名的老爸的事吧
現在保護還不足夠嗎?? 有根據的懷疑就可以訴請法院強制驗DNA了耶,像新聞這例,長的不像也就可以驗了,立法是公權力的介入,要讓公權力介入到不管有沒有依據,只要老爸懷疑就驗驗看?? 擴張到這種程度是好事嗎??那監聽甚麼的是不是也都可以不要根據,隨便聲請隨便聽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文 ☆)
2016-04-14 14:39:00母系社會父系社會XDDDDDDDDDDD 扯太遠了吧
作者: bukkie1213 (bukkie) 2016-04-14 14:39:00
基本上立法驗 少了驗不驗之間的掙扎 至於結果 可自由選擇要不要知道 不好嗎?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14 14:44:00
在乎要不要驗 當初交往就找同意驗的結婚呀
作者: s01714 2016-04-14 15:14:00
會說先在保障已經夠的,就跟那些說台灣女權已經夠是一樣的
作者: smellytofu (發霉芝士蛋) 2016-04-14 15:19:00
依我看啦,到時候大家都不爽結婚吃虧的還是女人啦!!男生不結婚找人生了丟給父母養,直系血親不會有人說嘴。女人找不到結婚對象,不想過黃金生育年齡又不敢自己生,因為沒人幫忙帶外孫沒人想養,結果拖到停經惹哭哭,然後沒有小孩又哪來母系社會?笑死。今天R,是因為還很多男人看不開,才讓女人有能待價而沽的錯覺而已,看開了還是男人瀟灑啦!!男森就4爽呵呵。
真der,所以千萬不要抱怨女生怎麼都不結婚眼光高!!!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04-14 16:30:00自己要去看書呦,歡迎讀我發的文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4-14 16:46:00XD 好喔。有土地可以登記在上面嗎。謝謝。男人不結婚,以現在女生的經濟能力 小孩不見得會給你。
作者:
recscy (央金)
2016-04-14 17:19:00當然會往母系,男人這麼麻煩女人都不想結婚了自己生。Sioli大,是一定不會給,沒結婚男人搶不走孩子。smell孩子跟媽媽姓耶怎麼會是外孫。
作者:
Jeff424 (小豬)
2016-04-14 17:40:00那也要那些男人能看開,這不知道要過多少世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