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血是怎麼冷卻的:一個隨機殺人犯的世界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4-27 10:40:08
※ 引述《xo1213 (舞動叛逆)》之銘言:
: 以下只是我的小感想
: 我看完了原文的報導後
: 我還是不能理解
: 他的原生家庭跟他殺幼童之間的關係
: 也許我們需要關心這類邊緣人
: 但不代表這類的人都會殺小孩
: 也許他生病無法選擇
: 也許只是他用殺幼童來顯得自己的強大
: 我的原生家庭跟文章內的他差不多
: 甚至更...
: 不多說,也是在從小到大不被在乎
: 家暴 . 校園霸凌 . 跟一些我不想提起的事中間一直穿插
: 我曾經跟友人提過
: 友人回我,我沒瘋真的很強大...
: 從童年一直到成年前一直活在地獄之中
: 我也曾經是邊緣人過
: 也曾經無法跟"人類"(你沒看錯)好好說上一大段話
: 害怕與人接近 , 害怕社交
: (還記得曾經有個不認識的阿姨在我高中時看到我這個人,對著我突然說一句"為什麼你一
: 個小孩子而已,可是那眼神完全沒有光彩,好絕望的眼神)
: 我曾經也想過自殺(國小就想)
: 但我怕痛
: 我曾經也得憂鬱症,平常連走出房門一步都不肯,整天哭,但還是要裝上面具出去工作
: 因為一直努力跟自己說
: 能幫助我的只有我自己
: 雖然現在都30多歲了
: 還是社會底層的傢伙
: 但是我完全沒有想過傷害任何人
: 自己的傷痛都知道難承受了
: 為什麼要別人,甚至根本不認識的人來承受
: 憑什麼?
: 也沒人欠你
: 我自己是這樣想啦~
: 我 天生有心臟病
: 我骨刺長三節 脊椎某節還滑脫
: 腳慣性脫臼
: 不過我比較好的是 我有國中畢業
: (高中因家庭因素無法唸完)
: 我也找不到什麼錢多的工作啊
: 但是能做就做啊~我也才22k啊!
: 我不是要比較
: 是我覺得很多時候都只是自己給自己找藉口而已
: 題外話
: 不過我內心還是覺得
: 動物比人還要善良...
: 我喜歡動物大過於人類...
來提一個沒人討論過的部份,然而這一點非常重要
甚至可能可以說是一切問題的根源之一
但不只女板這一串文沒人提過,網路上也沒看過有誰提過
曾文欽的成長過程很曲折很慘,這是沒錯
他的父母,不論是要罵混蛋人渣婊子,罵多難聽多凶狠我都沒意見
一般在討論被告的刑責時,免不了會從他的生長背景開始檢視
但我想針對的部份則是更加抽離的
如果說曾文欽的成長背景造就出他如此弱勢而犯下殺童重罪
那麼,是什麼樣的人格特質造就他的成長背景?
造就他的成長背景的因素有很多
混帳父母的部分,原文已經說了很多也不需要再提
我想討論的是他自己的部份
人,都會痛
當人覺得痛,就會有一個「適當反應」去排除疼痛
這個適當反應也有很多種
從最簡單的逃走到最困難的與疼痛來源對抗,如治療病症或正當防衛
因為造成疼痛的原因有無限種,所以排除疼痛的適當反應可能也有無限種
至於應該要如何反應?不重要,要看具體例子
重點是
1.要有反應
2.反應要有用,沒有用的話就換別的反應
看看這篇文章所引述的,曾文欽所經歷過的生活
他有什麼反應?
其實可以直接聚焦在小學畢業後去做工做到身體壞掉
這造成了1.知識學歷低下 2.身體很多病痛 這兩個極不利的情況
其實是這兩個條件,外加一個自始至終都陰魂不散的人格特質,才造成了後面的案件
就是他的內向退縮、不善言語、不會求救、不懂溝通、無能反抗等等
隨便你怎麼說都好 怎麼看都行,因為那都是同一件事
只是觀察的角度有所不同而已
前面以疼痛作為比喻,意指他這個人格特質就是沒有疼痛感覺的意思
對於外界的刺激,絕大部分他都無法反應
如果一個人近乎毫無痛感,那會發生什麼事情?
他會一步步走向死亡,這所謂的一步步,可能很慢,也可能是瞬間
這篇文章直到這裡都只是試圖尋找出某些原因,而不帶評價
我先不去評論曾文欽找無辜男童割喉這件事
但以這篇記者採訪文而言,他在心理上的確近乎是反應失能
別人給他什麼他就照單全收,似乎也不會有什麼情緒反應
是這樣的人格特質造就了他被壓榨的青少年時期
造就了他在就業市場上毫無競爭力,跟虛弱的身體
最根本的,造就了他極低程度的社會化
這三件事造就了他後面的痛苦、要就醫服藥等等的情況
繼續造成了他後來連穩定就醫、吃飯度日也不可得,最終走上絕路
接下來要討論的是......我打個比方好了
作為一個人,有沒有義務去躲開疼痛?去避免疼痛?
正常的父母會在孩子漸漸開始懂事的時候,教育孩子一些重要的生活概念
其中之一就是馬路如虎口,過馬路要停看聽等等
曾文欽似乎就是一個不會過馬路的人
被父親壓榨他不會想要反抗,可能連逃走都沒想過
畢竟他的父親就是這樣敘述他的工作態度:很乖
而他在遊覽車的組裝工廠從12做到20歲,八年的歲月
其實應該是說做到他二叔死亡
至於他的離職跟二叔死亡到底有多少關係?這個沒人知道
根據表姐的敘述,後來發現人渣父親根本在騙小孩吃小孩
這對難兄難弟才決定要離開父親
至於這個「後來」到底是多後來?他幾歲發生的事情?文章也沒提
離開父親的決定是來自於他?還是他社會化程度較高的弟弟?
既然曾文欽的悲慘,某種程度上跟他的麻木很有關係的話
那我們似乎可以說,某種程度上,他的遭遇是他自身造成的
我從沒否定他父母跟整個社會,或是國家政府的責任
但問題來了,這個社會其他千千萬萬的弱勢者,當中的不犯法的人
跟他最重要的差異在哪裡?
我認為其中一個部份就是這個反應能力
前面有篇文章提到他自己也是弱勢+被80+心臟病+脊椎滑脫+腳慣性脫臼
但他也沒走上這條路,甚至想都不曾想過
我想這種人很多,因為我自己也是其中之一
我身體健康,但從小被家暴到大,社會新聞的家暴案只要沒死人
在我看來都是小菜一碟而已
我小時候還真的以為所謂父親就是會毒打小孩,而小孩害怕父親則是一種生活日常
直到看見同學的父親,才知道不是這樣
簡單的說,其他沒走上歪路的弱勢者
我們或許可以說是,因為他們有反應的能力
這種能力其實是一個正常狀態,意思是人人都會有的
碰到痛,會叫會跑。是對於外在的反應
對於內在的反應,則是學習
就像小時候被火燒到會痛會哭,同時也會學習到火很可怕要小心
這種能力別說是人,連動物都有
那曾文欽是個死人嗎?當然不是
他會交女朋友,也會因為發現被老爸騙而搬走,也會想要找工作養活自己
所以我們不能說他完全沒有這種能力
但他的確某種程度上的缺乏了這種能力,導致他後來的狀況
那他有沒有責任呢?我認為是有的
但只對於他自己而已
不管如何同情他,但他的確是選擇了在遊覽車工廠被壓榨了8年跟身體被搞壞
他沒有反抗,也沒有逃離,甚至可能連「試圖」、「想想」都沒有
所謂的反抗有很多種形式,甚至犯罪本身就是一種反抗
比方說你沒錢吃飯去搶超商,這的確是解決飢餓的暫時性方式,只是是違法的而已
曾文欽跟傳統一般犯罪的最大不同是
一般犯罪是為了反抗現狀,反抗現狀的前提是為了將來,比如說更好的生活
而他的最激烈反抗是為了死亡,他想要的將來,就是死
他的人格特質造就他的悲慘,悲慘造就出悲劇
在他沒有造成悲劇之前,他的悲慘只是他自己一個人的事情
而這是個雙面刃
因為他沒有影響到任何人,所以他只能繼續自己悲慘下去
如板友所言,表姐的如果懸在空中,無人承接
但也因為他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他把自己害的如此慘,也不會有人要他負責
因為,是他自己欠自己的,以及社會跟父母欠了他的
而在他殺了一個無辜幼童後,他就欠了別人了
所以我真的覺得,曾文欽很慘很可憐,但他自己要負很大的責任
對誰的責任?除了被害者跟家屬外,最主要是他自己
責任是出於違反義務,那他的義務是什麼?
如同我拿刀砍傷人,就對被害者有責任,因為我的義務是不可拿刀砍人
那曾文欽的責任就是讓自己反抗,或是逃離那些悲慘的環境
除非他天生是個智能障礙者,那他真的是連這個都無法做到
很難嗎?說真的,有很多人都可以做到
即使是從18層地獄逃到15層,至少也不那麼慘,至少就多了一點點希望
即使是我自己,也自認做到了不少,雖然距離理想還很遠
所以總結看來,我真的不認為他無辜,雖然他的確很悲慘
主流文化都在強調父母家庭教育的重要,會塑造或毀滅一個人
雖然的確是
但在這類的論述裡面,孩子似乎真的就是一張白紙
真的嗎??
即使沒人教,一個孩子就真的完全喪失學習的能力嗎??
我只能說孩子或許是白紙,但不是白痴
但是曾經是孩子的大人,距離那段過去的自己已經太遙遠
所以總是把孩子當白痴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4-27 10:48:00
所以造成人格特質的原因是什麼?天生或後天?可逆或不可逆?不同的答案會有不同死刑看法,但台灣人不太想這些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4-27 10:56:00
我喜歡你從這個角度討論這個素材
作者: kula77 (無聊到爆炸)   2016-04-27 11:03:00
他不是智能障礙,但應該某方面有障礙
作者: vickieivy (請別叫我大便)   2016-04-27 11:05:00
那會不會他這個壓抑的人格特質也是從小的家庭因素養成的呢?他是大哥,父母又愛亂跑,大人們應該都是叫他要乖要聽話要照顧弟弟要懂事,所以有心事也不敢表達,因為一有意見就會被認為不懂事呢?
作者: shuannnnnnn (瞎子看到鬼)   2016-04-27 11:08:00
孩子不是一張白紙 假設從小連他的重要他人都不准他說出他的想法 會造就他怎樣的個性同意樓上
作者: underheart ( )   2016-04-27 11:09:00
弱勢人格+弱勢環境引發了連鎖悲劇
作者: shuannnnnnn (瞎子看到鬼)   2016-04-27 11:10:00
原po你的家庭有問題 但想請問在你的人生中 是不是有一個讓你有宣洩情緒或拉你一把的人呢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4-27 11:12:00
人生的變數太多 曾文欽也不是沒人想去幫助他吧
作者: skana ( )   2016-04-27 11:13:00
有的人大概個性就是逆來順受 不懂怎麼表達吧 等到有一天積太多 就是出事的時候 你從另個角度分析也沒錯 但有些人縱使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6-04-27 11:16:00
推這篇
作者: skana ( )   2016-04-27 11:16:00
他也想逃離那個環境 你也看能否生活下去 如果生存條件不夠你要他反抗逃離唯一僅能殘存的地方 應該很難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1:21:00
一堆人討論過了
作者: me150480 (小小)   2016-04-27 11:22:00
我覺得倒不是他沒感覺 而是12歲的時候父母要你幹嘛 通常很難反抗 除非那種個性非常強的人 如果他個性非常堅強再怎麼爛的狀況他都過的去 他自己當然要負責任 是或多或少的問題罷了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1:28:00
要說幫他 其他的不說啦 一堆滿口支持廢死的人在網路上看到邊緣偏激廢宅還不是只會噓 不然就是自以為站在高位的"教訓"他 誰真的關心了? 根本沒有人關心 就只是想表達自己的優越感而已人格面的討論在鄭捷、前陣子那個、乃至於更久之前的都一直有人討論 但是討論不出結果 有些人總是意圖把討論拉到環境面 而完全忽略個人之前看過一個心理學家的研究 他的研究好像是作生理面的他是研究自己家族的人 好像有某種生理特徵就容易犯罪不過那個研究者他自己沒有犯罪 因為他選擇了不犯罪那怕他自己研究它也有那種容易犯罪的特徵就是了很多人討論這個議題的時候完全不考慮個人 我覺得很奇怪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1:36:00
連犯罪學者都無法釐清自由意志與犯罪關係時,那麼鐵錚錚的歸責到個人,合理否?一個人受多大處罰需要和可負責範圍相當,那拿不可負責部分處罰是否過度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1:39:00
所以您的意思是...廢刑法?這比我還高端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1:41:00
不是廢刑罰,是不能太過苛責每一犯罪人至少死刑、無期這種剝奪的不可以考慮,因為這是迴避了其他因素,太過主張個人自由意志在刑罰評價上是不可以把這兩件事情拆開,因為當自由意志不能當作100%以及各種考量下,你怎可以這樣拆,一位法學教授說過刑法五十七條(量刑考量)多難,跟人生一樣困難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1:44:00
其他罰則還不是迴避了其他因素 廢 都廢 全都廢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1:47:00
刑罰沒否認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比例在刑罰,犯罪學研究越來越低,也就讓處分正當理由越來越少,刑罰是處罰那個可以負責的自由意志部分,但是當自由意志影響低時換來就是必須降低刑罰,因為不可歸責,可以看德國或挪威他們怎去論述刑罰與個人自由意志
作者: skana ( )   2016-04-27 11:50:00
覺得很難只討論個人因素吧 就算你討論完個人 還是要回到影想個人存在的環境和因素有哪些吧 包括家人 家庭 學校 社會打錯 影響個人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1:52:00
樓上這種就是現代刑罰在探究的,一個人該負責的罪是多少?犯罪學的研究提供我們越來越多解答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1:53:00
錯了 台灣法律很注重個人意志 我提一個詞好了"犯意" 殺人但是沒有犯意的全都輕判 根本不是以客觀事實作為依據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1:56:00
那是台灣法律跟不上最新學述研究啊,刑法五十七條在那,為啥不會用,罪責相當大法官解釋在那,為啥不用?為啥刑罰的評斷那麼粗糙
作者: skana ( )   2016-04-27 11:59:00
其實討論這種議題討論到最後 我都覺得台灣民眾還要加強法律相關知識
作者: GalLe5566 (給力5566)   2016-04-27 12:02:00
確實 這討論到最後 我都只會發現大多數的人對於矯治制度的現況根本沒有概念
作者: a00199bcd (落葉~小楓~*)   2016-04-27 12:11:00
另外樓上犯意是主觀構成要件,是犯罪論,量刑是刑罰論,是不同層次,只有客觀構成要件,主觀構成要件,有違法性有責性後才會落入刑罰論問題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6-04-27 12:38:00
推,你想了好多,是說他殺了人就不會是無辜的了但願意想這麼多事情還滿厲害的
作者: loophoney (小蝴蝶。)   2016-04-27 12:42:00
我覺得你不必一直拿你自己跟曾比,說你多小就會逃跑。我不是要幫曾說話,我也認為殺人的部分是該受刑責、是他該負責的。但人格不是只有受環境影響,也會受多基因影響,或者應該說,因為帶有某些基因再加上糟糕的環境,某些精神疾病跟人格障礙會因此發展出來。如果沒有帶某些基因,即使在糟糕的環境也不會發展出精神疾病跟人格障礙,像你就是。所以我們該思考的是在先天的被決定下,要怎麼去影響或是對後天做防範,才不會一直有這樣的事件發生。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16-04-27 12:50:00
責任跟義務的部份可能要先釐清因為這兩件事並非互相依存的
作者: Maderline (梅德琳)   2016-04-27 13:00:00
不會逃跑的人很多,之前有一篇被推爆的文也是30幾歲才學會離家出走
作者: Orodruin (Chris)   2016-04-27 13:34:00
你能有反應你能逃開,不代表別人也行,不代表別人也有能力,有人就是沒辦法做到,你的意思不就是我都做得到了,其他人憑什麼做不到?還是說做不到就該死?反正就是社會達爾文嘛,適者生存
作者: lovesthenry (因為愛是絕對的跋扈。)   2016-04-27 14:03:00
你花了那麼多篇幅,結果還是歸因於個人主義,那你其實可以不用浪費時間嘛,就說一句「我可以為什麼你不行」不就好了?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6-04-27 14:20:00
不知道跟習得性無助有沒有關係 若他從嬰幼兒時期就學到了哭是沒有用的 但他除了哭其他的都不懂 因此學會了無助 容易放棄抗爭甚至消極憂鬱
作者: u8809048 (Alice)   2016-04-27 14:25:00
同意O大~需這篇是在優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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