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昨天整晚查到的資料
先說結論
沖之鳥島不是島,台灣漁船被拘捕毫無法源根據
1.沖之鳥不是島
他違反了聯合國海洋公約(日本有簽署)
121項第三條
http://www.un.org/depts/los/convention_agreements/texts/unclos/part8.htm
3.
Rocks which cannot sustain human habitation or 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
shall have no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or continental shelf.
無法獨自維持人類生存經濟活動的岩礁不能稱為島,並擁有大陸棚與經濟海域
如同下圖
現在沖之島真正它本身就只剩下圖中的 一咪咪
如果沒有其他旁邊那些堤防或是發電所,根本早被海水侵蝕殆盡
至於上面能不能生活住人,就把就要看把東西都蓋在那一點點上面能不能住
很顯然根本不可能,一百多個議員設籍在上面也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而已
2.沖之鳥島本身非島
http://www.un.org/depts/los/clcs_new/submissions_files/submission_jpn.htm
在2012年日本政府提交給聯合國要審理大陸棚延伸的案件當中
以沖之鳥為基準以南的帕勞海嶺部分被延遲認定
有趣的是以北的部分
日本政府刻意用媒體宣傳,雖然沖之鳥以南的大陸棚被推遲
認定,但是沖之鳥以北的四國海盆是被認定的,所以沖之鳥
的島嶼地位還是確立,因此擁有經濟海域兩百海里。
這個是從聯合國專案報告裡面拿出來的資料。四國海盆的申請點如下圖,這些點有左右兩
邊構成,包括東部的鳥島,西北的北大東島,沖大東島,北部九州本島,還有南部沖之鳥
島。
就還有那麼多島,為何日本政府就說,喔,四國海盆被認定,就是因為我們家沖之鳥是島
?聯合國專案報告很明顯,我昨天看完整份,並沒有去碰到沖之鳥的島嶼認定問題
因此沖之鳥是否是島這部分,在聯合國專案報告根本沒有被觸及
因此結論
台灣漁船是在沖之鳥的東南東被追捕
那裡的大陸棚認定是被推遲的 而且 沖之鳥的島嶼地位根本沒有被確立
所以那個地方是公海,台灣漁船是在公海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抓走
日本政府的國內法,違反了國際法。
這就是我了解到的事實
這塊叫做第二島鏈,老大叫做美國,不是日本
如果在這種地方台灣都要忍氣吞聲沒有自己的主張
那未來需要犧牲妳台灣的時候,美日都會毫不猶豫的犧牲
在這裡分享戰略利益,不代表你台灣要當日本養的狗或是僕人
在國家利益面前
什麼台日友好都是讓你難以想像
如果說台灣還是這種整天想依靠美日的想法
沒有自己的主張與國家意志
那麼永遠不會有獨立建國的一天
這件事情我的態度就跟肯亞案,台灣人被中國無憑無據帶回中國一樣
不是說小國就該被欺負忍氣吞聲,這樣的話我們面對中國,就只要跪下就好了
不需要整天在那裏伸張自己主權,這件事情也一樣
日本侵犯台灣主權,主權當前,台灣人不可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