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種動物
但是人和動物的界線到底差在哪?
先前在輔導室有碰過幾個案例
高中男生,被醫院診斷出精神方面有問題
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常常一不順心就對家人拳腳相向
雖然有在吃藥也很難壓制住病情,不見改善
醫生和輔導老師都超頭痛的,只能交代他的家人盡量不要刺激他
我忍不住吐槽他們
「他碰到學校裡的巴嘎炯時我看他乖的跟孫子一樣,不太像控制不了自己情緒的人呀」
「是不是妳們一直拿病情當藉口容忍他才讓他得寸進尺阿?」
當下沒人能回答我這個問題
再回到現實社會
我認為我們該檢討的應該是精神疾病這個免死金牌
到底對社會的影響有多大才是重點
因為我們根本無法得知
是殺人所以精神有問題,還是精神有問題才會去殺人
不過以前面的例子來看
很諷刺的,似乎恐懼才是制止隨機傷人的良藥
正常人只要用對刑法的恐懼即可約束
那個高中生不敢把情緒發洩在不良少年身上,因為怕會被揍
假使鄭傑或曾文欽確定拿刀傷人後,他會受到比被害者更痛苦的懲罰
相信他們絕對不會犯下這些案件,因為他們在預謀犯案前,恐懼和本能自然會制止他
畢竟人也是動物的一種
從沒看過馴獸師訓練動物前還要先分析牠是不是有教化的可能
再來討論人權,有人說讓犯人受到更多的痛苦會不符合人權
但是人享有人權的定義在哪? 人明明就是動物的一種
是到了哪種程度才升格為人而享有人權?
那假使他犯下「正常人」不會犯下的錯,我們是否也該將人權暫時從他身上移除?
就像會咬人的狗先戴上口罩一樣,沒人會想去研究牠為什麼會咬人
講了這麼多,還是認為台灣對犯罪者的寬恕才是造成混亂的主因
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已經獲得證實了
這個洞不趕快補起來,破窗效應下很快就會再度發生類似案件
指責大家都推了一把的人,才是混亂背後真正的原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