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sonowell可以提出實際的建言嗎?
鄭捷已經關兩年了請問廢死聯盟有對鄭捷犯案動機深入研究給政府實際的犯罪防治建言嗎
?非針對orsonowell 勿對號入座說我把你打成廢死聯盟的人
心理動機方面
轉貼馬大元醫師文章:
(身為精神科醫師,捷運連續殺人案發生後,很常被問到「鄭捷到底有沒有精神病?生的
是什麼病?」
鄭捷是否有精神疾病及是哪一種精神疾病,應有正式的司法精神鑑定才可論定。況且,如
果現在武斷地說他是哪一種精神疾病,相信只會更加深民眾對於精神疾病及患者的標籤化
與污名化……
不過,依據臨床經驗,我可以評論鄭捷的「心理特質」……其中有五種特質是可以確定的
。不過,可怕的是,我們身邊的人甚至我們自己,可能都多少都會在某些時刻呈現出這些
特質……
特質一,他是一個不快樂的人……
不論是生理(如大腦血清素功能不佳)還是心理造成的不快樂(如忘不了(其實是轉化不了)
過去的創傷經驗),總之他就是一個不快樂的人,長期的身心痛苦導致以負面思考掛帥。
走在路上,一個人撞到你卻沒有道歉,你會不會火冒三丈?回過頭一看,是一個盲人,那
把火又消散得無影無蹤……
每個人都要相信,自己有將情緒「收放自如」的能力;只是疏於練習、或是壓根不相信自
己擁有這種能力、或是即使擁有這種能力,情境來了也不想使用……重點是,這樣做對自
己有任何好處嗎?好好鍛鍊自己情緒「收放自如」的技巧吧…(簡單的訣竅是由外而內,
先改變表情、姿態與動作...有機會再來深入說明…)
如果是生理因素造成的心情不好(如內因性憂鬱),通常對於抗憂鬱藥物反應非常好。每天
花五秒鐘服藥,大腦仍是自己的,又可以救回其他99.9%的人生,何樂而不為呢?
特質二:社交能力不佳,無法從人際互動中得到快樂與慰藉……
回想一下,你人生中最快樂的經驗,是否大多數都是從與其他人的互動中獲得?聊天打屁
、慶生、談戀愛、與哥兒們冒險……無不都與其他人的情感交流有關。就算你以一己之力
考到第一名,也是要有親朋好友的道賀才會充滿喜悅。如果大家只是一聲:「喔…」你高
興得起來嗎?
鄭捷因為無法從人際互動中得到快樂,自然會討厭所有的人,甚至到連陌生人也要除之而
後快的可怕程度……
特質三:缺乏感同身受的同理心……
有一次馬爺爺帶馬爸爸(我)去河邊釣魚,我的大兒子MoMo看到了直覺地就說:「把鼻你不
要傷害fish好不好,看牠的嘴吧破掉會很痛耶……」
一把又薄又長的水果刀刺進你的肚子,很多人光想像就會有痛苦的感受;同樣的,如果想
像是刺進別人的肚子,相信多數人也會有一樣的痛苦感受。
很多人認為自己的同理心很好,但其實都有破功的時候……想一想開車時,後面的車叭你
,你會第一個念頭是:「他是不是家裡有急事呢?」還是:「渾蛋!叭什麼叭!路是你家
開的噢?」有些人在外面是好好先生,面對自己的家人卻是凶神惡煞,能說同理心有多好
嗎?
特質四:看不到隱藏在人事物中的正面意義……
關於這一點,請看拙著:https://www.facebook.com/mentalimagetherapy/posts/366777
976796775
特質五:缺乏將問題轉換為目標的能力
「我的煩惱來自於錢不夠…」「你的意思是,如果經濟改善,你的心情就會好起來了喔!
」
「我的男朋友不理我了…」「妳的意思是,如果可以再交往到一個勝過之前男友十倍的新
男友,妳就會開心喜悅、忘掉那個渾蛋了喔!」
所有惱人的問題,都可以轉換一下,成為積極的目標……問題聽來令人沉重,目標卻是讓
人熱血沸騰、豪氣斗生!這是很容易做得到的練習,可是我觀察大多數的人都習慣認為問
題就是問題,一聽到問題就愁眉苦臉….
以上這些東西對於一個人的身心健康十分重要,很可惜國民教育都沒有教,大家只能自力
救濟(為此我又上書教育部了)……
多關心自己的孩子、多擁抱、多鼓勵、多讚美,適時給予挑戰與磨難,家長要常常示範對
人和善、熱情、體貼、善解人意給孩子看,遇到困難時引導正向的思考轉換……更重要的
是,以家庭的快樂時光(quality time)讓孩子了解,每個人都有與其他人一同創造快樂情
緒的能力……)
三總精神醫師楊聰財:殺人前看精神科 就有免死牌?
台南湯姆熊男童命案凶手曾男昨天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判決一出引發輿論譁然;不少法界
與醫界專家認為,犯罪期間若凶嫌有清楚自我意志,應該為罪行負全責,不可用精神上的
疾病作為藉口。
據了解,台灣約有20多萬人正在治療精神疾病,而國內精神衛生照護追蹤系統的資料顯示
,出院後的思覺失調症個案約有14萬人,其中嚴重精神疾病的個案有3萬5千人。
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兼任主治醫師楊聰財表示,他對於此案的判決「深表遺憾」,曾男
是個典型的殺人犯,從腦科學的角度來看,他是刻意擬定殺人計畫、有明確的犯罪動機,
甚至說出「殺1、2個人不會判死刑」,腦中邏輯清楚,不可用精神上的疾病作為藉口逃避
死刑。
根據嘉南療養院的鑑定報告,曾男可能是裝病,楊聰財說,若法官根據他過去就醫紀錄,
拿出兩公約來避免判死刑,未來是不是所有蓄意的殺人犯,都在殺人前去看看精神科,告
訴醫師自己焦慮、失眠,就能成為免死金牌?
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張家銘表示,精神病患在穩定治療下,其犯罪的比例與一般人無
異;從嫌犯的成長過程來看,其在家庭、就學、就業及就醫的過程中,一路碰到挫折,才
走上這一條路,也就是一個果,是很多因累積的結果,精神上的疾病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不能解釋全部,也不能成為犯意的理由與藉口。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6000399-260102
犯罪防治方面
日本法務省實證研究表示「無差別殺人事件/(通り魔)」的52個加害者「年紀約在20至40
歲之間,幾乎都是男性,無業或工作不穩定,有強烈的挫折感和自卑,沒有朋友,和家人
不親近,部份有精神疾病,前科或吸毒」,特徵和台灣的6件個案很近似。
但鄭捷是無差別殺人嗎???
摘錄新聞:
(「鄭捷專挑滑手機或是做出防禦動作的乘客下手,是為殺而殺,而非隨機殺人!」中正
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戴伸峰表示。心理學家李思賢教授則認為,教育、家庭、媒體的多管
齊下,才能有效防止類似的暴力事件再次發生。
前警大校長、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創所所長蔡德輝分析說,家庭問題、人際關係、反
社會人格都應列入討論,特別應關注鄭捷在國防大學被二一退學的紀錄,「會被國防大學
二一,絕對不只學業因素,應有其他重要原因」。
媒體在事件後的大篇幅報導也是造成社會恐慌的原因之一,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戴伸峰教
授對媒體普遍用「隨機殺人」一詞描述鄭捷行徑,表示不同看法,他說:「鄭捷的攻擊行
動經過縝密計畫,專挑使用手機或有防禦動作的乘客,顯現『為殺而殺』的心理,而非隨
機殺人。」
他也特別提出「人口學打八折理論」,現代人的生理成長速度快,心理成長速度卻並非等
速,必須打八折,年輕人生理已成年,但未成熟的心理模式正是成年人必須付出的代價。
心理學家李思賢教授由犯罪心理角度提供配套方案,他認為應透過教育、家庭、媒體來防
止暴力,讓下一代多一些對社會與生活的參與,而非埋首虛擬世界、暴力電玩。對於大眾
普遍認為鄭捷缺乏愛,應給予他更多關懷,李思賢提出不同見解,「如今對鄭捷付出愛已
沒有實質功用,他聽不進去了,應該將付出愛與關懷的時間提前。」)
再來談程序問題
程序問題可參此篇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62923842.A.0B8.html
鄭捷被押後一直無悔意,開庭時態度傲慢,一、二審均痛批鄭捷「性格如豺狼兇殘無情、
犯後態度惡劣至極、人神共憤」,依4個殺人罪、22個殺人未遂罪,合併判鄭4個死刑。上
月22日最高法院以鄭捷犯行符合《兩公約》可判死刑要件等5大理由,判死定讞,並罕見
在26日公告已將死刑定讞卷證交最高檢察署執行。
法務部昨早約9時收到最高檢送來鄭捷全案卷證,經密集審核,下午送交3位次長等組成的
7人小組,確認本案沒有非常上訴、再審、釋憲等不執行死刑事由,並向總統府確認鄭案
未請求赦免,下午4時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批准死刑令,這樣程序有走完嗎?
就事論事法務部該走的程序都走了、4月22到5月10日鄭捷律師提不出非常上訴與再審理由
、再來說程序不合理!
2000年前屏東縣議長鄭太吉殺人案於7月14日死刑定讞 時任法務部長陳定南於同年8月2日
批准鄭太吉死刑執行令,同日晚間槍決、廢死為何不說程序有問題
死刑犯的執行順序現屬法務部長行政裁量權、若覺得不合理應由立法院修法
還是廢死聯盟要說給19天不夠律師提起非常上訴與再審
行兇過程攝影機拍的很清楚 還有什麼好說
鄭捷符合刑訴法420再審條件哪項呢
第 430條: 聲請再審,無停止刑罰執行之效力。
死刑的暫緩執行在中華民國並沒有法源依據,而在司法實務上除仰賴個案
承審法官在科刑 裁量上減少死刑之使用外,亦有因當事人藉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的訴訟
方式、聲請釋憲, 或者由法務部長消極不簽署死刑執行令以拖延或規避死刑的執行
事實上就是許多死刑犯平常不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等到可能執行的風聲出來了再提出藉以拖
延、死刑大法官已解釋合憲了、司法院大法官不受理案件之議決文已經寫好幾次了!廢死
聯盟還是固意要伸請釋憲!
槍下留人?鄭捷非常上訴狀晚了13分鐘
http://udn.com/news/story/1/1689303
非常上訴簡介:
非常上訴制度是對於刑事確定判決,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向最高法院提起,請求救濟的特別訴訟程序。所以非常上訴應以刑事確定判決或實體上與
科刑判決有同等效力之裁定為對象,而以判決或訴訟程序違背法令為條件。
非常上訴雖具有救濟被告、保護公益之作用,但主要目的在糾正裁判錯誤、統一法律
之適用。故應以原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基礎,僅就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審核其適用
法令有無違誤,並不審究事實問題。如以原確定判決認定事實錯誤而請求救濟者,則應依
刑事訴訟法再審之規定,向管轄法院聲請再審,不屬非常上訴之範圍。
非常上訴為刑事訴訟中之特別程序,其審判由最高法院管轄。非常上訴之提起,則專
屬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職權。所以刑事判決確定案件,須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
長審查後,認為審判違背法令應提起非常上訴者,始由其向最高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或
關係人如認為刑事確定判決審判違背法令,得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至各級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基於檢察一體之精神,如發現確定判決有違法情事,應提出意見書,連同案卷及證
物送請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鄭捷的律師就算死刑已經執行完也可以提非常上訴及再審、看看判決哪裡違背法令可伸請
非常上訴及因重要證據漏未審酌而聲請再審、給社會大眾公評阿
#廢死在台灣除了理念什麼都沒有、有對政府提出什麼犯罪防治的建言嗎?沒有!
#對於監獄教化廢死提出什麼建言呢?沒有!監獄教化的問題還是支持死刑的人提出的呢!
# 終身監禁不準假釋是違反兩公約的酷刑 、根本不可能實行、所侵犯的人權不會比死刑
少!
# 廢死聯盟反對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為簡少頁數、監獄教化問題可參此篇置底的參考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1779594.A.7A0.html
供參:
廢死不是主流民意世界潮流、國發院最近的民調也是如此,死刑也有嚇阻力能反駁那些刊
在國際期刊的paper嗎?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459884744.A.8F7.html
※ 引述《orsonowell (orsono)》之銘言:
: 這邊提出我一些看法 。
: 老實說我這幾天心情真的很不好, 一方面是因為槍決來的太快, 程序沒有跑完 ; 另
一?
: 鄭捷我認為判他死刑沒什麼爭議, 依照目前法律來說的話 。
: 不過我現在在乎的不是鄭捷如何伏法,司法自有它的定奪 ; 我比較在乎的是我們的社
會
: 很可惜,現在好多的討論都被帶往廢死與反廢死之間,而且這種熱潮,不需要三天的時
間
: 如果可以,請你們試著回想看看,鄭捷事件發生後,台灣有什麼任何改變?我除了北捷
增
: 簡單來說,這事件裡所喪生的五條生命以及受傷的人們,對我而言他們的痛苦,毫無意
義
: 想到鄭捷,他說不定在十八層地獄哈哈大笑,因為他想自殺,但他怕痛,所以他選擇這
樣
: 我甚至覺得,鄭捷所發表有關於監獄與教化的言論,不管是真是假,不管是不是律師教
他
: 這實在太痛苦了 。
: 為什麼我們反而從死刑犯身上得到這樣的訊息?為什麼我們做不出改變?為什麼我們只
關
: 有的時候,我是多麼希望那些政府官員,不要僅僅只是上香吊唁,而是好好的擬定一個
計
: 然而鄭捷就這樣死了 。
: 社會不必為這些悲劇負完全的責任,但你說沒有責任就言過其實了 。媒體不斷嗜血的
報?
: 隨機殺人是不可能消失的 。即便是再怎麼完善的體制,依然會有人不按牌理出牌 ;但
這
: 那要如何改革?我不知道 。太多的事情值得討論研究 。家世背景、求學經歷、感情浪
濤
: 生命是無價的 。生命亦是不可逆的 。尊重每一個人的生命,讓他在社會中散發屬於自
己
: 鄭捷遭到法律制裁是無庸置疑的,可是這不代表法律就是正義 。是誰的正義?你的?
我?
: 大家加油,共勉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