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室友要我賠他錶的修理費

作者: swes8787 (緣)   2016-05-14 13:24:03
這件事說來說長,事情發生在上禮拜二(5/3)。
我那天下午上完課、吃完晚餐就回宿舍了
時間大概是6點半,這時宿舍裡只有我和室友A
(這個人我不爽他已經很久了,等等會提)
這時室友A問我要不要一起吃飯(他每次都會要人陪他去吃)
我說不要,我吃了。接著我開始做自己的事
7點我去洗澡(因為我8:30跟朋友有約)
洗完後大概7:25洗衣服(丟洗衣機)
在等的時候繼續做自己的事,大概7:45時
他又問我可不可以陪他去吃
我說不要,我等等要出門了
他竟然說"剛剛不是說好要陪我去?"
真的很奇怪,我根本沒有說這句話
我就不理他,過大概1分鐘,他又開始碎碎唸
說"才一下子而已、媽的,都說好了又不去、靠北......之類的"
我真的忍他很久了,我回他"我沒有說要去,你是在靠北三小?"
他就開始爆走,甚至有點失去理智,用超高分貝狂罵髒話
我繼續無視他,我後來嗆了他2個字"俗辣"
他竟然直接往我的頭頂灌了一拳,基於自我防衛的心理
我跟他就打起來了,他很快被我壓制住
我叫他道歉,他說對不起後我就鬆手了
當時我有詢問他的錶有沒有怎樣,他說"沒事、沒壞"
隔天(5/4)我跟教官報告這件事,教官也覺得這件事很嚴重
就建議我換房間,所以我搬走了, 發生這件事之後
他還一直不認為自己有錯,5/5教官找我們去談,
他竟然說我先罵他"幹你娘",又說我嗆他"操俗辣,來打我啊"
所以他才出手的。由於沒證人,我也懶得跟他辯了。
現在問題是,他今天早上(5/14)傳訊息給我,說他發現錶有撞凹
要我賠,但是事情都過這麼久了,我懷疑是他自己最近撞壞
再加上當時他也說沒壞,感覺他是故意找我碴。
我來講一下室友A這個人吧,他在班上算有點邊緣吧!
他想法一直都很奇怪。發生這件事的前幾天他才買刀
我問他幹嘛買,他說要防身,我就傻眼了,是有被害妄想症?
有次吃鍋貼時,只因為鍋貼涼掉了,他也不跟店家反應,
直接把裝醬的碟子跟喝湯的碗全部倒過來放,然後亂抽一堆衛生紙。
另外一次是吃漢堡王,他想把蜂蜜芥末醬換成辣醬,經理說不行
他就一臉不屑,回經理"去~~~",轉頭直接走掉。
他還曾經拿室友B的香水,噴在室友C的高蛋白粉裡面(因為那時候他跟C有吵架)
還跟我說班上某個女生是婊子,結果每次見面都跟她微笑打招呼......
我想問的是,如果他真的要告我,我會不會真的要賠他錶的錢?他的錶要16000元
P.S. 他精神應該是有問題的,但他絕對不可能承認。
剛剛去打工,我在這澄清,我們都是男生,而且已經大學了。
然後我也有跟教官全程報告了,但是教官找他來講的時候
他不斷說謊
第一點:他說我先嗆他"幹你娘",他才回嗆我,但其實我根本沒說這句。
第二點:他說我嗆他"操俗辣,來打我啊",事實是:因為他那時候像個瘋子
大聲亂叫,通常都是俗辣才會叫那麼大聲,我就隨口說"俗辣",然後他就打我了。
第三點:他說我壓制他的時候掐他的眼睛
事實是:我只有把他推倒,跟勒住脖子而已。
第四點:因為我有跟教官說他有刀,而且他本人跟我說是要防身用。
教官詢問他的時候,他卻說刀只是拿來觀賞用的,還沒拆封。
事實是:他買來那天就開來給我看過了。
教官原本還要叫我們做愛校服務12小時,我當然不能接受。
教官就說懲罰先暫緩。
然後我會在這PO是因為我找不到法律版在哪......
作者: softseaweed (Gladys von Wackenheim)   2016-05-14 13:25:00
嗆他 俗辣 看準你不敢告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6-05-14 13:26:00
不用賠 告了也不用賠
作者: peekaboobei (bei)   2016-05-14 13:26:00
他精神沒有問題?要不要找他家長談這件事?
作者: minirr (米瀰米)   2016-05-14 13:26:00
告你還算小事 也告不成 要更注意他情緒失控有點可怕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6-05-14 13:27:00
過這麼久 他也沒證據說是你弄的說不定他自己事後撞到說你弄的
作者: bonnielin7   2016-05-14 13:27:00
他有辦法提出證據錶是因為跟你打架弄壞的嗎?
作者: mrtnew0405 (LUCA)   2016-05-14 13:28:00
跟車禍一樣 他不能證明
作者: links1987101 (洛)   2016-05-14 13:28:00
不是說沒證據嗎… 他也不能對你怎樣啊
作者: dearluna (親愛的露娜)   2016-05-14 13:28:00
叫他拿證據出來
作者: weliche (時雨)   2016-05-14 13:28:00
肛他 讓他知道誰才是老大
作者: gp3au6fu6 (123)   2016-05-14 13:28:00
別理他,在吵就扁他
作者: a123333g (點點*)   2016-05-14 13:30:00
不用怕==她說你用壞的他要舉證冷處理 不要回訊息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05-14 13:31:00
你自己要記得錄音保護自己 然後盡量遠離此人不要讓他近身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6-05-14 13:32:00
我也覺得小心人身安全才是上策
作者: ponwha22 (出家的有福)   2016-05-14 13:32:00
原PO小心點啊@@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05-14 13:34:00
小心點 好恐怖啊
作者: zooi0917 (楊安到的時候他們已經講/)   2016-05-14 13:38:00
原po小心一點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05-14 13:40:00
趕快先搬走吧 不管賠不賠這個人都蠻危險的
作者: BeStone (石)   2016-05-14 13:40:00
錄音 不要單獨行動 如果他失去理智立刻報警說有精神病患保護好自己歐!!! 然後你室友應該是需要就醫的...
作者: efghhhh4848 (搞孤僻,裝氣質)   2016-05-14 13:41:00
搬走死不賠,看他能怎樣,臭俗辣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5-14 13:43:00
花錢消災事小 就怕花了錢她食髓知味反而消不了災
作者: vegyvonne (草莓餡o'_'o)   2016-05-14 13:43:00
這好可怕 快保持距離
作者: irod0506 (irod)   2016-05-14 13:44:00
好可怕...原po務必小心
作者: hips (hips)   2016-05-14 13:46:00
搬走不賠+1
作者: candyxu04 (Cc ♪)   2016-05-14 13:50:00
我覺得要找學校諮商中心介入欸
作者: shuannnnnnn (瞎子看到鬼)   2016-05-14 13:51:00
快搬走啊幹
作者: Nnninmg (白目不是病)   2016-05-14 13:54:00
太可怕了
作者: cathy780108 (Naming)   2016-05-14 13:55:00
好可怕的人…不過在人家的物品添加東西…是女生嗎?
作者: wtt0331 (怪人退散ˊ_ˋy-~)   2016-05-14 13:55:00
我會賠錢了事 然後不接觸QQ 好可怕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5-14 13:56:00
通知教官,看能不能通知他的家人,然後立馬搬走!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6-05-14 13:57:00
不用賠 除非他拿出證據 小心妳的人身安全
作者: suchiachi (兩個人的看海計劃*)   2016-05-14 13:58:00
這人好可怕...原po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viva4ever (抗壓力 無)   2016-05-14 13:58:00
他的精神應該不是正常的
作者: mikiyaki (weth)   2016-05-14 13:58:00
快搬走阿!!!!
作者: KimSoHyon (Cheeky GoGo)   2016-05-14 13:59:00
快搬走!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6-05-14 14:01:00
這傢伙真的心理有問題吧?保持距離,自然有天收
作者: MeierRich (one)   2016-05-14 14:03:00
好恐怖 跟教官報備請輔導中心介入吧
作者: sparklekyu (請讓我為你畫隻羊吧)   2016-05-14 14:06:00
小心點,能不要跟他相處就不要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4 14:07:00
神經病一堆
作者: coconutss (哈哈)   2016-05-14 14:08:00
真的要趕快搬,現在馬上,借住朋友家也好,遇到這種神經病,真的說不準你什麼時候會掰掰
作者: devilmanamon (安翊辰)   2016-05-14 14:14:00
跟這種人越少瓜葛越好 但是為了減少數年後的社會事件 還是跟校方跟輔導人員多聯繫吧
作者: xitian81 (xitian81)   2016-05-14 14:15:00
超可怕的啦... 妳可以找保鑣了
作者: bebequeena (Queena)   2016-05-14 14:16:00
原po壓制那段有點帥>\\<
作者: p69005103 (ANDY)   2016-05-14 14:17:00
你可以賠他一個鐘,送鐘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6-05-14 14:19:00
不要賠快搬走!注意安全
作者: dp44 (lol)   2016-05-14 14:20:00
不用理他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6-05-14 14:21:00
好恐怖!你要小心他報復你啊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5-14 14:23:00
不要裡他 不要跟他爭執 快閃 通報學校
作者: pean1204 (pean1204)   2016-05-14 14:23:00
他會殺了妳
作者: heatherc (海勒)   2016-05-14 14:25:00
買刀好可怕,趕快先告訴教官
作者: goyce123 (臉紅紅˙﹏˙)   2016-05-14 14:25:00
竟然會在別人食物裡加香水………勸妳快搬走!
作者: misstt (咪講)   2016-05-14 14:25:00
這種人好可怕!
作者: beergap (且戰且走)   2016-05-14 14:26:00
你女生?
作者: c3101 (dce)   2016-05-14 14:27:00
快點搬走‼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5-14 14:28:00
原po應該是男的
作者: piging22 (把握當下)   2016-05-14 14:31:00
這告不成
作者: viivii (綠色的眼睛)   2016-05-14 14:33:00
他必須先証明錶壞掉是因為那次衝突,不然誰知道是不是哪天
作者: MrQT   2016-05-14 14:33:00
所以是兩個男的吵架在女版po文?
作者: gbtplayer (Bleach)   2016-05-14 14:35:00
他應該精神有問題幻聽之類的 最近出入要小心不知道哪天會突然拿刀捅你
作者: willy9773   2016-05-14 14:40:00
準備好 下次他再說對你不利的話錄下來告他
作者: chapeipei (噠噠噠)   2016-05-14 14:47:00
好可怕… 妳真的要跟她保持距離,不然她如果真的精神異常,哪天真的對妳不利,妳也只能自認倒楣…行為言談舉止就很異常,哪天突然出現在社會頭條也不意外的感覺
作者: solafate (sola)   2016-05-14 14:54:00
左轉甲板
作者: pig5938   2016-05-14 15:01:00
你要很注意自己安全了!怕那把刀哪天是捅在你身上
作者: cvb5632 (緣)   2016-05-14 15:07:0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如果對方沒有提出相關的證據 證明是原po造成的 我認為可以不必太擔心賠償的事情
作者: Songla566 (爽啦烏溜溜)   2016-05-14 15:08:00
先小心人身安全要緊
作者: M013 (13)   2016-05-14 15:08:00
有病嗎?
作者: freely10469 (  ̄ (工)  ̄ )   2016-05-14 15:08:00
他生病了,請告知教官還有輔導室,請他們介入處理,再不處理會出意外的。
作者: asehappy   2016-05-14 15:11:00
該買刀防身的是原po吧!
作者: qwejoezxc33   2016-05-14 15:18:00
我覺得你真的要小心被砍……而且砍你之後他可以說有精神異常減刑
作者: fraser0136 (fraser)   2016-05-14 15:25:00
快點預防性雞鴨
作者: sandy0717c (林詩詩)   2016-05-14 15:28:00
我覺得你搬走吧...感覺就精神有問題
作者: xchen84 (roro)   2016-05-14 15:30:00
好可怕
作者: sunny21333 (Elisa)   2016-05-14 15:33:00
他精神有問題
作者: zxnstu3104 (skykeeper)   2016-05-14 15:35:00
你室友好可怕……
作者: lena2015 (Lena)   2016-05-14 15:36:00
為什麼要賠?你應該把刀的事跟教官說然後趕快搬
作者: tunahaha (純情小百合)   2016-05-14 15:46:00
覺得你要小心+1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6-05-14 15:46:00
買刀太扯 我反而不建議你跟教官說刀的事欸 他會買第一把就有可能買第二把 到時他生氣你更容易被砍= =當然這是保護你自己的原則啦 假如可以讓教官知道他有那種危險器具 又不曝露出是誰說的 那當然讓教官知道會對大家最好吧
作者: tico3011 (不知道有不知道的幸福)   2016-05-14 15:51:00
可是個性都有問題了 你賠他~他還是會有其他的理由捅你啊
作者: vin830 (三十六)   2016-05-14 15:57:00
下次情緒失控時你會上頭版嗎?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16-05-14 16:01:00
直接驗傷告他,把事情鬧大!他就沒膽跟你在那邊五四三………
作者: nnyy5566 (亨利追巴士)   2016-05-14 16:03:00
她如果要求妳賠償的話,請她負起舉證責任吧
作者: momolee831 (momo)   2016-05-14 16:04:00
好可怕的人喔…
作者: linein (linein)   2016-05-14 16:08:00
我也覺得你很危險,快休學好了
作者: Chiu1022 (山下秋子)   2016-05-14 16:12:00
好恐怖
作者: doubleperson (惡龍)   2016-05-14 16:13:00
不用賠,請他先證明你怎麼弄壞他的錶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6-05-14 16:13:00
這是女生 宿舍嗎?
作者: doubleperson (惡龍)   2016-05-14 16:14:00
對了,最好他有錄影錄音,不然根本不用理他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05-14 16:15:00
馬上跟教官說 這種學校很怕出事會馬上幫你的!
作者: hiko0403 (Hiko號:)   2016-05-14 16:18:00
塊陶啊
作者: nicejelly (李狗剩)   2016-05-14 16:22:00
快逃啊 你知道之前中國有砍室友的新聞嗎
作者: san0410 (烤馬鈴薯)   2016-05-14 16:25:00
他好可怕
作者: bluerain0716 (電音女孩)   2016-05-14 16:31:00
快搬走RRR不然我怕明天就在新聞看到你了QQ
作者: songokou (心情閃亮亮)   2016-05-14 16:49: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他無法舉證是你弄壞的
作者: wd5347321   2016-05-14 16:55:00
找支持廢死的同學好好開導他,不要讓它變成下一個鄭捷
作者: GIE13 (GIE)   2016-05-14 17:02:00
又一個鄭捷模板的邊緣人
作者: francine (Roj)   2016-05-14 17:08:00
噁心的人,快搬走
作者: e04Mae9 (我是小刀^.<)   2016-05-14 17:10:00
告你還不打緊,比較怕他拿刀砍你之類的
作者: qekfhsou (qekfhsou)   2016-05-14 17:16:00
快跟教官說啊!!他很危險耶
作者: crzy123356 (Yes!)   2016-05-14 17:25:00
你小心被他砍
作者: Aline05 (Aline05)   2016-05-14 17:32:00
不 ,你要關懷他 ,不然等到他犯了罪你也推了一把 ,懂?
作者: machio228 (**)   2016-05-14 17:43:00
等他告
作者: eric28749 (LYYYJJ)   2016-05-14 17:48:00
告你是小事 桶你一刀你就完了小心點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6-05-14 17:57:00
怎麼覺得是男生才會做的事情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6-05-14 18:10:00
我會賠錢... 命比較重要 你無法時時防他
作者: cat654231 (大肥貓)   2016-05-14 18:30:00
千萬別跟邊緣人往來,連說話都盡量避免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6-05-14 19:06:00
我覺得你應該要盡快搬走 好可怕的人喔喔 漏看 好險你搬走了
作者: loveelephant ( )   2016-05-14 19:22:00
雙北市市府都有免費的法律扶助,其他縣市應該也有你在台北的話可以打1999詢問服務時間,跟這種人不要強爭,但一定要保護好自己近期在學校或宿舍出入都留意一下,感覺好可怕...
作者: handsomeyi   2016-05-14 19:36:00
肛他 讓他看到你就會怕! 如果他很喜歡就變你會怕…
作者: pttview (瀏覽者)   2016-05-14 20:02:00
明顯生病了...搬走比較實際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6-05-14 20:19:00
不用賠吧,又沒證據。不過之後對他態度還是別太激烈,保護自己最重要
作者: a860561 (芭樂樂)   2016-05-14 20:42:00
千萬不要懶的解釋
作者: asd5asd5asd (愛跳舞的鯨魚)   2016-05-14 21:06:00
兩個都男的貼女版?
作者: ffdagger (風紋熊)   2016-05-14 21:12:00
為什麼兩個都是男的要在女板問? 到底是要求解還是討拍?
作者: xil (stack200)   2016-05-14 21:18:00
1. 他有病。2.搬出去
作者: yoyu0505 (yuyu)   2016-05-14 21:36:00
好可怕,感覺真的精神上有問題
作者: zamora (nana肥肥)   2016-05-14 21:40:00
他有攻擊傾向 買刀很明顯
作者: kv8220 (比安卡)   2016-05-14 21:45:00
法律版:LAW
作者: Ponderer (龐小鵝)   2016-05-14 21:45:00
你不知道有 mentalk 板?
作者: hgsh305 (hgsh305)   2016-05-14 21:46:00
兩個男的幹嘛來貼女板
作者: kanna ( ̄︶ ̄)   2016-05-14 22:19:00
他可以告,但不會勝訴,因為沒證據... 比較怕他砍人 囧"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5-14 22:31:00
室友C該不會是我吧?
作者: karasu35 (卡菈酥)   2016-05-14 22:44:00
=0
作者: SLH ( )   2016-05-14 23:14:00
兩個男的
作者: newway (短脖子的長頸鹿)   2016-05-14 23:15:00
他好可憐喔,看得出來他想找朋友,所以要你陪他吃飯,可惜沒用對方法,感覺會變下一個鄭捷,你好好關心他一下吧!
作者: mnpybysp (倉頡)   2016-05-14 23:20:00
如果是精神有問題,不管你有沒有賠,他都會拿刀捅你。強勢點讓他覺得你不是好惹的,讓他怕你遠離你!另外同學行為異常最好告訴教官導師多注意,這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其他同學。
作者: ouo99566 (泰瑞腦粉)   2016-05-14 23:33:00
好可怕的人
作者: p200711236 (fisheyesbaby)   2016-05-14 23:48:00
啊!!!!什麼學校他家住哪....正傑2?QQ
作者: kristen86 (kris)   2016-05-15 00:20:00
光速搬走吧!
作者: lilika (灰灰)   2016-05-15 01:18:00
剛剛看成教官叫你們做愛 嚇死我了原來是做愛校服務
作者: color5bird (五色鳥....)   2016-05-15 03:08:00
紅明顯,立刻搬啊!你還敢跟他待同個空間喔?!
作者: linwukin   2016-05-15 09:37:00
快去跟你父母商量搬出這件事
作者: bonny0512 ((/‵Д′)/~ ╧╧)   2016-05-15 12:11:00
拿香水噴別人的食物等於是犯罪行為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