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1234567899 (決心潛水)》之銘言:
: 抱歉 有搜尋過有討論 [討論] 男友打算一輩子租房 可嫁嗎?
: 好像最後主要討論是擺在『房價很高 除非薪水超高 要不然也買不起』
是啊 現在在台北市靠自己不靠爸靠媽靠祖產有能力買方的人是少數吧
: 那假設今天 男友沒房(價格貴 北市、新北 買不起,也不打算買房。),
: 女友家長有房 並轉讓1間給女友收租(並不是要讓他們小倆口住),
: 但男方父母家有個『公寓頂樓加蓋 2房1廳 俗稱頂加』可以讓小夫妻住,
: 女方家長希望男生自己至少有間房子再來提親(至少讓女方家長有安全感)。
: 畢竟女方把女兒養到這麼大,
: 嫁去別人家也是會怕受苦吃苦,
怎麼不想想我把兒子養那麼大也是希望他嫁個千金小姐免奮鬥
: 如果現在想去提親 『男方假設堅持不買房 還有什麼東西能讓女方父母家有安全感呢?
』
原來安全感=房子啊 受教了
租的房子不是房子 買的才是^^
: 安全感定義 : 讓女方家長放心 男方這邊是有能力讓女方幸福。
那照這樣定義干房子什麼事??又到底干家長屁事??我是要娶女友他媽還是女友??
要不要大家老實點說沒房子不嫁,不要在那邊扯什麼安全感,現在走上街頭就沒有安全感
了在那邊跟我房子
: PS.不知道這個問題還需要補充什麼?
: 男方34y 90萬年薪
: 女方28y 55萬年薪
: 女友並不在乎男友有沒有房,但女生家長比較希望男生有房在提親。
當事者都不在乎
到底干家長屁事!!!!!!!
然後為什麼什麼事情都要建立於房產上
我覺得這樣的想法真的很變態很扭曲
為啥女方要嫁去就是要被疼男方就是要打拼撐起家
為什麼要這樣自我矮化
說實在的我真的覺得男女感情沒什麼好討論的
兩個人爽就好啊
到底干父母干別人什麼事情
小孩又不是父母的所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