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灑花] 終於要立法不能吃狗肉了

作者: HXChen (Chen)   2016-05-29 14:35:17
嘿,我中午已經發一篇了,歡迎去看
看到這篇實在是忍不住
※ 引述《imperfect48 (吱)》之銘言:
: 每次講到狗肉問題,怎麼都會有一堆人出來秀下限(抓頭) ,我主張立法殺狗有罪(

: 是吃狗有罪) ,未來如果能從實驗室培養出牛排 ,我也會主張殺牛有罪 。
所以現在是有實驗室培養出狗排了?哪一間?我要念博班
而植物另當
: 別論不要來秀下限 。
: 大家請用腦子思考一下 。
: 撇除掉外在狗很可愛,貓是主人以及寵物身份 ,以大自然來說 ,狗就是一種有長肉

: 且肉還可以吃 ,吃起來有特殊風味(?)的生物 ,視萬物為平等這我接受 ,如果要

: 狗肉 ,首先我們要思考的是 ,吃狗的問題很多 ,吃到別人的寵物怎麼辦?
你怎麼知道別人不會吃到我家的寵物雞?
捕獵過程是
: 否有很多不人道的地方 ?衛生安全問題也沒有考慮過 ?
吃山豬肉就好人道好乾淨
對動物來說,一邊說秀秀秀秀,不痛不痛然後割喉,
跟被獵殺一樣啦
你以為你對狗先秀秀再殺她就會感謝你吃它噢
: 那前陣子有人也提議說 ,那就開設肉狗繁殖場啊 ,可以顧及衛生又可人道飼養以及宰

: ,就可以解決寵物被抓去吃所衍生的問題 ,狗肉也能滿足市場 ,就不會有人去抓 。
: 這時候再用你們的腦子思考一下 。
: 是 ,這樣方法或許可行 ,但他媽路邊就一堆貓狗可抓 ,幹嘛花錢去買 ?
那你為什麼要買雞肉?幹因為路上捉不到雞啊
等流浪狗吃完就要買了
還是你覺得韓國人都是吃流浪狗的?他們流浪狗繁殖力X10,吃不完?
且現在肉食的
: 選擇性還不夠多嗎 ?
選擇性多是你自己說的
超市這麼多東西了,新產品上市你怎麼沒該一該說產品選擇夠多了
已經有牛羊豬雞鴨鵝 等 ,即便我們一直嘗試改變飼養方式 ,更人
: 道 ,更有動物福祉 ,但還是會讓牠們經歷宰殺的過程 ,「受害者」已經夠多 ,怎麼

: 以有這種「再多一個也沒差」的想法 ?我們無法少吃一塊肉 ,但我們可以少讓一個物

: 也面臨被當成是食物的可憐命運 。
所以雞豬牛鴨就是活該嘛
: 不過我也不是那麼清高,動物福祉僅限於生命還活著的時候 ,如果有肉端到面前 ,我

: 是會吃 ,且吃光 ,不浪費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 ;我是主張不浪費 ,讓生命犧牲的有

: 值 ,滿足我個人生理需求 ,而不是一時口腹之欲 ,動物都殺了結果肉當垃圾丟 ,不

: 重生命的行為我無法接受 。
橫批: 假掰
: 好像有一個日本小學養豬 ,最後豬變豬排的故事可以去找找 ,可以讓你對生命有更

: 一層的見解 ,自我反省 ,對於那種他媽老子有錢 ,就是想嘗試特殊口味的人 ,只能

: 望你們早日想開 。
科科,去對吃和牛,綠茶豬的人說
: 最後 ,關於動物保護及環境改善這個議題其實很複雜 ,並不是不吃、禁止等幾個方法

: 能改善問題,很多方法也不是沒效 ,而是需要很多層面的支持才會看到有一點點效果
: ,立法是個開始 ,改變人們的觀念才是最終目的 。
所以你是最後一句打臉自己?既然不吃不能解決,那為什麼不能吃?
如果戴套沒有用,你戴套耍憨?
: ※ 引述《ggbggg (科科喝科科)》之銘言:
: : 今天看到自由時報報導
: : 內容如下:
: : 吃狗肉將有罪!綠委提案修「動保法」 最高可罰25萬
: :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吃狗肉、貓肉最重恐罰25萬!為落實動物保護,民進黨立

: 邱
: : 志偉提「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禁止食用狗肉、貓肉,或買賣犬貓屠體及

: 有
: : 成分的產品,未來三讀通過後,違者將可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 : 「這是進步立法,有罰則才能宣示保護動物的決心!」邱志偉說,目前動保法僅對非

: 宰
: : 殺動物的人有處罰,對於吃狗肉的民眾則無法可罰,高雄市已率先於去年12月通過「

: 雄
: : 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明文規定不得食用犬貓,此立法也應推行至全國。
: : 那些吃狗肉的人真可惡
: : 終於要有罰則約束他們了
: : 以前只有高雄不能吃
: : 現在總算要擴及全台了
: : 台灣在動物權上會越來越進步的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05-29 14:40:00
整篇就不知所云阿
作者: michael84103 (孫老)   2016-05-29 14:53:00
推,原原po臉紅紅又腫腫的
作者: imperfect48 (之之)   2016-05-29 14:55:00
奇怪 ?我覺得你們閱讀都有問題 ,重點都畫在奇怪的地方
作者: michael84103 (孫老)   2016-05-29 14:56:00
樓上可以幫我們畫一下重點嗎???拜偷
作者: imperfect48 (之之)   2016-05-29 14:58:00
在沒有規範下不能殺狗 ,我沒有在支持此次立法也無反對
作者: su4vu6   2016-05-29 14:58:00
我就是畫重點是把整本書用螢光筆塗滿 不行嗎>///<
作者: michael84103 (孫老)   2016-05-29 15:01:00
所以只要像牛牛雞雞豬豬一樣,合乎規範的狗肉屠宰場就好囉?????
作者: spoppy (spoppy)   2016-05-29 15:08:00
樓上:不行喔,因為他不相信繁殖場能多有人道喔!
作者: imperfect48 (之之)   2016-05-29 15:22:00
我沒說不行啊 ,即便我不相信規範 ,但如果有規範 ,依法ok啊 。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6-05-30 02:08:00
我想原原po 的想法就是 如果有合法途經吃狗肉沒問題。但是他就是不支持吃狗肉 總結 有說跟沒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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