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6-16 00:18:10※ 引述《SnowAmy (小雪)》之銘言:
: 違規人員: ETTom
: 違反項目: 板規13
: 文章代碼: #1NN_XvO4
: 裁決結果: 7d
: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6-16 00:21:00(已讀)
作者:
mxr 2016-06-16 00:27:00你時間真多
作者: 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 2016-06-16 00:27:00
已噓,建議加版規,嚴懲明顯有證據反串性別者。視為鬧版行為。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6-16 00:29:00哈哈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06-16 00:30:00可是樓上 生理男性 心理女性 何解?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06-16 00:32:00沒啦 被插樓了QQ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6-06-16 00:33:00有沒有刻意引導看文章就好,不需要驗身體吧
我好像沒在這版反串過吧= =” 雖然我也很喜歡夾起來>\\\\<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6-06-16 00:35:00好像滿容易變成文字獄的
作者: Anguswort (諸葛牛) 2016-06-16 00:36:00
之前推文30d 原po7d甚至沒判,還蠻多der~
作者:
mxr 2016-06-16 00:37:00安啦 小雪會照顧我們肥宅界的 要相信她 QQ
作者: Anguswort (諸葛牛) 2016-06-16 00:38:00
聚眾丟石頭很常見R 風向對就可以~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6-16 00:49:00哪邊有地圖炮 都挖出ID了~原文也沒有規定男生不能回 ~也沒有規定男生不能娘娘的。反串就鬧板,別逗了.....你就當他姐妹好了。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6-16 00:56:00money!!!!!!!!!!!!!!!!!!!!!!!!!!!!!!!!!!!!!e04
至少這個板主你跟他板務文應該都會回,也不會幾封信就把你抓去檢舉騷擾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6-16 01:06:00至於其它人不理性跟作者有關係的話 CCC 這就很有趣了引導群眾仇恨 裁決就更不應該縱任~~感覺很像說誰....好熟
小雪的跟前板主的裁罰標準不同很正常啊,之前好大象一人板主的時候,未滿60字還直接180天咧,後來魚跟芸上就改七天啦
作者: Anguswort (諸葛牛) 2016-06-16 01:14:00
一人板主時期好像只有180/360天的選項
作者:
zerok (zerok)
2016-06-16 03:59:007天就夠惹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6-16 06:19:00原提問者又沒限制回應人的性別 條件 而且前提還是不被對方嫌棄 原來這種開放式的問題也要政治正確嗎從那篇批鬥文的熱度 妳們不認同大可表達自己對男生收入的看法表達的人一多就不會 三人成虎了 不是嗎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6-06-16 07:16:00未看先猜一定有閒人會說你好閒
該篇提到的是本板使用者在本板的行為,引用僅供舉證,未討論他板事務,與板規13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