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這樣的觀念在社會上是錯的嗎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9 15:00:55
第二個孩子從母姓沒問題
甚至第一個從母第二個再從父也可
但如果不是獨生女
娘家也有香火了
只因為女權的原因硬要這麼做
會讓人覺得很累
至於不跟公婆住
我覺得要看人看情況
無法一概而論
例如有的公婆需要照顧
又沒手足幫忙
那當然會希望同住
方便就近照顧
岳父母若遇到同樣問題
一樣比照辦理
至於家事分工
老實說
這根本不用討論
跟誰賺錢比較多或誰出家用都無關
家事本來就是大家應該一起做的
誰有空誰就可以先做
事先分配好當然ok
但不要有那種只肯做分配那部分的想法
夫妻應該要互相才對
我真的覺得有些人被女權主義者影響過頭(非指原原po)
爭女權的原始目的是要讓彼此過得更好
讓女生不再被歧視
但有些人搞到已經變成為爭而爭
甚至是要對方臣服自己
那根本不是女權了
也只會造成彼此關係更緊張了
要讓男女關係和諧
互相尊重是唯一的解答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08-09 15:05:00
同意這篇說的,互相才是重點,但原原po前男友似乎完全沒有想互相的意思…拒絕家事分工實在讓人不解,我能接受多做,但不能接受全做,除非我是全職家庭主婦==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08-09 15:06:00
重要的是尊重啦 什麼都能討論 但一副你本來就該讓步態度就讓人不爽 你本應多出家用 你本應跟我爸媽住 你本應家事都你做 孩子就應該跟我姓 幹 結婚不是為了互相勉強
作者: ANNE0103 (ANNE)   2016-08-09 15:07:00
這樣也要扯女權...那怎麼不說男權硬要從父姓很累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8-09 15:09:00
就是互相尊重+1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彼此多一點體諒 生活才會快樂
作者: puta (我是豬)   2016-08-09 15:16:00
帶小孩出去時,輪流揹30分鐘,然後包包也要輪流揹喔~
作者: thatsauce (醬汁呢?)   2016-08-09 15:20:00
本來就是互相的= =原原po男友根本沒有要協商的餘地
作者: terwat (www)   2016-08-09 15:30:00
反對:誰有空誰就可以先做男生可以用輪班星人的理由來逃避家事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6-08-09 15:57:00
妳怎摩不假設女生工作比男生忙咧?乾我沒看到是奇耙王 抱歉 當我沒推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09 16:15:00
輪班要被說成是理由?那自己不會也去同行業當輪班星人喔?神邏輯
作者: teatea ( 請記得幫寵物戴名牌)   2016-08-09 16:42:00
女生工作輪班的也不少啊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6-08-09 21:05:00
一堆女權只是在搞對立
作者: Xray2002 (不婚 = 不昏)   2016-08-09 21:21:00
真的是為爭而爭,臺灣法律又沒規定不能改姓氏,一直在姓氏上打轉,好像就是要從母姓才叫女權,真的是莫名其妙成年人可以改姓氏,她們又以為小孩子就真的想要從母姓?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6-08-09 22:00:00
X大:長大後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姓氏我無從干預,是問小孩從父姓也是他的意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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