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8-26 09:51:57※ 引述《irsoul (gray)》之銘言:
: 小西斯文
: 在一起快八年,下個月就要結婚,今天買晚餐去給他吃,然後氣氛還好,就邊吃邊聊一
: 下,然後吃完他說要按摩,他穿著短袖上衣,下半身有穿內褲加上外面一件四角褲,在幫
: 他按摩時,想說開個玩笑,但他只要我按小腿就好,就在他滑手機的時候,我偷偷用手指
: 碰了她的私處一下,就是很單純的低級玩笑,也沒其他意思,在他家也不可能幹嘛......
: 但因為這樣,他超級生氣,用腳踢了我胸口一下,我還以為他開玩笑的,但沒多久他就
: 說,你怎麼這麼變態,我不知道你會這樣,你讓我覺得很噁心,我不想結婚了,這是他哭
: 了,他是幾乎不會哭的人...
: 他要我走,加上我還要準備上大夜班,這時我整個心大概已崩潰,我一直對不起解釋我
: 沒惡意,真的真的是單純玩笑,我不知道我們的關係是不允許這種玩笑的,但他覺得我怎
: 麼會這樣,被我嚇到,覺的我太變態。
: 坐車時用line 解釋,他還是很難過,講到後面他說他想死...真的,我這時真的快暈了
: ,上班整個像行屍走肉。
: 我這次好像真的太過分,越到結婚越容易踩地雷,現在還是很忐忑,唉。
推 churryrain: 結婚不代表可以不尊重對方身體,一堆推文讓人大開眼界
你大開眼界? 我才真的大開眼界勒,
比例原則聽過嗎?
一個老婆偷老公的私章存摺,
找自己哥哥跑去銀行冒領老公戶頭的一千萬出來,
老公發現後大罵老婆是個竊賊小偷怒嗆離婚,
這是理所當然。
一個老婆身上沒零錢,
順手拿了玄關鞋櫃上老公昨晚擺的 40 塊去樓下繳停車費,
老公回家後大罵老婆是個竊賊小偷怒嗆離婚,
這老公腦袋有洞、老婆拜託能逃多遠就逃多遠!
一個未婚妻跟未婚夫走在信義誠品逛街,
男的獸性大發眾目睽睽下拖了女的裙子把手伸進去摸個爽,
女的一腳踹下去,大罵男方噁爛性變態怒嗆不結婚了,
這是理所當然。
一個未婚妻和未婚夫穿得少少的躺在自己的房間裡,
女的還要男的幫她按摩,
男的按一按偷摸女生外陰部當情趣順便試探女生想不想做愛,
女的一腳踹下去,大罵男方噁爛性變態怒嗆不結婚了,
這老婆腦袋有洞、老公拜託能逃多遠就逃多遠!
不要無限上綱好嗎? 甚麼都無限上綱,
那寫著另一半的名字的水電費帳單要不要冒著侵犯隱私的風險開?
結婚時要不要寫份合約確保進家門親老婆一下時不會被告性騷擾?
(別忘了性騷擾的定義是讓異性不舒服就算,
老婆那天月經來不爽你抱當然也是性騷擾)
婚後要不要簽一份備忘錄以防離婚時老公跟妳討房租? = =a
搞成這樣甚麼婚? 我還是建議原PO就順著女方的話,
先緩一緩,看看女生是不是有甚麼創傷、
或是真的是個性有問題再說,
你也不想碰自己老婆像是碰公司OL一樣要小心翼翼擔心被告吧? = =
作者: ALENDA 2016-08-26 09:54:00
這篇好舒壓
作者: poaoq 2016-08-26 09:56:00
非常同意您的說法
作者: 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 2016-08-26 09:57:00
同意這篇,但希望原原po不要放生,努力合好。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6-08-26 09:58:00
女人不是有病是假掰,這種女人特別噁心
作者:
Lacus (soul of cross)
2016-08-26 09:58:00是未婚夫妻,還未登記結婚,這可以拿來當比對的哦?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6-08-26 09:59:00
還八年咧,這種反應我還以為是剛認識八天…………
作者: 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 2016-08-26 10:00:00
我覺得原原po,要跟未婚妻弄清楚調情與性騷擾的界線在那才好。
作者:
edison06 (從小帥到大)
2016-08-26 10:03:00真的 Churryrain八成也是______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6-08-26 10:03:00
一堆只看點的,人家的情境描述都這麼清楚了是還想說什麼?什麼都沒做就是正人君子好棒棒?笑死人了
作者:
remony (remony)
2016-08-26 10:03:00天啊!舉例舉得好好 推!!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6-08-26 10:03:00
男人在這裡是原罪,男權在這裡是笑話,沒辦法
作者:
mmcci (楊春大)
2016-08-26 10:05:00人家是女生!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0:05:00推 bagadandan妳要記ID妳就記 這裡滿滿的ID不怕妳記
作者:
airva (airva ho)
2016-08-26 10:05:00女版就這樣呀 女權棒棒 你認真啥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08-26 10:07:00推這篇 比例原則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08-26 10:10:00這篇會爆
作者:
etintin (不想用大腦)
2016-08-26 10:12:00我也覺得好舒壓啊
同意這篇,在那種情境之下又是發生過關係的未婚夫妻,生氣可以理解,但發飆成這樣真的蠻莫名
作者: sexychild 2016-08-26 10:15:00
這才是人話嘛 推
作者: jayway (阿給) 2016-08-26 10:15:00
原文一堆剩人阿 但不排除男方那邊也有問題
作者:
koker (嗨咿嗨咿)
2016-08-26 10:15:00推比例原則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6-08-26 10:16:00我是女的 我同意你
作者:
hips (hips)
2016-08-26 10:17:00這才是人話
作者:
Smile916 (笑笑Ou<)
2016-08-26 10:18:00女方反應這麼大有點奇怪,必須深入瞭解。推你
作者: MiniCaT20 (寶寶) 2016-08-26 10:20:00
推這篇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6-08-26 10:21:00大推 那個推文真的頗好笑
作者: carolwu18 2016-08-26 10:22:00
哈哈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6-08-26 10:25:00XD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0:25:00
我覺得那篇的女方真的很詭異......反應太奇怪了.....= =
作者:
Lizacos (吉祥大大)
2016-08-26 10:26:00^^
作者:
ifif1026 (å°å’ª12æ²å•¦)
2016-08-26 10:27:008年這種反應,是我決不會娶她....
作者: yozhen ( ) 2016-08-26 10:31:00
推這篇
作者: p300 (pp) 2016-08-26 10:32:00
我女,覺得原po女友詭異+1會不會是有憂鬱症
作者: alecsmile 2016-08-26 10:35:00
資源回收
作者:
evil006 (OhmJahLemEld)
2016-08-26 10:35:00推比例原則
作者:
jerryae86 (Justdoit_MM)
2016-08-26 10:37:00只能推了
作者: aussieoz (AUssie) 2016-08-26 10:38:00
推,如果女方真的神聖到不可侵犯,還是趁早閃人,反正這拖下去也會因為類似的大小事件產生裂痕離婚
作者: momochia (墨墨) 2016-08-26 10:39:00
推這篇哈哈哈生氣和扯離婚是兩回事好嗎
作者:
csghuuguh (ggininder)
2016-08-26 10:42:00一堆聖人臉都腫了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6-08-26 10:44:00相處搞得那麼戰戰兢兢還是別結了吧 還搞到解除婚約真有趣
作者:
GAOTT (杜鵑)
2016-08-26 10:44:00沒事打碎這麼多玻璃幹嘛,我還以為走到支那版zzz
作者:
isaa (isaa)
2016-08-26 10:45:00摸之前應該喊一聲:失禮了! 閨房禮儀,簡單無比
作者: zaq266 (zaq266) 2016-08-26 10:46:00
顏色正確
作者:
heacoun (玩具)
2016-08-26 10:47:00同意,有多遠離多遠吧
作者:
kwr1721 (發克游)
2016-08-26 10:48:00推
作者:
badname (pepe)
2016-08-26 10:48:00看到上篇推文還以為現在女人有多保守....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8-26 10:49:00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6-08-26 10:49:00推
作者:
keekoo (>0<)
2016-08-26 10:49:00男生有身體自主權嗎?要亂摸誰是自己的權利?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08-26 11:02:00XD
作者: jayway (阿給) 2016-08-26 11:03:00
但目前男方說法還是太單一,也許他那一下是千年殺的力道...
幹,男森們以後手放乾淨一點好嗎?要摸摸前先向媽祖請示,並連擲三聖筊。最重要的還要向我們跪求,不然就是很不尊重我們女森哦!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8-26 11:08:00同意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6-08-26 11:09:00
也許只是技巧不好,如果是加藤鷹結果就不一樣了
不說我還以為剛認識8分鐘呢 原原po那篇下面留言真的一堆聖人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6-08-26 11:10:00與其娶馬祖婆來拜 不如早點找下一位
作者:
lukeej8 (yoonalu)
2016-08-26 11:10:00推
作者:
sun1993 (愛唱歌的太陽)
2016-08-26 11:10:00同意+1…
作者: flyhattmann (茶哉) 2016-08-26 11:11:00
先齋戒三天早晚沐浴事前問神事後唸經好嗎
作者:
johnny94 (32767)
2016-08-26 11:11:00搞不好綠綠的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6-08-26 11:11:00
推
作者:
rokuya (非基因改造)
2016-08-26 11:12:00同意這篇…女方應該只是藉題發揮
作者:
leoyeh (不統不獨 VS 既統又獨)
2016-08-26 11:15:00這種的還能忍受八年,只能說病的不輕!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08-26 11:17:00我挺你
作者: dianaping 2016-08-26 11:20:00
推!!!
作者: sindygirl 2016-08-26 11:20:00
推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8-26 11:21:00超級推你 女的感覺借題發揮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1:21:00推 一堆無限上綱的看了就煩
作者: bonjour0422 (肥嘟嘟) 2016-08-26 11:22:00
推這篇,那女生真的反應過度吧是在裝什麼聖女
作者:
allen314 (艾倫314)
2016-08-26 11:23:00推!
作者:
leutk (下雨天)
2016-08-26 11:26:00完了完了 太中肯了會被筆戰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6-08-26 11:26:00
同意你 都快結婚了有什麼事不能好好溝通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6-08-26 11:28:00推
作者: cga423 2016-08-26 11:30:00
如果老婆是有婚前不性行為的觀念,那可以理解。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30:00
原po都說女友已經警告過他多次了還硬要開這種玩笑,跟比例原則有什麼關係?
作者: cga423 2016-08-26 11:32:00
老婆(X) "對方"才對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33:00
我老公多數時候也很討厭別人碰啊... 這種事不是只有女
作者:
NaiBooo (NaiBo)
2016-08-26 11:33:00推,都要結婚的人了,這種小情趣都不能接受是怎樣
就說妳老公不喜歡妳碰會1.踹妳 2.大罵妳變態噁心 3.哭著叫妳滾出去他要離婚 4.妳道歉他說想死。有嗎?大家是說反應太激烈很扯好嗎?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1:35:00
所以樓上,你對你老公來說是別人喔?
我還以為是多年好友一夕之間變了調 原來是未婚夫妻啊?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36:00
原po有回覆認同推文裡的女友警告多次...
作者:
bedmen (倚床飛揚)
2016-08-26 11:36:00我覺得要結婚就是要找適合的人,這明顯妳們根本不適合
作者:
tbs002532 (阿哩逼波)
2016-08-26 11:36:00原文底下真的一堆聖人
作者: huaerr (hua) 2016-08-26 11:38:00
同意
作者: dropdrop (Sdrop) 2016-08-26 11:38:00
推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38:00
我老公是沒到原po未婚妻那麼誇張,但他就是討厭不被尊重的感覺,他也說不上來,可是他反應後我就會自制了,但原文的原po顯然不是
作者:
NaiBooo (NaiBo)
2016-08-26 11:39:00所以說妳碰妳男友,他表達不舒服以後,他也可以踹妳大哭大鬧說要去死說不結婚了這樣嗎?都不覺得這實在不是正常人會有的反應?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1:39:00
我很好奇如果不能碰親密部位的話,那以後要性行為之前要先正經的請示,請問我們現在能交配嗎?這樣子你還做的下去我也真是佩服耶~囧
他只是說認同那段情況,沒特別講警告多次,他也說之前歡愉前後都行,推文不是很愛講以前開玩笑可以現在不行還是不行,怎麼原po回又變成全情況通用了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40:00
積怨已久吧
作者:
greenhua (麥克華斯基)
2016-08-26 11:41:00原推文一堆女的在憤慨 我要吐了
反正就護航的人都會一直略過反應太大這點,再回好像也沒用了哈
我覺得女生可能有創傷或月經來 但我是女生還是覺得很低級
還有,就算結婚了也不代表別人對你的身體可以隨意觸碰不管男女都是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43:00
等等!所以推文的大家性行為前不會先問嗎? 還是只有我們夫妻會先問?不用看對方今天有沒有性致?!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6-08-26 11:44:00性行為前先問有點沒fu 不是狀況對了就順其自然嗎
我以為從擁抱親吻觸摸以及對方的反應就可以知道可不可
真的建議以後對另一半有任何觸碰都要停看問:停一下、看對方心情、問請問可以抱妳、親妳、摸妳嗎?就算是女
這種心態還可以被推成這樣,難怪現在越來越多人不敢戀愛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1:46:00下次要做愛前記得先寫申請表不然就是不尊重
作者:
med5566 (很有美德的5566)
2016-08-26 11:46:00人家是女森馬
作者:
airsoar (艾爾索)
2016-08-26 11:46:00哈哈哈,噓的人還在硬凹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1:47:00
比例原則是憲法上原理原則,不一定僅適用於公權力,謝謝!而且就連民法都知道參考公序良俗了,比例原則為什麼不能用?它沒這麼高高在上好嗎?
作者:
ii49 (自閉無趣沒話聊)
2016-08-26 11:47:00不想給你摸的時候,你不能摸。
如果我男友抱我要問、親我要問、摸我要問、進來前要問
從文中看來的情況明明就是很煽情的自然氣氛= =又不是
民法上講公序良俗的概念跟比例原則不一樣好嗎.....
作者:
MAZUBB (瑪茲逼逼)
2016-08-26 11:48:00我也有這樣被男友開玩笑,當天不給摸也只是兇他一下並不會提分手,因為男生本來就比較色啊,至少他色的對象是我不是別人
有人都是坐好好看電視然後另一半忽然問:請問今天可以做嗎?我無法想像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50:00
整件事有可能是最後一根稻草,但是女友就不喜歡這種玩笑,推文的也很跳針耶,你愛讓人摸就任人摸啊,甘原po女友何事,她就不喜歡,尊重就是了
憲法第23條法律優位+保留+比例原則針對的就是公權力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6-08-26 11:50:00女生可以反應這樣子她不爽沒錯,但是她反應真的有點過了
作者: togepi 2016-08-26 11:50:00
推
作者:
Boyzo (Boyzo)
2016-08-26 11:50:00就不要結啊 時間拖下去看怎麼樣
沒有所謂憲法上原理原則就可以直接應用到私法關係的...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6-08-26 11:51:00通常會氣到這樣子嗎?
作者:
bbbing (無)
2016-08-26 11:51:00講到父權的時候就甚麼法律都適用了,明明都是不成文的文化
你自己還不是,你老公關原po什麼事,誰先扯自己案例的==
只准自己拿老公出來講,不准板友說自己的情況wwwww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1:53:00
是阿~解題是需要轉化,但是你以為現在是在考試還是打訴訟?只是發個文章引用一下那個概念,沒必要限制人家到這種程度吧?不知道的人還以為讀法律的人有多難相處呢...= =
他女友警告很多次了還犯同樣的錯 應該是男的太白目吧會反應那麼激烈八成忍很久了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54:00
就像有些朋友你對她開黃腔,她以為你對她有意思,有些覺得沒什麼,有些會告你性騷擾ㄧ樣,她不喜歡,原po就認了吧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1:55:00又要扯朋友了 今天的案例是"未婚夫妻" 朋友能拿來比?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6-08-26 11:56:00這篇看完真的有舒壓的感覺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1:56:00我不想噓原po的未婚妻,因為可能另有隱情,但是我看不下去的是,原po提出來的有限狀況下,一堆女性版友卻能無限上綱地腦補,那種毫無邏輯只想批鬥男方的態度,令人不敢領教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57:00
Po上來假求助真討拍,讓人公審她是不是聖人這點,就足以讓人知道原po應該從不自省吧...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58:00
我老公愛提就提啊!戳到他不喜歡的點是我的錯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1:58:00原po都自我檢討成那樣了還要說公審 呵呵
哪裡公審了啊,老實說我覺得原po非常好了欸,他一直在檢討自己,只是檢討方向感覺有些錯了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1:58:00為什麼這版每次遇到男女議題,都不能用理性的方式討論?一定先把男方打死再說,你說有仇女宅?我在這也看到很多仇男的思維
真的提了之後會不會看到 [難過]玩笑開過頭 老公說要離婚 顆顆
假求助真討拍 XDDDDDDDDDDD 話說公審一詞還真是萬用呢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1:59:00
不覺得原po的內文很避重就輕嗎?
作者:
erroror (errorr)
2016-08-26 12:00:00推爆你
作者:
ousen (歐聖)
2016-08-26 12:00:00秀下限
原原po在X豬教遍佈的ptt,真的算是很不錯的男人了…他回文完全沒有因為某些挑撥的推文而不信任自己未婚妻,言語間頗維護她的
作者:
a06w6y7 (喝喝鹿)
2016-08-26 12:01:00我同意你
作者:
tunahaha (純情小百合)
2016-08-26 12:02:00讚啦 我看到文中未婚妻的反應真是目瞪口呆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6-08-26 12:02:00這跟聖人不聖人有什麼關係,原原PO自己文裡都說他知道在女方家他也不能幹嘛,不就代表環境讓人介意?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2:04:00說不定是自己被老公罵了不爽來這裡發洩XD
作者: sui147369 2016-08-26 12:04:00
哈哈哈哈哈哈哈紓壓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2:04:00看來這版真的不能討論男女議題,太仇男了
可以介意啊,不被尊重不開心當然能夠理解,這篇的重點應該是未婚妻反應過大,還說到想死之類的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2:06:00
越回越亂,後面有篇把我的想法寫出來了
作者: s1326520 2016-08-26 12:08:00
推
作者: fation (憤怒的豬囉) 2016-08-26 12:09:00
推這篇,也祝原po挽回千萬別放生
作者:
casio0406 (casio0406)
2016-08-26 12:09:00推,有病的人不少
作者: mario21025 2016-08-26 12:12:00
遇到這種的夠你受了 原PO加油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2:17:00
我很想叫原po快逃.....因為這種情況一看就知道以後還會有,但是一想到你都過8年了.....為了廣大男性的未來,你還是收著吧!加油~
作者:
yoho10 (波妞)
2016-08-26 12:20:00真的 憑什麼給你摸
作者:
wavek (狗貓貓 m(OvO)m)
2016-08-26 12:20:00推推
作者:
aesdu (123)
2016-08-26 12:27:00推
作者:
JetBee (bee)
2016-08-26 12:29:00同意推
作者:
j111480 (小企鵝)
2016-08-26 12:29:00推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8-26 12:29:00邏輯清晰
作者:
cargo (Vince)
2016-08-26 12:30:00推 看了心情超好哈哈哈
作者:
canifly (想飛)
2016-08-26 12:31:00未婚妻真的超誇張的~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6-08-26 12:32:00推
作者:
k355000 (番薯)
2016-08-26 12:36:00哈哈哈哈 UCCU
作者:
Falcoon (GothIcLoliTa)
2016-08-26 12:40:00舉例生動給推
噓文的我想問一下 今天如果情侶或夫妻間想要進行性行為 難道有正經八百的問說今天可以來一發嗎? 挖靠那還有什麼興致啊? 除非兩個人八年都沒有性行為 不然這個行為應該是正常的調情吧? 不想要就說不要就好 這反應不覺得太大嗎?
作者: Mike9 2016-08-26 12:41:00
就不適合沒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nh2238 (狂奔吧!!龍馬,飛躍的武士)
2016-08-26 12:43:00真舒壓~~~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6-08-26 12:45:00今天就是女方已經先講只要按摩小腿+男方不能真幹嘛了
作者: wirecut 2016-08-26 12:46:00
推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6-08-26 12:46:00不然一般調情OK啊,而且你又不知道原原PO怎麼按摩的樓上你是說原文女友假掰還是我?
作者:
MiLUu (負面LU)
2016-08-26 12:47:00情侶間還是需要尊重的 很難懂嗎
作者:
tea80149 (自由自在)
2016-08-26 12:50:00推你
作者:
llliii5 (li)
2016-08-26 12:51:00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
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很難理解?就算是夫妻 也要尊重對方
作者:
cargo (Vince)
2016-08-26 12:52:00要戰就自己發一篇啊,一直懷疑東懷疑西,不累喔~
欸...老實說看原文男方這樣的確有錯 但女方反應會不會太過頭啦… 況且八年的感情相處 男方要嘛是知情故意惹她要嘛是沒想到會反應這樣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6-08-26 12:57:00日本人:我現在要碰妳腳,可以嗎X3次?! 我真的要碰囉 X3次 ?!!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6-08-26 12:58:00認同一半 就算是夫妻也是要尊重對方 但女生的反應真的過大 可以跟未婚夫說不想就好
作者:
chyng1126 (Miss姊接v3v)
2016-08-26 13:00:00推
作者: aries198012 (Aries) 2016-08-26 13:00:00
這篇還okay
作者: alan0912 (alan0912) 2016-08-26 13:07:00
推
作者: a1000353zz (bbrock) 2016-08-26 13:07:00
大家探討的是反應為什麼那麼大吧一直談尊重根本跳針
作者: M013 (13) 2016-08-26 13:08:00
人家女森捏
作者: weco9527 2016-08-26 13:12:00
倫家4女森餒
作者: PS5566 (PS5) 2016-08-26 13:13:00
純推
作者: LouisCer (魯一世) 2016-08-26 13:16:00
男生真不尊重女生 當然要問一下可不可啊 my body耶 森氣
作者:
jplix (R i k a)
2016-08-26 13:18:00你的比例原則是你的 人家有人家的
作者:
qscNERO (請叫我達文西)
2016-08-26 13:19:00推你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ä¸æœ€äº®çš„星)
2016-08-26 13:26:00會最後氣到說要離婚當然有可能有其他原因不過這邊文章是直接歸因因為摸一下就要離婚耶更正 說要不結婚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3:33:00我只想回歸原點問: 請問今天男生到底做了什麼?
樓上 男生做什麼不重要 女人心裡不爽才是重點(誤)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3:34:00噓文的可以排除仇男情緒,摸摸自己的良心嗎?交往八年 男生摸一下女友 這是罪大惡極?
作者:
bbbing (無)
2016-08-26 13:35:00我反串看看:"都八年了還分不出甚麼不能做"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3:35:00還是噓文的,你們交往模式都是這樣? 我們處在不同世界?
作者:
bbbing (無)
2016-08-26 13:36:00再來:"我可以啊,問題是元波女友都說不喜歡了"
作者: shalidi (海人) 2016-08-26 13:37:00
樓上,不用理他們了啦!大家真的在不同世界沒錯!他們自己都說啦~人家有人家的玩法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3:37:00如果女生今天說不喜歡 男生還硬要繼續 那當然有問題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3:38:00今天兩個情侶在房間裡 男友幫女友按摩 只是摸了一下反應這麼極端是正常的嗎? 真的嗎?
我來掐指一算,她不是不給摸,是不給你摸,有一種綠綠的fu......
作者:
jo66 (唱歌土撥鼠)
2016-08-26 13:40:00推
作者:
niu77 (niu77)
2016-08-26 13:41:00推推 未婚妻真心反應太大了 應該有其它事情的關係吧 原po再溝通看看唄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6 13:44:00
不管如何你們還是要好好溝通,這是其他人也無法置喙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8-26 13:46:00b的邏輯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作者: barla5566 (巴辣56) 2016-08-26 13:47:00
推這篇
作者:
bbbing (無)
2016-08-26 13:58:00對不起(哭跑
作者: abbymax 2016-08-26 14:04:00
推你!
作者:
by216 (霹趴PiPa)
2016-08-26 14:06:00我個人比較同意這篇
作者:
tacoux (Muaji)
2016-08-26 14:08:00八成是借題發揮,早就想分手了
作者: tsukasa22 (司) 2016-08-26 14:15:00
推這篇 交往那麼久突然來這招根本很有事
作者:
iuo (iuo)
2016-08-26 14:17:00女生會這麼生氣一定不止原po說的那種程度的摸一下試探 說不定是用戳的 你可以幻想一下當兵學長在一起洗澡的時候開你一個撿肥皂的玩笑 看在你心理上受受侵犯侮辱的「比例原則」怎麼樣?
作者: lett1219 (let it go) 2016-08-26 14:17:00
我覺得女方應該是結婚壓力很大吧 雖然我也覺得太過了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4:18:00那啥爛例子 你會和你當兵學長結婚嗎
作者:
nura (怒啦)
2016-08-26 14:24:00別放生
看完底下推文以為在平行世界 性別對換又有人說沒甚麼
作者:
a860561 (芭樂樂)
2016-08-26 14:29:00看你的文才讓人大開眼界
不過也可能特例是原po之前還做了甚麼讓女生一次大爆走
作者: zaq266 (zaq266) 2016-08-26 14:31:00
爆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8-26 14:32:00女生會這麼生氣→ 一定是男生的錯 這邏輯真好用
作者:
hyun0607 (hyun0607)
2016-08-26 14:36:00我是女生 覺得很傻眼原文的女生還蠻有事的
作者: Ian510481 (失智) 2016-08-26 14:36:00
推這篇
原原po該叫女友檢查一下家裡有沒有針孔,有人連怎麼戳都腦補出來了
我覺得你才令人大開眼界。就算結婚後對自己的身體還是有自主權,原原po就不尊重另一半啊你扯什麼比例原則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6-08-26 14:47:00八年…我只好奇你們過去八年到底是怎麼度過的
作者: jim99952 (小焰) 2016-08-26 14:53:00
當兵學長拿來跟未婚妻比…那每個男人都一堆未婚妻了
作者:
qgk17 (andIsee)
2016-08-26 15:02:00好多了
作者:
GaryXie (GG斯咪搭)
2016-08-26 15:03:00說的好
作者:
tonyhom (偷你紅)
2016-08-26 15:12:00原原Po請勿放生
作者: pasjcs 2016-08-26 15:22:00
大開眼界
作者: jase1979 2016-08-26 15:23:00
推回來....樓下那篇才傻眼,小問題別無線上綱
作者: zzztut 2016-08-26 15:23:00
每個人有自己的地雷阿 很難懂嗎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6-08-26 15:23:00玻璃心碎滿地wwwwwwwwwww
作者: jase1979 2016-08-26 15:26:00
推回來,樓下某篇根本類比錯誤女方因為這樣不結婚甚至想死,如此不理性還幫忙護航才真正叫人傻眼
作者: kill1520 (KTV.C) 2016-08-26 15:33:00
推
作者:
HD7528 (反而)
2016-08-26 15:37:00你才大開眼界
作者:
torpon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6-08-26 15:39:00你的憤怒是想表達啥?未婚妻+按摩就可以開摸還不能生氣嗎
作者:
wbenjin (WBJ)
2016-08-26 15:41:00不是不給摸,是不給你摸,這婚還是別結了吧
作者:
sdflskj (超☆薯條)
2016-08-26 15:41:00推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16-08-26 15:51:00比例原則這麼難懂喔
不想給人碰時,就連夫妻也不行。不是老公想上,妻子就給上。老公也有不想做的時候,這時候妻子還是得乖乖去自慰
作者:
iAmPtt (Ptt是種信念)
2016-08-26 15:56:00真的 要結婚的雙方還能搞成這樣 不要結比較好
作者: trista1106 (耶嘿耶嘿) 2016-08-26 15:57:00
推你啊.
生氣跟不結婚根本兩回事 這種事放大處理根本不是一般人 是不是早就不想結婚借題發揮呢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6-08-26 16:03:00
爽快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6-08-26 16:04:00說不定是原PO弄痛未婚妻了阿...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8-26 16:05:00他自己都說只有碰一下了
作者: Beatha (Beatha) 2016-08-26 16:07:00
婚前症候群吧
作者: slimfat0202 (slimfat0202) 2016-08-26 16:10:00
女方反應有點大,都道歉了,如果因此分手,那真的是緣份盡了
作者: p300 (pp) 2016-08-26 16:21:00
我女,覺得分手還比較好,原文女生感覺很有事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08-26 16:33:00不尊重就是不尊重
作者:
xcdf (貓咪)
2016-08-26 16:34:00女的可能活在封建時代吧
覺得頭殼壞掉,都已經論婚了,碰下而已就反應成這樣,婚後性生活大概還有得喬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6:42:00bagadandan真的很弱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6:45:00
明明就是很簡單的小問題 理性溝通完就能解決,偏偏一堆人自己無限上綱追究女生無限上綱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6:50:00
Q大...面對一群一面倒罵原原po未婚妻的網友,我不弱也難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6:51:00樓上到底怎樣才能把原文看成這樣?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6:51:00
我的重點只有不要一直檢討原原po未婚妻的崩潰,原原po的行為才是引發整件事情的點,不是嗎?沒有一開始的不尊重,哪來爆發?何況婚禮都是未婚妻在籌備了...中間的摩擦我們大家都不清楚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6:53:00指chi19911210
你才到底有沒有看原文 我幫你好了 第2段 第4段 麻煩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6:54:00
也許是最後一根稻草、也許是綠,但至少女方確實不喜歡這個玩笑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6:55:00
不管是不是親密愛侶,每個人都還是保有自己的身體自主權。關係到隱私的這種惡作劇有些人覺的無傷大雅有些人討厭至極。就像是在路上看到蟑螂有些人覺得天殺的噁心有些人覺得很平常。這就是每個人主觀感受的問題,很多人覺得平常不代表每個人都必須同意"這是很平常"的感受。所謂的互相尊重是接受不同的想法,不過版上看來是只能接受多數想法。基本上就是多數暴力,距離尊重 ...相差甚遠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6:56:00多數暴力都出來了耶 顆顆 這邊還是女性主場耶這篇已經講得很好 [比例原則] 風向這樣吹代表大多數人能體認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6:59:00
Chi大,算了啦,他們覺得這種調情他們跟另一半能接受就好,我們屬於尊重彼此身體私領域那個圈圈,你爭不贏的啦
作者:
zardmih (zard)
2016-08-26 17:00:00交往8年這樣的反應..這我娶不下去..
我認同尊重彼此身體的看法 問題是有需要搞到想死 悔婚這種地步?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7:02:00
問題本身本來就是小,所謂的小是指處理的複雜度。不難解決的問題,版上回覆完都必須要分了。實際上就是溝通然後理解就沒事。b大跟他老公的處理方法就很好,互相理解跟尊重。我喜歡的不代表你能接受。
推這篇 自己是女生也覺得原po女友反應太大了...論及婚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7:04:00原po明明講他事後一直道歉 樓上到底是怎麼看的????
原po的疑問就是這個阿 是都看不懂人家po文上來求救的疑問?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7:05:00指chi19911210 真的是在自己小世界...
一直在哪講身體自主權和相互尊重 重點就是女的不跟他溝通阿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7:08:00原文男的明明沒有不要溝通處裡 回文也很得體女版的大多數人都能體認 才會風向倒成這樣
要是我摸一下我男友的私處 被說噁心想死 我應該會比較想死吧QQ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7:12:00
難道每一個人情緒崩潰的情況下都能溝通嗎,原po不也說他要上夜班沒時間嗎?有人給女方時間緩和情緒了嗎?難道你們跟伴侶吵架,對方在情緒崩潰的時候溝通嗎?難道不知道溝通要在情緒緩和下才有效率嗎?當下女生哭 想死 那是他情緒崩潰需要的是紓解,冷靜過後才是溝通的開始。
女方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論及婚假=還沒,別合理化男方行為好嗎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7:14:00呵欠 是是 像妳就清楚表示什麼叫不想溝通了嘛(跟網友)
作者: EvolutionAnt 2016-08-26 17:17:00
栗子不錯!!!
作者:
qazieru (=w=)
2016-08-26 17:18:00來補個推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7:22:00
你的呵欠足以表達你的高度
原來女生情緒崩潰下會想死是小問題 我不這麼認為 抱歉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8-26 17:26:00果然是父權社會耶,這種垃圾話都能理直氣壯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7:33:00
原原po的未婚妻還有回他line啦...代表還有溝通管道,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7:34:00
過幾天等未婚妻冷靜後再問問她,準備婚禮中間是不是有什麼不愉快,提出來討論就好,很快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了啦
真的是父權社會 如果是男的被摸覺得噁心 想死 絕對被噓爆呵呵父權呵呵
作者: chi19911210 2016-08-26 17:35:00
w大,女生認為想死的確表示他情緒面臨嚴重的衝擊,但我想要表達的小是指問題本身不難處理, 至少不是婆媳問題債務問題等需要考量多項複雜因素。讓人誤會我以為女生想死很不嚴重是我的筆誤。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7:36:00
我們只是要原po知道,既然這是他未婚妻的雷點,以後絕對不要心存僥倖,再開這種玩笑
作者:
Wall62 2016-08-26 17:37:00推werttrew
作者: mist0310 (子皓) 2016-08-26 17:39:00
非常同意
作者: jase1979 2016-08-26 18:07:00
bag是怎麼看文的阿....你就是一直打男方,女方在那番就可以一整個無視
作者: smilealvin (二狗) 2016-08-26 18:14:00
邏輯正確,不推不行
作者:
INcontroL (INcontroL)
2016-08-26 18:16:00要做愛前記得提早丟申請表 陳核沒過只能跟貴司說抱歉了
作者:
linah (? ecilA anosreP)
2016-08-26 18:17:00這篇的推文也讓我大開眼界
作者:
raja1003 (野比大雄穿黃素T)
2016-08-26 18:22:00有些人是在腦補什麼????
作者:
dowbane (咩咩背著羊丸丸)
2016-08-26 18:35:00這篇好淺顯易懂!但比較好奇原原po,到底是和未婚妻多不熟啊,到底是老婆還是剛認識的妹啊?
作者: bagadandan (馬鹿小馨) 2016-08-26 18:46:00
J大,女方被戳超怒還得說沒事好爽你繼續嗎?生氣不行喔?盛怒下口不擇言就要被說成瘋子神經病嗎?
作者:
darknote (黑暗ç†è¨˜)
2016-08-26 18:54:00單方面說法無女方說法下 一切都是有待商榷
作者: bab7171 2016-08-26 19:07:00
真的有問題女的還是不要娶,免得找麻煩
那篇真正詭異的是一堆莫名的推文吧,拜託,在一起八年欸…
作者:
g89227 (@宅貓@)
2016-08-26 19:39:00我女生覺得那女的不愛他…不然就是根本相處不久
作者:
apower223 (I'm gonna miss you)
2016-08-26 19:44:00看起來問題就是出在"尊重",只是每個人在尊重的地雷點不同,比如有人非常介意沒事先通知就動自己的東西,在這邊的例子那個東西就是自己的私密處或生殖器官,為什麼有人覺得不尊重他人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啊?
作者:
zison (竹北李奧鈉多)
2016-08-26 19:44:00不推不行,但還是要吉
作者:
abelexam (做一行怨一行)
2016-08-26 19:57:00比例原則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6-08-26 20:08:00不是不能碰 是不給你碰
作者:
kyo28 (白螞亡子)
2016-08-26 20:11:00不尊重 但反應也太大 不覺得也有問題嗎? 未來的相處堪憂對了 快和好 別放生
作者: joe890 2016-08-26 20:17:00
正確
作者:
goo1227 (goo)
2016-08-26 20:24:00你講的沒錯 女生反應過度 但是為何會"突然反應過度" 就是重點了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6-08-26 20:39:00這篇中肯!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6-08-26 20:42:00你不曉得尊重與身體自主權是可以被無限擴張解釋的武器嗎你不曉得尊重與身體自主權是可以被無限擴張解釋的武器嗎?
作者:
runnn (run)
2016-08-26 20:54:00推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6-08-26 21:04:00已婚大叔就是專業
作者:
jhangyu (jhangyu)
2016-08-26 21:09:00那些說查ID的也可以記起來他們的ID了XDD
作者:
luann (luann)
2016-08-26 21:17:00突然摸你陰莖你會開心嗎?=_= 莫名其妙跑來女版亂的人一堆不會尊重人被拋棄也是應該啦
作者: hellshare (cc) 2016-08-26 21:30:00
推,喜歡這種比喻
作者:
linah (? ecilA anosreP)
2016-08-26 21:53:00突然覺得男的喜歡找小女生不是沒原因,經神成熟度比較接近 精神*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6-08-26 21:55:00純噓某些推文 什麼叫摸一下而已? 恐龍法官的最愛
我覺得要等幾天看女方是不是還是那麼生氣拜託 萬一原PO當下說是不小心碰到的呢?會不會女方反應也那麼大? 不過現實狀況是怎樣實在很難釐清
作者:
akiwa (akiwa)
2016-08-26 22:22:00舉例神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