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受害者是不是好事 每個人看法不同
但我發現 當談到性暴力事件時 就會出現明顯的雙重標準
假設今天 有個人出門沒鎖門 結果回家發現慘遭洗劫一空
相信多數人都會同意 小偷該負刑事責任 且被害者下次該記得鎖門
檢討的人 不會無限上綱 叫他一輩子都不要出家門
其他人 也不會用 「不尊重被害者」 「二度傷害」 等等的理由 批評檢討的人
如果你認為 叫被害者鎖門是錯誤的 唯一合理的論點 是提出鎖門對防盜毫無幫助的證據
同樣的 性暴力事件 也應該比照辦理
一個人在公共場所喝得爛醉 結果被性侵害
加害者該負刑事責任 同時 被害者下次不該在公共場所喝太多
如果你覺得不該檢討被害者 可以提出在公共場所喝得爛醉 對人身安全沒有影響的證據
這時 一定有人會說 多數的性犯罪其實發生在家裡
如果照上面的邏輯 是不是永遠都不要回家
遭小偷的人 一輩子都不出門 就永遠不會遭竊
我如果不過馬路 就永遠不會被車撞
這種說法的問題在於
不在公共場所喝得爛醉 和鎖門一樣 是成本極低的動作 大部分的人都能輕鬆做到
人生中 每個行為 都是在利益 成本 風險中做抉擇
一般認為 回家 出門 過馬路 是必須冒的風險 在公共場所喝醉則不是
所以 「檢討被害者」 是希望所有人都知道 某些行為帶來的悲劇 其實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