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女孩們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文長)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01:30
中間略刪
※ 引述《varda0821 (boy)》之銘言:
: 我只對這句話提問:
: 為什麼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危險行為?
: 那你們為什麼忍心指責一個女人,只因為他跟一群男人喝酒?
: 這些都不應該是個危險行為啊!
: (情緒發洩文)
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是不是危險行為不會影響到加害者是誰
換句話說,不論是不是危險行為,加害者依舊是性侵犯。
倘若您認為一個女人跟一群男人去喝酒不是危險行為
您儘管去
如果一個女人穿著薄紗進一群男人的房間不是危險行為
您儘管去
如果你一個人自行前往ISIS周遭不是危險行為
您儘管去
這麼不危險的事,建議您全做一遍
倘若一個不小心,您回來發文,我還是給您拍拍,因為您是受害者
但發生在您身上的事卻不可逆。
作者: TunaOnline (鮪魚君)   2016-08-28 21:03:00
一個女人穿著薄紗近一群男人房間應該不危險一個女人穿著薄紗近一個男人房間就很危險 我是說男的
作者: jenjen911202 (就是個真真)   2016-08-28 21:04:00
作者: waynesosad (傷心欲絕)   2016-08-28 21:05:00
真的是這樣...
作者: makinoyui (大商共主・仙劍哥)   2016-08-28 21:05:00
幫拍拍
作者: duduhao (剛剛好)   2016-08-28 21:06:00
他沒有穿薄紗也有認識很久的朋友,人心難防,要怎麼小心?你如果說不出什麼安慰的話,真的可以閉嘴就好!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8-28 21:08:00
都代PO了 是要安慰誰?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6-08-28 21:09:00
一群男人+烙單女人+夜店喝酒 這樣還不知道要小心 嗯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09:00
我沒有在回原原po的文,不用急著跳腳
作者: duduhao (剛剛好)   2016-08-28 21:09:00
代po本人也看得到吧
作者: evril (雪奈)   2016-08-28 21:10:00
安慰她然後讓她自認沒錯繼續涉險被強暴也不錯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11:00
被引用的那個帳號,看到了嗎都說了不是原原po了還在跳 我咧
作者: duduhao (剛剛好)   2016-08-28 21:11:00
沒有跳腳,只是如果發生過類似事情的人看到這些,會很難過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8-28 21:12:00
樓下幫貼警世圖…事前被酸你想太多,事後被酸在檢討鄉民還是看戲站後退點,出事就說說好難過,壞人真壞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13:00
這樣,那我們是不是該繼續活在沒有危險的幻想之中呢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8-28 21:16:00
講感同身受那些話能獲得比較高分,人家還會說你人真好
作者: Lovhamburger (Hamburger)   2016-08-28 21:19:00
推,我覺得這不是在檢討受害者,而是用發生過的悲劇來提醒其他人如何讓自己免於危險
作者: willow   2016-08-28 21:26:00
推這篇 每場悲劇都不是大家樂見的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8-28 21:27:00
那些無限上綱的人會選擇性跳過這篇 剛剛就有一篇講的很清楚了 結果推文數可不如把男人當成獅子的討論阿 難過廢文數量遠大於正常討論
作者: huaerr (hua)   2016-08-28 21:33:00
同意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42:00
其實就讓板上繼續吵什麼檢討被害人,我自己跟女友約定沒有我或相熟女性不準跟他人喝酒就好。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3:00
那為什麼少見宣導正常交往觀念的文章,而是多見這樣預防文(純發文)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44:00
真的出事了,這些板上說好聽話的能為你做啥?繼續說好聽話跟吵女權而已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4:00
發問
作者: usihega (我跟你很熟?)   2016-08-28 21:45:00
所以女生沒有晚上一個人喝酒的權利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45:00
正確交往觀念是什麼?你知道嗎?我不記得文章內有寫這句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1:47:00
就是風險自負的概念阿 這麼簡單還要人講? = =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1:47:00
原文男性理由是他女友不給機會做所以動到身邊友人身上
作者: usihega (我跟你很熟?)   2016-08-28 21:47:00
然後活該被性侵就來怪女生 誰叫妳一個人喝酒~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1:47:00
依原PO的邏輯 可能穿金戴銀走在路上被搶也是應該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47:00
自己家裡一堆吟釀紅酒,看想在家喝還是找朋友來,爽的勒。找一群女生來我回老家待一晚也OK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47:00
你完全有權利做任何事,但可能發生的事希望你能有心理準備,包括可能買了一台巴士,或者錯不在你的這些。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08-28 21:50:00
穿金戴銀走在路上 的確會增加自己被搶的機率應不應該完全不重要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1:51:00
是阿 要有心理準備 但錯的是罪犯 難不成我們要因噎廢食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51:00
財不露白。這標語根本檢討被害人,爽露就露,這就是權利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51:00
文章一直有強調錯的是犯罪者。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8-28 21:52:00
我比較怕自己受傷,所以只知道防人之心不可無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53:00
錯的當然是罪犯啊,但事實就是你露財被搶了,而你得付出社會成本跟蒙受損失,因為讓自己風險提高,就這樣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6-08-28 21:54:00
無限上綱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1:54:00
我知道害人之心不可有,因為我...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1:54:00
在ptt隨你辯,辯贏整個板,現實出一次事,這些都沒有用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1:59:00
老實說 原原PO上來分享 還要看到風險自負這種言論如果是我自己會很心碎吧其實誰不知道風險自負 原原PO也的確付出代價了不是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2:00:00
對啊 他也知道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6-08-28 22:01:00
讓自己不成為弱勢的狀況是很重要的,但心態也千萬別導成男性就是加害者,女性要人人自危。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02:00
http://goo.gl/Xa2Qha 這是1988年的電影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2:02:00
所以原原po開頭是要討拍還是他是要來提醒大家小心?呵呵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03:00
其中也有探討到陪審團覺得被害者應該風險自負的想法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2:04:00
其實你講的和我們講的不衝突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8-28 22:04:00
我相信原原po會用這個標題也是想提醒大家要懂得保護好自己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04:00
其實風險自負的想法多少隱含著檢討被害者所以自己不喜歡吧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08-28 22:05:00
可是如果是我的話去了就不危險了 怎麼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2:06:00
666的風險自負不表示他認為她應該吞下去,加害者仍然是加害者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2:06:00
誰要檢討他?他的文章我就是拿給女友看更加鞏固我們的避險準則,我不認識他,我不同情他也不想幫他檢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2:07:00
庭喵你去四號出口好嗎
作者: xu3jo6su6 (Steven)   2016-08-28 22:07:00
推這篇 啊講太多會被說檢討被害人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08:00
以後乾脆規定這類文只能給拍 講其他話都水桶好了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08:00
但是否會有種能過失相抵 加害者比較不可惡的感覺呢?
作者: xu3jo6su6 (Steven)   2016-08-28 22:09:00
以後真的只能假掰的給拍 多一句就會被打成檢討被害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2:09:00
而且我講的是「降低風險」,自負指的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受害者不知是虎,不用自負,只是可惜沒有周全,是件不幸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8-28 22:10:00
事實上是這類文章只要回文或推文講到要「懂得保護自己」就會變檢討被害者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10:00
台灣是有言論自由可愛的地方 人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28 22:11:00
怎可能不可惡,可是那是陌生人啊,不過北醫離我家算近,這讓我有點好奇
作者: LHEALEO (番薯兒)   2016-08-28 22:11:00
只不過是這樣是如此而:)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11:00
有的推文還會導向 所以不要出門? 所以男人都壞人? FFFF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6-08-28 22:11:00
不知道你怎麼會有加害者比較不可惡的感覺,我回文對象說了他做這件事一點兒都不危險,所以我這樣回的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6-08-28 22:12:00
他臉上有寫他是壞人嗎 我信任他我也有錯? 錯的明明是他
作者: xu3jo6su6 (Steven)   2016-08-28 22:12:00
所以才說這類文只要多說個幾句就會被打向另一邊 尤其是講到關鍵字
作者: huuban (冰酒瓶子)   2016-08-28 22:18:00
一個女人跟一群不熟悉的女人喝酒...也不是甚麼太安全的事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8-28 22:19:00
好啦!對於這邊有這麼多還願意對他人不設防、相信全世界都是好人的人,我覺得挺欣慰(?)
作者: xu3jo6su6 (Steven)   2016-08-28 22:21:00
好啦 大家以後就少說幾句 以免被別人說在檢討被害人
作者: xzxc (夜璃)   2016-08-28 22:25:00
就猶如我前面幾篇講的 以後類似事件發生時 我們都用力的譴責加害人 連祖宗18代都罵完了 下次再出現繼續譴責 看看有沒有用阿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6-08-28 22:26:00
再說下去 會被說是小圈圈ㄉ喔~~ 呼呼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8-28 22:30:00
我是小叉叉
作者: ovarbda   2016-08-28 22:46:00
其實不只穿金戴銀 連買rimowa都會被摔 不過這裡的風氣是誰叫你要買
作者: kenso (kenso)   2016-08-28 22:58:00
本來就不該置自己於危險 標題保護好自己不正是如此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6-08-28 23:09:00
推,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作者: saturnangel (saturnangel)   2016-08-28 23:17:00
作者: showstare (ziv)   2016-08-28 23:36:00
同意,沒辦法趨吉,總是要學著避凶。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6-08-28 23:40:00
一個人喝酒可以啊,誰叫你喝醉了? 有沒有邏輯啊,喝到身體沒自主能力怪誰?
作者: orangeyang (chu)   2016-08-29 00:46:00
作者: a3s9790123   2016-08-29 00:51:00
作者: jumplikethis (我是一隻羊)   2016-08-29 04:53:00
風險本來就是自負,法律什麼的都是事後追溯
作者: assassin762 (袁飛飛)   2016-08-29 05:01:00
那篇文就真的是無腦又自認為沒錯,如果他現實中真的都是照他那套邏輯在走,那他將來如果成為受害者,我也只能說,活該。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6-08-29 08:25:00
幫推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6-08-29 08:59:00
連避險的觀念都沒有 這樣早晚會出事只是時間早晚的差別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08-29 09:41:00
Sad
作者: alexgame01 (愛吃貓的魚)   2016-08-29 11:41:00
邏輯正確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16-08-29 12:42:00
正確,這跟每年暑假有一堆愛去危險水域被抓交替有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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