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勇夫屋主勒死小偷被判緩刑的感想

作者: heartsilent (心靜自然涼)   2016-09-12 16:43:19
前一篇我提問"無照少年被女性開車門害死的感想文"
這篇文造成廣大討論感到很開心
於是今天想再提問 之前有一篇新聞是有吸毒偷竊前科的小偷
闖進屋主海陸男家中偷東西 但還沒偷成就被屋主發現了 於是小偷就躲進廁所裡
但那時屋主不選擇帶老婆離開現場去報警 而選擇直接到廁所制伏小偷
他一直用手勒著小偷 到警察來了 也沒有鬆手 因此最後造成小偷死亡
最後面這屋主刑事 被判刑兩個月、易科罰金六萬、緩刑兩年
但屋主好像還是很不滿 他認為自己有理
個人認為是可以接受 因為再怎樣畢竟是一條命
(而且我當下會超抖的吧 竟然殺了一個人!!)
而民事我最多只可接受賠個十萬~二十萬左右 給對方家屬當喪葬費
不知道各位女孩可以接受民刑事被判成怎樣呢?
1:堅持民刑事完全無罪、一毛都不想賠
2:可以接受刑事判刑兩個月、可易科罰金六萬、緩刑兩年
民事可接受賠償十萬~二十萬
3:其它
作者: p405 (百里)   2016-09-12 16:48:00
重點是小偷家屬那邊態度很差..覺得屋主超衰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09-12 16:51:00
屋主態度也很差啊 一直上新聞說法官怎樣ㄉㄅ不好意思打到注音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6-09-12 16:53:00
小偷家屬很爛,屋主也有錯,為了這個錯賠10-20萬應該的若超過20萬就太便宜小偷家屬了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6-09-12 16:56:00
刑事接受,民事不賠..(大概不可能)
作者: vd490 (vd490)   2016-09-12 16:56:00
其實我覺得屋主還蠻誇張的欸,雖然一直說要保護自己懷孕的太太,但是卻沒有第一時間叫太太趕緊離開,而是孕婦太太還在丈夫破浴室門壓制躲在裡面的小偷時錄影…真的有違常理
作者: dp44 (lol)   2016-09-12 17:00:00
死掉家屬就不用再花錢養小偷 不僅少了麻煩 還可以再賺一筆
作者: acerhp (電腦)   2016-09-12 17:00:00
推樓上指的是vd的推文
作者: swleu0804 (史瓦魯)   2016-09-12 17:02:00
照dp的邏輯我掛了阿尼,他媽還要感謝我摟難怪阿尼不停被掛掉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05:00
小偷家屬死要錢上訴是他們的問題 和男主人勒死人一直有人帶風向想混為一談 但是他防衛過度是事實而且法官都輕判"2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一堆人只看到有罪就高潮 說法官恐龍 台灣法治教育真的
作者: evevt (eva)   2016-09-12 17:07:00
之前一堆討論串 你要不要先爬文 超多@@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07:00
還有超長一段要走 只看有罪無罪 不論判決內容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08:00
1. 憑什麼要賠錢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08:00
殺人被判無罪的要件非常嚴謹 因為要是隨便判了 有判例就可能讓之後殺人無罪變好判 法律就是這樣 所以怎麼可能你過度防衛殺人 還判你無罪 很多人都搞不懂這點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11:00
刑事有緩刑說得過去 民事要賠說不過去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2 17:12:00
民事要賠哪裡說不過去?他又不是無過失責任
作者: thenorth (微微)   2016-09-12 17:12:00
覺得刑事輕判,但還是合理;民事一定要賠,不過不可能賠那麼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2 17:13:00
只有賠多少合不合理的問題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17:13:00
覺得刑事判的差不多,算合適的,民事不可能真的判到小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14:00
小偷家屬獅子大開口是他家的事 民事根本還沒判決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17:14:00
偷家屬要求的額度,是說這件小偷家屬利用附民漫天喊價看了很杜爛,如果沒附民要繳裁判費我看他們就不會要這麼多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15:00
我覺得他沒什麼過失責任 坦白說 不覺得防衛過當 認真當下舉動也只是中止該名小偷在侵犯的機會等待到警方到場而已 又不是惡意要拿刀殺死人 真的在打架的時候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16:00
屋主和媒體一起帶風向 光是標題護孕妻就有問題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16:00
也不可能還細細去思考這力氣會不會太大或者BLAHBLAH況且不是跟認識的打架 我是覺得認為防衛過當是第三方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17:00
認為應該刑事可以(法官已經對他夠寬容了) 民事輕判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17:00
角度在看事情 太理想化的結果產物 當事者怎麼可能冷靜去判斷當下行為是否致死 只是限制其行動等待警察到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18:00
小偷躲進廁所不想打 是他闖進去想制服才打起來 不構成防衛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09-12 17:18:00
我是覺得這已經算是殺人了啦...小偷頭部發黑,這缺氧十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18:00
豈知限制過久造成死亡 這也是大家都不樂見的 但是當下也只能如此了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19:00
當下沖昏頭無法判斷 和是不是防衛過當無關
作者: alex01 (愛 立刻 濕)   2016-09-12 17:19:00
鐘有了,這麼用力掐著兩分鐘一般人就累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19:00
當下可以請孕妻躲起來報警 屋主擋住廁所門或大門不讓他逃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0:00
不然氣頭上大家都能殺人主張無防衛過當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20:00
這樣孕妻不用護 屋主沒有受傷的可能性 小偷不會死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0:00
判決書似乎找不到自鎖於廁所這一段 並不能當作主張並且竊賊跟殺人犯強姦犯都只是一線之隔我是覺得過於理性的當第三方 才會覺得防衛過當了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9-12 17:23:00
民事我不予置評 但是刑事上判得還算合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3:00
一個陌生人闖入家中保護家人 只有跑或者壓制兩條路吧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9-12 17:23:00
說屋主當下沒有殺心我不信==
作者: aidao (愛到)   2016-09-12 17:24:00
法官對屋主已經很寬容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4:00
我是覺得沒有人會莫名其妙去想殺另一個人 除了鄭捷這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9-12 17:24:00
屋主輸了面子贏了理子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24:00
可以選擇跑 他判斷可以壓制 不小心使小偷死亡 過失致死完全沒問題啊...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5:00
並不是只有想殺人才能殺人 過失也是能殺人的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5:00
跑不一定跑的過吧 還帶著一個懷孕的 要是身材及技能許
作者: yinglian (特級小主廚)   2016-09-12 17:25:00
我覺得屋主不應該殺人 判這樣已經是對他很好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25:00
回那麼一大串,但屋主明明就在法庭上承認他知道勒頸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9-12 17:26:00
屋主是想殺死小偷的 而且他知道勒下去會死人...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6:00
F大 你的主張完全沒錯 但依然是過失致死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26:00
會造成窒息,也有注忝到小偷的身體異狀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26:00
而且警察到場時那句他快死了也是關鍵 表示他知道這樣可能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6:00
過失致死我明白 我只是想說他這種過失致死跟其他那種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6-09-12 17:27:00
然而在他壓制小偷的這段期間 他的老婆已經有足夠時間逃離現場了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7:00
感覺不太一樣就是了 我設身處地思考 我覺得我也會作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27:00
上銬前-屋主表示:快被勒斃了;上銬後-屋主:救護車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7:00
小偷臉色都黑青 他主張怕小偷反撲 這點完全被反駁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27:00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 如果小偷有刀 海陸空手也是可能會不小心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8:00
缺氧的生理反應是無法裝的 當下小偷就是要被弄死了
作者: luxaky (南翰小酒館)   2016-09-12 17:28:00
被反殺 屋主有想過要是被反殺孕妻該怎麼辦?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6-09-12 17:28:00
我覺得他根本是蓄意殺人,明明就練家子會不知道那樣足以致人於死?別鬧了好嗎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8:00
當下會選擇壓制應該是眼睛可及處沒有兇器且身材壓制所以才會這樣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29:00
壓制這點法官從來沒有否認,而是對勒過頭的行為評價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29:00
有些壓制技過久就會伴隨死亡風險吧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29:00
判決並沒有說他不能去壓制小偷 而是針對過失殺人做判決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12 17:30:00
不稱到警察來在放手 他是有反撲機會的阿 是你你會放手說你先喘口氣 我在壓制你嗎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09-12 17:30:00
問題就在法官判斷他是殺人是不是在需要自衛的情況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30:00
又來了...警察來之前,小偷就已經被勒到昏迷(太太影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17:30:00
高院判決書還沒出來,地院的判決有提到警局的現場蒐證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30:00
臉色都黑青無抵抗能力了 這高手也無法裝啊....判決書看一下在討論吧....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17:31:00
影帶裡面被告有講"他快被勒斃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7:31:00
片為證),屋主也注意到小偷異狀,事後法醫鑑定也證明小偷就是勒頸做為死因,還在「小偷會反撲」。f講得東西,屋主在法庭上也抗辯過,但被物證推翻。
作者: Nyaowan (水上徐維恩駕到)   2016-09-12 17:40:00
111111111小偷闖進我家,他活該好嗎
作者: poeoe   2016-09-12 17:40:00
刑事這樣算判很輕了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9-12 17:46:00
87樓哈哈,有柏翰那種能力何需擔心被反殺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17:50:00
那個…壓制和勒頸完全是兩回事喔。壓制是壓到天荒地老都不會死人的,勒頸是技術好的話幾秒鐘就會暈的,別混為一談。從屋主的勒頸動作來看,有練過寢技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沒練過的人不會那樣勒),而即使是沒練過,常識上也應該知道勒頸會死人,我認為這點是應該考量進去的。
作者: noovertime (敻)   2016-09-12 17:51:00
期待屋主再上訴 被依過失致死判刑無緩刑可以嗎www覺得法官超站在屋主立場 判他緩刑 被罵成那樣實在太衰小 應該讓人家看看真正的恐龍判決至少這樣被罵還名符其實一點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17:53:00
不否認屋主太驚慌的可能性,但妻子都能自在地在旁邊錄影了…其實的確應該轉壓制。就算真的太過驚慌因此錯誤致人於死,個人認為還是應該負擔一點責任的。
作者: wai0806 (臣妾辦不到啊)   2016-09-12 17:54:00
小偷活該 但過失致死還是該判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17:55:00
還有,勒頸暈厥應該是非常明顯的癱軟,如果又多勒一下到臉變青紫,更不會有放手下一刻立刻清醒反擊的可能性。
作者: zyxwv0417 (PO哥)   2016-09-12 17:56:00
wai 講的就是最好的結語了 真的就是這樣但是太多人全混在一起說 好像小偷活該先生就該判無罪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17:59:00
補充說明,正確的勒頸前應該已經控制住對方(無法亂動),否則很容易掙脫或是被攻擊(例如被捅一刀)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09-12 18:07:00
根本沒有護妻 妻子在錄影..!家屬請求根本跟法官也沒關係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9-12 18:10:00
有能力不抓小偷難道讓小偷有機會下次再來害死自家人?不過判過失致死緩刑還算合理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9-12 18:15:00
屋主當下的作法可以理解 不過事後為自己辯解給我的感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9-12 18:15:00
有些人要不要自己先去看判決書,不要自己編故事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9-12 18:16:00
屋主也只是表達他自己的想法,他覺得他做的事沒錯陌生人入侵我家躲起來,被我發現朝我揮拳過來,身後是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6-09-12 18:18:00
小偷闖進你家,然後你帶妻小出門報警,這是不是哪裡有問題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6-09-12 18:18:00
孕妻,是能有多少時間去思考?誰有第一次在家中遇到小偷就上手的視頻教學??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8:20:00
重點不是不能攻擊小偷,有人還陷在二分法裡?當然可以攻擊小偷,但只限於到解除小偷的威脅為止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09-12 18:24:00
又不是每天都在勒人,誰知道怎樣程度才叫做威脅解除...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18:25:00
不用每天都勒人,也知道當小偷呼吸困難、身體癱軟時就沒有抵抗能力了。這些屋主都在法院上陳述過,判決書也有寫,不看光憑自己想?
作者: chenyy0128 (chenyy)   2016-09-12 18:47:00
你確定小偷有沒有裝死很容易判定嗎?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9-12 18:49:00
被勒頸的人誰會裝死啊??????都無法呼吸了 還裝死 當下反應絕對只有奮力掙脫請問有誰覺得自己被勒到快死了 還會裝死????
作者: keith780902 (keith)   2016-09-12 18:51:00
1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9-12 18:51:00
你以為是武俠小說 龜息大法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2 18:52:00
就算你在法庭上說不知道勒脖子會死人一樣有罪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9-12 19:12:0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96vHVZzbas給你參考一下台灣人法律素養的水準
作者: and2 (hnththh)   2016-09-12 19:22:00
闖進對方家中..對屋主一家是很有生命威脅的..闖入者被開槍打死國外都合法防衛了.國內這樣保守也算合理
作者: Cishang (辭..)   2016-09-12 19:23:00
民事就還沒判 刑事看來很合理
作者: and2 (hnththh)   2016-09-12 19:24:00
假如屋主是女性或小孩弱者.發現小偷.是不是很有可能魂斷家中
作者: Cishang (辭..)   2016-09-12 19:25:00
拜託 國外是哪個國外? 國外的國情法律跟台灣一樣?
作者: and2 (hnththh)   2016-09-12 19:26:00
當下屋主一定是很緊張生命威脅..怎可能還想其他的以善意角度看.屋主應該不會是故意要以優勢體力要小偷死吧屋主也只是恐懼加上求自保下.造成了如此結果!輕判緩刑...感覺是說得過去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6-09-12 19:34:00
屋主帶風向+1,就事論事不用假設別的,今天孕妻沒有跑,根本就有把握對付對方,死亡就是過失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9-12 19:35:00
怎麼到現在還有人在那邊國外打死小偷無罪啊XDD然後又是一堆從沒發生過的假如,就事論事有那麼困難?
作者: lemonblue (懼美女症)   2016-09-12 19:50:00
看到二分法跟現在還在說勒暈可以假裝或放手會馬上跳起來的,白眼真的快翻到腦後了....唉。事實就是有些人覺得小偷死好、屋主不該判刑,但現實理由一一被推翻後還是只能硬撐硬掰,蠻難看的說實在;情感上當然很多人不能接受,但法律看的是事實、證據,而不是情感。
作者: Cishang (辭..)   2016-09-12 19:52:00
台灣很多人還是情理法,不是法理情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6-09-12 19:55:00
刑事接受 民事不接受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6-09-12 19:59:00
體術中勒頸的風險和效果他不會不知道 這樣判已經算周全了 我當兵的排長參加比賽 一個180八塊肌的人 被勒也是暈過去
作者: diehard333 (123)   2016-09-12 20:15:00
總覺得屋主很後悔叫救護車吧…讓那小偷永遠消失就沒事啦若屋主沒報警,應該沒人知道他家遭小偷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20:26:00
又不是小說情節,家裡一個死屍要怎樣處理??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6-09-12 20:26:00
幫忙清理門戶,還不磕頭感謝 = =
作者: vegetablesss (多吃菜有益身心)   2016-09-12 20:33:00
台灣和美國的背景畢竟不大一樣,美國現在槍枝氾濫成那樣造成更多社會問題。
作者: j111480 (小企鵝)   2016-09-12 20:42:00
fai先回去看清楚案情吧…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16-09-12 20:47:00
這案子不是很明顯防衛過當嗎 屋主當下應該也清楚小偷打不過自己吧....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0:54:00
在情緒當下 力氣變得更大 沒有多餘時間思考太多 我以為這是高中生物的常識每個都在當鍵盤武鬥家 至於緩刑兩年也算久了 判個一年半或一年也就夠了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21:02:00
樓上,緩刑的意思是兩年內不犯法就沒事啊… 人緊張時力氣變大是自然的,但即使是不小心,這結果也太嚴重,付出一點點幾乎不算什麼的代價應該沒問題吧。否則過失致死大家都只要說自己不小心就都沒事了(畢竟真的不是故意的啊)
作者: student380 (U質社會觀察家)   2016-09-12 21:03:00
恩~沒多餘時間思考,勒多久?老婆在攝影!?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3:00
樓上真的知道緩刑的意思嗎?然後緩刑最短就二年...*我指success0409...要評論法律沒問題,但不能連認識基本制度都沒有啊...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04:00
過失致死也可以看當下有無期待可能性,這個案子其實是在灰色地帶,怎樣判都有它的道理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21:04:00
而且這又不是扭斷小偷脖子這種一翻兩瞪眼的動作,勒頸是一個在已經控制現場的狀況下,不停持續的動作…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06:00
ok 緩刑刑期我沒背熟 我的失誤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7:00
期待可能性是指「期待遵守法律的可能性」,但須法定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08:00
老婆在攝影也是隨個人解釋 你可以說他理智還在 也可以說是只想到要保護自己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8:00
或例外始得推翻,又防衛過當本身就是一種期待可能性的降低,法官已經有考量到期待可能性了。
作者: phix (88)   2016-09-12 21:09:00
覺得有點逞能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09:00
另外,緩刑是指根本不會執行刑罰,不是「刑期」...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10:00
三段論的罪責部份是在討論期待可能。 我是不覺得判有無罪有一定正確的答案好好好 緩刑期限 還有啥問題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11:00
罪責部分有三大要素:責任能力、不法意識跟期待可能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12:00
我在補習班上的內容跟你解法不同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12:00
性,期待可能性限法定或極端情形。而極端比較常見的例子是數名礦工活埋,其中有人為了存活而吃食其他人我還不曉得三階犯罪判斷理論有其他解法耶?
作者: always821208 (!是驚嘆號)   2016-09-12 21:13:00
我以前有看過一部片,叫作槍王之王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14:00
罪責部份的解釋分類方式 要不要來賭?可以把責任能力和對於法意識的認知視為一種期待個人是否有作為與否可能性
作者: b80571 (公仔)   2016-09-12 21:15:00
1.你今天不來我家偷東西,啥事情都沒有。何罪之有?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17:00
說真的 法律為何深奧 就是一件事情會有不同的解法 就算結果是無罪 其中的思考路程也會有很大的差異
作者: kerryting (以羅)   2016-09-12 21:19:00
同意success的說法,只是很多看到小偷就直覺說死了活該的言論太多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20:00
最好是責任能力、不法意識跟期待可能性可以混在一起這三個要素是分別判斷的。從法院實務到法學理論都不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21:00
這次只是法官覺得應該給予這樣的判決 說不定別的法官會有其他見解 覺得這件事應該民事賠償為要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21:00
可能混在一起談,除非你使用的是別的犯罪判斷理論,三階判斷理論有哪本書或哪個判決是混著談?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22:00
我可沒說責任能力可以和不法意識混在一起談那就看你要不要來賭了啊 ~~而且現在是談罪責部份 前面提到三階論是純粹為了跟二階、一階分開說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27:00
還想拜讀一下是哪位大師的傑作。犯罪判斷理論哪來一階?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28:00
大師不至於 補習班而已 易台大
作者: chieh46 (姆~姆~)   2016-09-12 21:29:00
其實他就是殺人了啊... 屋主在法庭上也承認他知道小偷快死了 但還是繼續掐他耶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29:00
你確定沒有「一階」? XDDD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31:00
一階犯罪判斷理論這真的是神了,易台大講一階...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21:31:00
我也從沒聽過一階論耶,不過也考上了沒差,只是好奇一階論是怎樣??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32:00
我是說有一階論……沒說他教一階……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32:00
喔,跟易台大無關也沒關係,請賜教一階論的內涵是?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33:00
真的超厲害 從罪責的討論方式轉移話題到有沒有一階
作者: menchi (肉餅)   2016-09-12 21:34:00
1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34:00
所以剛才不是說我講罪責的說法一定錯 現在又討論一階是怎樣啦?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6-09-12 21:35:00
那本書講刑法一階理論就直接講呀,看是你聽錯還是補習班老師講錯
作者: AppleAlice   2016-09-12 21:36:00
另開新文也沒關係,單純好奇一階論是怎樣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36:00
你也可以認為我說的都錯呀 @ @ 何必對我認真呢額……階層論不就是每個學者、學派對於要如何定義犯罪的思考歷程嗎?就像某位老師很堅持要用二階論 覺得三階論有些內容是累贅一樣的看法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42:00
正好在唸刑法,所以實在很好奇罪責的判斷跟一階論。一般參考書大多寫責任能力、不法意識跟期待可能性,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43:00
你講話講得篤定成這樣 怎麼會是剛好在念呢 想必都是法研所畢業了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45:00
責任能力如年齡跟刑法第19條內容;不法意識大多為主觀上有故意後,通常也會推定;期待可能性是以法定過
作者: Redwing13 (Redwing)   2016-09-12 21:46:00
扯這麼多幹嘛,你講有一階論,別人問你出處,答不出來就乾脆點承認是瞎掰出來的就好,ptt律師法官一堆,想要被電法學素養,不怕找不到人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46:00
當的要件或極端例外推翻,也有稱寬恕罪責事由。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48:00
要說別人是瞎掰 怎麼是被認為瞎掰的人要舉證自己不是瞎掰呢……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48:00
三階:構成要件/違法性/罪責、二階:不法(正負)/罪責請教success0409的罪責要素內容跟一階論內涵?http://imgur.com/Fe04QTc 林鈺雄老師書中的罪責要素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52:00
罪責部份的理論 我提供完了 要打臉的最佳方式就是按照我給的證據去查證後來反駁我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55:00
書照出來啊,書不照出來誰曉得你講得對不對。
作者: 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2016-09-12 21:55:00
至於一階論的有無 你可以當我失誤講錯或其他理由 至
作者: jason5678tw (gginin)   2016-09-12 21:57:00
誰叫你要當小偷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09-12 21:58:00
感謝success0409讓我複習了一下刑總XD
作者: ggrreeeenn (小綠綠)   2016-09-12 22:05:00
怕小偷反撲是把他固定到死還是離開現場?判斷能力呢
作者: a22426656 (照三餐舔嗚咪醬)   2016-09-12 22:33:00
應該判無罪
作者: llokioo (*)   2016-09-12 22:48:00
當小偷該死不代表殺人無罪
作者: lapis1999 (Lapis)   2016-09-12 22:59:00
覺得要無罪
作者: iiiivy (眠羊)   2016-09-13 00:13:00
刑事判決ok但民事就.....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6-09-13 00:33:00
mama 別再為惹我吵架好ㄇ
作者: smileray (X______X)   2016-09-13 00:36:00
刑事覺得ok....
作者: tw2000 (打個冷顫)   2016-09-13 01:26:00
阿尼有當小偷嗎?呵呵
作者: irene160 (鬼出示人滾)   2016-09-13 01:43:00
屋主根本也呵呵 還一堆人護航
作者: ahliu   2016-09-13 01:55:00
刑事算輕....民事也該賠個火化的錢吧....XD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9-13 02:48:00
屋主就跟鄉民的想法一樣,小偷活該被我打死你說這樣法官要怎麼判?連演都不演的
作者: jezz9740 (IMMVP)   2016-09-13 05:58:00
1 自己亂闖怪人喔 你去動物園亂闖被獅子咬要獅子賠?
作者: bbbing (無)   2016-09-13 09:24:00
可是,樓上那種例子,獅子是有可能被死刑的
作者: ke1vin (球主)   2016-09-13 10:21:00
推文有人被電跳針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13 11:14:00
上法院說小偷活該要打死法官想輕判都不行了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6-09-13 11:54:00
個人認為至少要賠上百萬。
作者: enterking (..)   2016-09-13 13:12:00
應該死刑
作者: ntuwalker (煩死人的科長)   2016-09-13 14:01:00
刑事很OK啊,如果有實證證明屋主在小偷已經沒有能力反擊狀態下還這樣做,我個人甚至覺得判得有點太輕了
作者: sunandmoonof (嬰肝患代號)   2016-09-13 16:32:00
跟家屬收垃圾處理費5000
作者: hdw   2016-09-13 20:22:00
覺得應該無罪,應該是要證明屋主是"故意"勒死小偷有故意的情事,再討論防衛過當吧
作者: gemini2010 (gemini)   2016-09-14 02:03:00
覺得覺得覺得覺得覺得阿就用過失致死判了還在故意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