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是我邏輯有錯嗎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0-14 10:46:17
老實說原文的案子感覺跟這也是不太一樣。
的確契約只要雙方合意就成立,但原文看不出來契約是否成立。
私訊賣家說要買那兩件衣服充其量只是提出要約。
賣家如果看了庫存馬上就跟妳說沒貨,基本上契約就等於吹了,自然就沒有所謂契約不履
行的問題。
問你要不要再挑一件,或者就單件付一千,這就是問你要不要締結新約,跟前約無關。
但如果賣家已經說要出貨,又一直拖著最後才在說沒貨,這時才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買家可以要求一部履行,就是單件900的部分
再者手機訂單這種白紙黑字的大合約都是很詳盡的
手機交不出來,侵害的是蘋果不只固有利益(已付訂金)還有經濟利益(未來能賺的錢)
原po這種簡易契約,就算能告也只能拿回固有利益,就是假設已經付的1800。
最後這種問題對錯還是規範上找答案吧,法律不是靠編例子說服人的。
※ 引述《Scion (噓噓~~噓噓哥)》之銘言:
: 居然有一堆人覺得是原PO問題
: 那我用一樣的邏輯,把條件數字改變一下
: 蘋果跟鴻海下了訂單,十萬支IPHONE7,交期30天,每支$8000
: 過了三個禮拜,鴻海跟蘋果說,我們現在奴工缺貨,只能交50支
: 每支照零售價賣你$25000,因為你定太少所以沒有折扣
: 不爽不要買,啾咪
: 你真心認為這樣郭董會不會被庫克電到飛高高兼告到脫褲子?
作者: zammy543 (宅米)   2016-10-14 10:59:00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6-10-14 11:05:00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6-10-14 11:10:00
這回應裡都講爛了 他就很糾結契約不履行所以要原款原樣原價錢 換成日常生活中 他就是那種「你答應我了耶」完全無視環境變化 無法因應情況的人
作者: beartsubaki   2016-10-14 11:15:00
benefit of the bargain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16-10-14 11:28:00
原po明明有講私訊下單,還等了兩個多禮拜
作者: k2shouai (coding....)   2016-10-14 11:55:00
推 這篇邏輯清楚正確
作者: butterflyann (掃晴娘)   2016-10-14 12:09:00
想要借文問一下,假設賣家收了錢才去追加,然後跟買家說斷貨,這種的給付不能到底可不可歸責於債務人呢?因為賣家可以說我也和廠商訂貨了,但廠商臨時通知我斷貨。 畢竟現在大多網拍的經營型態都是這樣,如果可以歸責第三人或是賣家主張無過失的話消費者也太沒有保障了...
作者: willieqoo (汪汪喵喵)   2016-10-14 12:30:00
樓上 這跟第三人有什麼關系 阿就賣家的問題啊 百分之一百賣家要全部還妳錢 至於賣家和廠商的問題是他們內部的問題至於毀約賠償的問題 就不用想了 賣家絕對不屌妳
作者: butterflyann (掃晴娘)   2016-10-14 12:56:00
謝謝原po~原po好熱心啊~
作者: pupill (瞳漪.皙黫)   2016-10-14 21:24:00
思緒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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