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什麼時候開始深刻感受到世界的不公平呢?
我前幾天騎機車被行人撞倒
你沒看錯,是"騎車被行人撞"
對方是個小男生,我當下有看到他在路邊玩耍並放慢車速,車速大概等於人走路的速度
然後在經過他旁邊時,他看都沒看車況就要衝過馬路,結果就是我被他從右邊撞倒了
他人站著好好的,我人車跌倒
因為我自己不會處理這種事,也聽很多新聞說過就算雙方沒事也不可以輕易離開,會變肇
事逃逸,所以我就直接報警請警察過來處理,也做了筆錄
我車有些受損但沒大礙,對方也說人都沒事
今天接到警察電話請我們過去寫和解,結果到了派出所對方才說手有受傷(都過了兩天?)
要我包紅包才要和解
我本來是說那不要和解了,然後就準備走人,結果警察叔叔就把我拉到旁邊,勸我花小錢
大事化無花小錢消災,因為以目前的法律就算上法院我還是會吃虧的(如果告輸,我會有
過失傷害的前科)
我打電話問我爸他也是叫我包一包就算了,不要跟他耗
於是我就哭著和解了
我本來以為自己很有正義感,碰到事情可以堅持自己的立場的,沒想到我如此懦弱,覺得
自己輸給了這個世界,充滿了自我厭惡...
對方還說"我現在是要教你這個社會是怎麼處理事情的..."
然後剛剛停在派出所對面打電話跟朋友哭訴,就看到一台賓士開過來停在紅線,警察還出
來接他進去泡茶...
覺得一切都好噁心,唉...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1-10 21:59:00已經和解就別想太多惹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10 22:00:00他撞到你會什麼是你要付錢?你車子刮傷也叫他付錢啊
作者: n131419 (很老的大三) 2016-11-10 22:04:00
原po 拍拍
作者:
seres (卜"S)
2016-11-10 22:05:00驗傷單
作者:
medama ( )
2016-11-10 22:07:00幫QQ
拍拍 我也遇過類似的事情 也是被迫妥協 這輩子不知道什麼時候心裏的疙瘩才會消褪 目前是完全逃避看到有關和解的各類新聞或分享 完全不想想起
作者: cvnn 2016-11-10 22:14:00
別想太多 你沒時間為這種小事一直耗的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2:16:00
並不是逼你和解 只是騎車遇到行人跟開車跟機車的事故ㄧ樣 對方如果告你傷害罪是他的權利 那你就得不斷的去開庭...
沒辦法真的要告對方用以刑逼民 告下去過失傷害...如果檢察官讓他過了你就....要賠更多囧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2:19:00
有時候就當花錢消災 不過如果有機車行車記錄器 之類充分的證據 就比較不怕對方亂告所以你對行人霸王條款的理解可能有誤 而且沒報警你可能會多一個肇事逃逸
年紀越大覺得冥冥之中真的有報應 你就把小孩名字記好 最近看到好多事超有感慨的!!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6-11-10 22:27:00其實二邊如果都沒有大問題,不要報警,私下解決比較好
作者: psf66 (PUCCA) 2016-11-10 22:30:00
包四百給他啦!
拍拍,存錢買個行車記錄器吧,至少以後就有影片當證據了裝在安全帽上
家長應該是垃圾訟棍吧,故意放任小孩在路上亂跑,撞到人再告人海靴一筆和解金,以後路上遇到小朋友亂跑應該要拍照舉發讓警察開罰單然後噓私下解決的,這種事情應該要當下就報警,等警察時先拍照,不要移動任何證物,只有法律保障才是真的
作者: gepenny (阿阿阿) 2016-11-10 22:34:00
過失傷害是刑法 怎可能要賠給對方(民法) 除非對方告民事你這情況最多是易科罰金 不會在良民證上留紀錄的什麼有前科大概就是警察想省是嚇嚇你 很多訟棍也是玩這招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2:39:00
才六百...比起跑調解兩三次我真的寧願給他 但我覺得你不報警有可能更麻煩 我自己覺得啦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6-11-10 22:41:00自己要和解怪誰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2:42:00
法律也不是不還你公道 只是公道要成本 看你要不要 警察也不見得真的是對你不公平 可能是依照他的經驗對方要個六百他覺得賠給對方是對你而言最省事的方法 當然他可能忽略到你希望的是花兩三個月上調解委員會 然後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2:45:00
再確定你是對的還你公道吧你要移車至少先用手機拍個照吧
作者: princewillem (蟲蟲) 2016-11-10 22:55:00
家人騎車撞到闖馬路的行人,結果告贏了,顛覆了我們"行人優勢"的舊有觀念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11-10 23:02:00原PO去加保機車第三人責任險啦,有事丟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以前也是車禍被撞還要賠錢給對方,重點是我完全沒有違規啊~~真的要自私一點才能不吃虧啊
作者:
MGCHU (たけ)
2016-11-10 23:09:00應該包給他744!
如果行人沒走到斑馬線闖紅燈等不算路權優先,不要相信警察啊,我國中時我媽機車載我在小巷裡,計程車從後方轉彎追撞我們翻車,作筆錄時問警察說責任釐清,警察竟然說車子騎在路上發生問題雙方都有錯的垃圾話,送到醫院全身擦傷擦藥時,也還來替計程車求情說什麼優良駕駛不能有記錄,我爸媽人特好,可惡我那時還國中根本不會向現在這樣瞭解怎麼據理力爭QQ
作者: pw1102 (pw) 2016-11-10 23:15:00
Don't be too hard on yourself. 很多事 退一步海闊天空其實放過的是自己 人生太短 別浪費在那醜陋的小部分上喔
作者:
CowBLay (靠C咧~)
2016-11-10 23:35:00其實警察跟新聞都沒什麼好相信的....
作者:
dryat (銀月)
2016-11-10 23:35:00事情已經過了就好囉!想想如果後續還要請假處理什麼的真的很麻煩,而且也不一定拿回公道。有次我車禍去調解,調解人一直幫對方說話對我施壓…
還不相信法律咧,拜託不要不懂又愛抱怨妳這id也26了,別以訛傳訛,自己要有判斷事理能力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11-10 23:45:00有行車紀錄器你就很有立場了 然後覺得行人出外也最好錄影
作者:
rbcajyh (rrbbccaa)
2016-11-10 23:46:00我朋友也遇到類似的事情,台灣法律很奇怪,如果別人有受傷,在立場上反而變成是無過失的那方要賠錢
作者:
asagao (春はあけぼの)
2016-11-10 23:46:00因為這不是什麼有公理正義的社會 不公不義太多非常落後走在人行道上竟然會被車撞這種大笑話 天天都在發生吶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6-11-10 23:49:00
不要再怪法律了 至少在這個例子上跟法律關聯是比遇到突發狀況的處理方式薄弱很多
作者:
icake729 (是潮蛋糕兒)
2016-11-11 00:40:00法律果然只保護懂得用法的人...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6-11-11 00:42:00都你在講 又想搞公審嘛484要號召鄉民去人肉小男孩?
純粹是你自己的問題你可以抵制 但你沒有 就這樣而已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6-11-11 01:02:00你騎離路邊很近哦?還是馬路太小?
作者:
helloer (哈囉兒)
2016-11-11 01:02:00懂妳,真的是花錢消災,曾經也遇過這樣欠打小屁孩!
作者:
aeiou1015 (快讀書阿阿阿ï¼ï¼=w=..)
2016-11-11 01:37:00不是絕對的霸王條款了啊...
作者:
docoke (花)
2016-11-11 02:19:00拍拍....
作者:
goodgril (Leanne)
2016-11-11 02:45:00聽到對方說那種話就度濫
作者: wenddw (春春) 2016-11-11 03:13:00
當下有叫警察的話筆錄不會紀錄對方沒受傷嗎?
作者:
WuDhar (was eliminated)
2016-11-11 06:34:00你蠢的地方在以為法律解決的了事情,如果是台中(下略)
作者: p1227426 (詹) 2016-11-11 07:12:00
會玩法律的人很賤 其實你也有受傷 去驗一驗
作者: mituki0226 (小捲) 2016-11-11 08:04:00
就跟他耗 警察也只是想省事而已 總之妳被他騙了
作者:
ZUBIN (鬼島太郎)
2016-11-11 08:09:00我個人覺得警察處理的方式就是搓湯圓,兩邊各退一步,只是今天他們那邊比較雞歪強硬,你這邊看起來比較弱勢,警察才勸你包個小包花錢消災若你是律師或法律系學生or有背景什麼的,態度強硬點,相信警察改換去勸對方,很多時候就有這種無奈,好險花小小錢學到經驗,然後幫你QQ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6-11-11 08:13:00
都你在講 又想搞公審嘛。教主英明,警察被說成喝茶喬事
作者: w76530 2016-11-11 09:13:00
換我一定告到底
作者: mnbvcxz0612 (mnbvcxz) 2016-11-11 09:23:00
幫QQ,拍拍,影響周遭的人不要變成那樣
審判講求證據,你無法證明男孩衝撞你,他又表明受傷,上法院情況對妳不利,花錢學個社會經驗,以後要更懂的保護自己
作者:
qqcc023 (呱呱嘻)
2016-11-11 11:56:00會有人肇事之後故意回來把人撞成重傷 就是因為法律真的..請你快裝行車紀錄器 警察..很少有公正的
作者:
trolkin (邊緣人003)
2016-11-11 14:11:00家長如果要這樣教小孩 有一天他就被撞死了 妳丟的是錢 他丟的是命 這樣有安慰到妳嗎
作者:
kakoiee (OP)
2016-11-11 14:33:00警察10個有9個是 剩下1個只是還沒生小孩想要有屁眼
作者: lyrics920 (心病沒藥醫) 2016-11-11 15:19:00
等你在社會打滾久了,就會知道正義感是可笑的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11-11 15:20:00拍拍 幫QQ
作者:
tunago (淺水鮪魚(!)
2016-11-11 19:27:00幫QQ 以後帽子黏一個記錄器好了 保障自己
作者: aphrodite91 2016-11-11 21:38:00
說不要相信警察的人,就最好一輩子都不要去報警
作者: smallging 2016-11-11 23:09:00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呀!我也有類似的經驗,到現在仍覺得自己怎麼那麼弱orz
作者:
dumbo426 (妳想好再跟我說)
2016-11-12 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