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壞鄉民 拜託不懂得請別亂教~
什麼通知限期搬走一到就強制把房客的東西都丟出去
你要讓原po變被告嗎?!
另外這是民事糾紛 警察根本就不會甩你
標準作業流程是
1.寄存證信函限期搬離
2.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該簡易庭就可)
3.拿到法院發的執行命令 會同警察前往強制執行
4.同時強制執行該房客繳交到期之後的房租 若無存款則從未來薪水扣
沒錯~ 遇到租屋蟑螂就是這麼麻煩
原po若你的房客沒錢沒良心你就慘了!!!
她要是真的沒工作沒錢你什麼都要不到
所以把房子租給房客必須要求簽連帶保證人
要求如果付不出租金或任何有減損房屋價值的行為
除了可以向本人求償外 也可向保證人求償
現在找工作 很多工作都會要求簽保人
這個保人也可以是父母或兄弟姊妹
那你把上百萬甚至是千萬的房子交給別人手上 怎麼能不要求簽
他的父母或兄弟姊妹都不願意相信這個房客~
那你一個外人怎麼會相信他不會亂搞?!
萬一他在你房裡自殺變凶宅或破壞房子你不就賠大了
簽連帶保證人沒你想的難
且這樣也可以幫過濾不好的房客
不然你房子出租當下都跟你講得好聽
實際在裡面做什麼事你也不知道
我家最簡單過濾的方法就是租金都高於周邊行情
但同樣提供簡單裝潢 各種家電等 也會讓房客報稅
現在的年輕人很多都寧可多花錢 享受更高的生活環境
另外其實素質高的房客他其實很樂意簽~
反正房客要求是居住品質跟租金的多寡 不會破壞其實保人也不會有事
當房東一定要注意契約跟房客素質 寧可空著也不可亂租~
不然像你現在就乖乖的打官司了 還要小心他還給你搞破壞!!
現在說什麼理由想收回都沒用 這種租屋蟑螂就是這樣吃定你 誰叫你不簽保人
當房東就是投資也有風險 不要賺到租金 賠了房價反而更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