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後與學長們狂歡性愛 校園傳開後告性侵

作者: srwcc (老馬)   2017-04-20 07:29:49
我有教過同類型的女學生
坦白說
只有社會大學能夠教育她保護自己
因為她升高一的暑假就有類似經驗
然後高二搶人家男友
高三換兩個男友,同一班
後來上大學
因為以前有加她臉書
才知道她惹到黑道份子
因為收人家iphone然後沒交往
黑道一直在她臉書叫囂
要打她
後來我取消好友,
她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覺得大概只有高中校園男生
大嘴巴到處說這女生荒唐
出社會後一堆牛鬼蛇神那才可怕
或許遇到了才會注意自身安全......
: 酒後與學長們狂歡性愛 校園傳開後告性侵
: https://goo.gl/JERvKW 水果
: 1名高中女學生,與平時稱兄道弟的4名學長、同學,相約到去飯店喝
: 酒狂歡, 5人玩著划酒拳輸的脫衣服的遊戲,沒想到玩過火跨過了「
: 哥們的界限」,5個人藉著酒意就在飯店裡玩起多P的性愛遊戲,事後
: 傳遍學校,女學生的男友也聽說,女學生因此對3男及1名未成年的同
: 學提起加重強制性交的告訴,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 3男罪證不
: 足,處分不起訴,至於另1名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中。
: 檢警查出,這名年僅18歲女學生就讀台北市某高職,已有固定男友的
: 她,長相清秀個性卻大刺刺,由於個性隨和,在學校與學長及班上的
: 男同學相處愉快,平時就像是哥們一樣。去年 3月間,該校謝姓、鄧
: 姓、陳姓與1名尚未成年的男同學,在台北市忠孝東路閒晃,4人在統
: 領廣場巧遇平時稱兄道弟的女同學, 5人在街上打打鬧鬧覺得無聊,
: 就相約到附近的飯店開房間喝酒狂歡。
: 5人帶著一大堆的啤酒進到飯店,男同學就起鬨,大家來划酒拳,輸
: 的人脫衣喝酒,女同學不服輸,一口答應,這群年輕人酒量甚好,喝
: 到身上只剩下遮蔽重要部位的內衣褲。在酒精的催化下, 4名男子竟
: 然跨越「哥們」的界線,有人開始動手褪掉女學生身上僅存的衣物,
: 有人則開始用手探索生命起源之處、另外有人又親又吻,最後有人受
: 不了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 事後女學生豪放的行為在校園傳開了,還傳進女學生男友的耳裡,而
: 她的男友又與這群與她發生關係的哥們是好朋友,女學生最後受不了
: 閒言閒語,對4名男子提告,指控4人趁她酒醉不醒人事的時候,由2
: 名同時脫光她的衣服,再由另外2人輪流性侵她。4名被告的男同學,
: 因為有1人尚未滿18歲,警方將他函送少年法院審理,至於其他3人則
: 移送北檢偵辦。
: 3名男子到案後大聲喊冤,其中謝男、鄧男坦承有與女同學發生性關
: 係,但雙方在過程中是兩情相悅,並未違背對方的意願,另 1名陳男
: 則供稱他只有脫掉女同學的上衣,但沒有與她發生性關係。一群人也
: 異口同聲的說,女同學的酒量比他們還好,他們沒有趁她酒醉不醒人
: 事,因為她根本沒有醉。
: 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調閱該校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訪談及警方
: 調查筆錄,確認女學生當天離開飯店時意識清楚,且女學生在事後與
: 4名被告還以LINE連絡,從交談的內容,也看不出女學生在責備4人,
: 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在遭到性侵害後,身心俱創、難以與加害人共處
: 的常理相悖,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將3人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 這裏不是要講誣告
: 畢竟這種事天天發生
: 已經沒啥好說嘴講的了
: 要說的是新聞內文所提的大刺刺(大剌剌)
: 大家都心知肚明
: 男生才不會因為個性「大刺刺」而跟女生稱兄道弟當哥們
: 而是「臉」和「身材」啦
: 而「大刺刺」的女生
: 真是她自已認為的「大刺刺」嗎?
: 推文的看法呢?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7-04-20 07:34:00
男孩兒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Joanna0402 (今、幸せです)   2017-04-20 07:41:00
對啊女森要懂得用誣告來保護自己窩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20 08:15:00
男孩兒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ghostrick (蛋頭)   2017-04-20 08:49:00
我保護自己的方法就是不跟台女交往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4-20 08:57:00
推樓上,你的做法很棒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4-20 10:00:00
我都包緊緊出門
作者: meimei2016 (meimei)   2017-04-20 10:09:00
鐵齒的人就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克數強姦犯不會管你裸體還是包緊緊的,所以最安全的方法是不要出門唷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4-20 10:22:00
可悲濫用司法資源到這種自私至極的地步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7-04-20 10:42:00
我都包緊緊 深夜出門 避免造成別人困擾 讓警察先生抓走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20 10:54:00
一個iphone引起的血案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25:00
類似的案例,我朋友以前是送小海豚被耍,後來就惱羞找人一起去"約"那女生用拍立得拍下"一同愉快玩耍"的照片了那女生當時還只是個國中生而已...看過那張照片後,回想起近幾年的特殊本本,發現我朋友真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20 11:27:00
樓上...這行為比收小海豚可惡很多好嗎...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28:00
領先業界創意十幾年(雙手比Ya)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20 11:28:00
那女孩隨便吉一下,你朋友就科科了當然啦,欺壓威脅恐嚇國中女生讓她不敢吉也不太難就是但是我完全不覺得這是你可以拿出來津津樂道的事呀,你在想啥啦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31:00
老實說我事後覺得也挺惡劣,後來也沒跟對方深交,就偶爾吃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20 11:32:00
我沒誤會的話這就是擄人強暴還拍照,對象未成年,你當拍片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32:00
喝玩樂的場合會遇到,但上一代長輩很熟就是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33:00
拿出來津津樂道...只是想表示人偶爾都會有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小奸小惡,不會對自己造成什麼慘痛的影響可是當你遇到"特殊案例"時,就算法律保護你,平均下來公道站在你那邊,那都已經是事後的事惹...一點經驗分享,至於其他人要怎麼腦補,我是沒差啦~
作者: srwcc (老馬)   2017-04-20 11:47:00
感謝分享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7-04-20 11:48:00
抱歉不是針對你~只是你朋友的行為真的可惡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1:57:00
因為他的案例對方也有不是之處,只能說他的討公道手段太
作者: meimei2016 (meimei)   2017-04-20 12:46:00
Wa你朋友真不配為人。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2:58:00
我覺得兩造都差不多耶,都沒有到不配為人的地步如果今天那女生惹到的不是特殊人士,而是沒什麼人脈背景的一般人,她也只會沾沾自喜罷了之所以沒想去衝康以前這位朋友,除了不想惹事(找證據與當事人也是要花一定心力)之外,對方女生的私德也是讓人不敢苟同,還沒有正義感過剩到要去幫她爭取什麼頂多以此案例為介,期許自己或身邊的人都不要成為這兩方人物
作者: meimei2016 (meimei)   2017-04-20 13:42:00
女的傷男自尊,男的糾眾施暴,極盡凌辱之能事。騙感情很邪惡,但就要被這樣凌遲嗎?算了,如你所說,即使法律有判決,也已太晚,只能讓人難過戒鏡了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0 13:56:00
是啊
作者: keyman616 (bigpow)   2017-04-20 15:14:00
回文裡的男的行為可惡,但女的不值得同情罷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