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izobrain (板橋安心亞)》之銘言:
: 最近臉書出現了第一個結婚的朋友
: 在跟朋友討論的過程中
: 覺得
: 哇好像也進入了開始有人會陸陸續續結婚的年紀了QQ
: 但想來想去覺得一直交往下去好像跟結婚沒什麼不同
: 那 為什麼要結婚呢?
同居七年多後結婚的
沒有喜酒喜餅婚紗拍照也沒有宴客
就找了一天休假去登記結婚(免費)順便走走逛逛
所以婚禮開銷除了當天去登記的來回油錢和晚上兩個人的燭光tapas晚餐外為零
決定結婚的理由啊:
1. 剛好年紀到了某個數字,身為理工宅想特別留念一下
2. 想去南極玩可是太貴了,用蜜月當藉口就OK了
(錢我們自己存的)
3. 以後財務上就不用另外加註處理了,比較方便
我要是葛屁了希望他來全權處理我的身後財物
他要是葛屁了希望是我來繼承他的財物,而不是他家人
4. 好奇結了婚會有什麼改變嗎
結果證明啥都沒變(除了以上第3點)
5. 以後去某些宗教國家旅遊不用再分開訂兩間房了 (省錢 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