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疑似林在PTT的發文
就是指控補習班老師很愛玩學生
還寫自己是小三
補習班老師到處玩學生是垃圾無誤
但你幹嘛明知對方是垃圾 還是繼續交往下去?
還怪對方甜言蜜語害你無法自拔
事後被甩還寫書寫成被姦 這是不是太過頭了??
現在社會搞婚外情的人一堆
那不就每個劈腿的 搞婚外情的 都是強姦犯??
就算學生時期沒遇到補習班老師這個垃圾
萬一長大以後遇到下個垃圾 應該行為模式還是一樣吧?
被劈腿後說別人是姦 可以說別人是感情騙子 垃圾渣男
但說是誘姦 強暴 強姦 是不是太過頭了??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23:00老實說 一直遇到垃圾 結局應該是會更想死而已因為你發現台灣 除了錢難賺 天氣熱 還一堆雞巴人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17-04-29 12:24:00仇女?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25:00所以要說林自殺 可能是她對這個世界徹底的沒有留戀了
作者: InMemoria (InMemoria) 2017-04-29 12:26:00
真的阿 我連牽女生手的機會都沒有就被罵垃圾台男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9 12:27:00騙未成年的就是更低階嘛 跟那個告大學生的房東一個樣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27:00牽女生的手很好嗎? 你把牽手這件事看淡一點會比較快樂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2:28:00很擔心在法律越來越能還無辜者一個清白之後,喜歡亂誣告來達成自己目的的那些人,會不會興起自殺潮以求玉石俱焚?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4-29 12:30:00屁勒 誣告跟自殺差太多了吧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7-04-29 12:30:00被誘姦後愛上加害者 跟 你的標題 順序完全不同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30:00反過來說 活著是為了什麼 她為什麼不為了爸媽丈夫選擇活著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7-04-29 12:31:004 渣男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7-04-29 12:31:00權利非常不對等的狀況 完全反對你的說法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7-04-29 12:33:00「我下樓拿作文給李老師改。他掏出來,我被逼到塗在牆上。老師說了九個字:『不行的話,嘴巴可以吧。』我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他就塞進來。那感覺像溺水。可以說話之後,我對老師說:『對不起。』有一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作者: linlinjiang (#nastywomen) 2017-04-29 12:33:00
她就是很努力的活卻還是很痛苦 所以受不了選擇結束說她為什麼不為家人活著 又怎麼知道她不曾努力嘗試?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34:00說真的 反正都視死如歸了 她為什麼不乾脆找仇人打一頓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7-04-29 12:35:00她書裡的一小段,跟你說的被劈腿後說成別人是姦 應該很不同吧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7-04-29 12:35:00人家寧願選渣男也不會看悲憤肥宅一眼
作者:
k77383 (元氣)
2017-04-29 12:36:00講為什麼不為了誰活著 你是認真的嗎 她就生病了啊 難道你會對得癌症的人說同樣的話嗎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37:00是啊 所以家人的愛 已經抵不過這世界的醜陋了 真的很可怕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2:38:00假設先前唐女誣告馬男失敗後跑去自殺,不管馬男法律、道德上有罪無罪與否,不說演藝圈內部,整個社會也會把他霸凌到嫑嫑的
作者:
olafbb (olaf)
2017-04-29 12:38:00你可以先瞭解先看過書再發問
作者: neighbor929 (鄰居) 2017-04-29 12:40:00
因為被姦只好選擇強迫自己愛上 騙自己是愛上的
作者:
evevt (eva)
2017-04-29 12:41:00先證實ptt那篇是她發的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2:42:00小說內容不能拿來當依據吧,誰知道寫的是真是假?
作者: WoNanGuo56 (楓摩天羽) 2017-04-29 12:42:00
哪篇?
作者:
evevt (eva)
2017-04-29 12:42:00"疑似"被你講得跟真的一樣
小說之所以為小說就是因為作家可以自由編造但事實不行,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43:00這件事的意義 應該教導社會大眾 與其你自殺死了 不如活著
作者:
evevt (eva)
2017-04-29 12:43:00一堆人一直講一直講後人不會在意真假 只會知道好像就是她發的文 不要這樣好嗎
作者:
carnie 2017-04-29 12:44:00指證那個人 親口把事實說出來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7-04-29 12:47:00小說至少還是當事人寫出來的 如果不行參考的話 那如這篇完全是以更片面的消息來猜測的不就更不可信?
小說真這麼強的話,出版社跟林姓作家爸媽早就用了參考是絕對沒辦法,頂多猜測影射誰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哪邊是真實情節,哪邊是假的
一堆嗜血的聲浪說得把男方揪出來奠祭…就只是滿足自己過剩的正義感而已,根本無視林女會走上絕路的因素構成。
作者: data8472 (data_8472) 2017-04-29 12:54:00
死者如果文筆這麼好,還被稱作天才作家,要編一本栩栩如生的故事也不是不可能啊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2:54:00這幾天下來,一堆人只憑片面訊息及自身情感,就直接判補習班老師有罪,這真的事這陣子以來最北七的事情,這種出自於大眾鄉愿欲致人於死地的批判,有夠噁心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4-29 12:56:00因為人家是正妹 如果是普妹或者更低就沒有討論空間了
作者: chaho616 (cmr) 2017-04-29 12:56:00
我只是想說小說跟那篇文章都不能全信
作者:
PPPGGG (凸( ゚∀゚)凸)
2017-04-29 12:58:00人都死了 不管是真實事件還是精神疾病造成幻想 隨你腦補
沒有被法律認證的事一堆啦 鄉民還不是嘴爽爽 聽聽就好
要判有罪才能嘴喔 那都不用講了 ptt關一關洗洗睡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02:00例如抄襲嗎?那好像罪證確鑿,且老姨本人也認罪惹吼
作者:
blackk (澳門首家線上è³å ´)
2017-04-29 13:03:00奇葩的有罪推定又來了
你說了算 鍵盤法官^_^要在這討論她版事務也OK 都不要被檢舉就好
作者:
s04416 (秋羽)
2017-04-29 13:05:00很多女生不是很愛說公主病還不是工具人養的 現在怎麼不說這些玩弄女生感情的狼師還不是女學生自己單純害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06:00蛤?對號入座?
作者: mglynite 2017-04-29 13:08:00
補血 沒人知道真相都沒資格批評
不對號行嗎?不是針對我很久了?從2015嘴到現在不容易
大家都多用分身發文吧 不然就會被WaLaGiGi盯喔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10:00不,這帳號從來不針對人的,只針對87的事物唷:)
作者: vini770803 2017-04-29 13:22:00
覺得那篇不是她 而是其他人 她還真的補習過XX國文
作者: newnewptt 2017-04-29 13:23:00
是錯覺嗎?怎麼覺得類似的po文多了起來
以前有個學姐,喜歡的對象大家都跟他說對方是個垃圾不好,學姐:我就愛他,最後各種玩弄後被用一個很爛的理由分手,然後再來靠北對方,後來又被一個有女友的爛咖勾搭上,大家勸她不要,最後又跟對方在一起,這世界上真的很扯,爛人還挺受歡迎的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29:00指名道姓公審,來看看浸桶的會是誰好惹:)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29 13:32:00等等,我還沒買雞排和珍奶,你們可以晚一點再開始嗎?
等我當上牟利性質的公眾人物+被法律認證再麻煩你來嘴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33:00不用惹,被自以為是的人抹黑纏了她兩年,我只感到很噁心
作者:
aceone 2017-04-29 13:33:00最近剛好看完漢娜的遺言 很多事不是你看到的那麼單純
不然看你一直在各板冷飯熱炒好無聊 不歪樓了james掰^^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34:00樓上XDD
作者:
fox999 (fox)
2017-04-29 13:35:00一個勞方一個資方卻實不對等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38:00我"從來"都沒有CUE"babycat170"喔倒是有人剛剛直接CUE"WaLaGiGi"唷是否該為自己作賊喊抓賊的行為道個歉?
被cue一次就森77 想剝奪別人言論自由也不是用這種方式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41:00啊不就妳嗎
你在別板也CUE我 我只說ID不談綽號 算了懶得跟你爭論是非公斷就由大家認定 另外我現在都有記得引用出處惹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3:43:00像這種惡意的推測才是林想自殺的原因吧
免得被見獵心喜意圖引人注意的臭嘴拼命針對QQ 以上
作者: AcaLei (Lei) 2017-04-29 13:44:00
林小姐的用字太艱澀難懂,事件情節敘述的過於隱晦,不能怪您看不懂^_^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44:00哪個板?不要無端生有亂抹黑人耶,講理講不贏就烙跑喔Zzzz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3:47:00以為用反問的語句?內容全數質疑被害者,跟夏林清有87%像已婚成年男子侵害未成年少女,跟網路男蟲不是一樣嗎?有需要維護男蟲,叫鄉民沉澱反思?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7-04-29 13:52:00噁心的文章又一篇
我確定她是劈腿的受害者 但是是強姦的受害者嗎? 冷靜想還有她當時已經成年了 樓上有人沒搞懂就亂噓 不應該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3:57:00你怎麼確定她是劈腿受害者而不是強姦的受害者?有當時是成年的狀態?你是法官?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3:58:00"僅因你被冒犯了 並不代表你就是對了"感謝噓文的人完美呈現這段話:)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3:59:00爬什麼文混淆視聽吧在法律上事件當下發生的時點跟被害人的狀態才是法官採信的部分,不是某些鄉民隨便講合意不合意就可以用輿論批評的
作者:
HAVEHIDE (Diane)
2017-04-29 14:03:00哈哈哈哈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7-04-29 14:04:00包括批評補教界老師的部分也是:)
樓上某人阿 既然做了好幾次 你還會不確定是不是合意某e你有事嗎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4:14:00行房有罪推定?已婚男子誘拐未滿18少女是行房?
作者:
fox4519 (laWHITE)
2017-04-29 14:20:00笑別人說不懂然後拿小說當鐵證的人到底在幹嘛
作者:
JLeslie ( )
2017-04-29 14:23:00你是那位兇手派來的工讀生嗎???
作者:
enfin7 (城市行走)
2017-04-29 14:24:00既然不相信小說還用小說的內容來判斷女方是不是合意,老師是否無辜的原作者跟推文不是更有趣
作者:
lunchboxx (lunchboxx)
2017-04-29 14:35:00....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17-04-29 14:38:00誘姦定義到底是啥
作者:
kiki720 (まちゃん)
2017-04-29 14:49:00劈腿是正常現象祝你每段感情都被劈腿
作者: lodestar 2017-04-29 14:55:00
問題點很多 可能是其他受害者 更不知道實際遭遇 簡化的推論很輕率
作者:
xpmax (藍天白雲)
2017-04-29 15:32:00重點是她第一次被強暴好嗎!?後面是小女孩的迷惘跟害怕不是真的愛
正妹寫小說=證據 龍妹寫小說=幻想八卦板真的很嗜血,這種事情只需要爸媽一篇聲明就要開始燒巫師?
作者:
abonbon (alias)
2017-04-29 16:02:00呵呵 又一個檢討被害人的
作者: sandhj 2017-04-29 16:27:00
結果那篇文不是林
問題是雙方是權利不對等的關係 不然充其量只是遇到渣男
作者:
jimabc (Je t'aime)
2017-04-29 16:41:00說人只知道冰山一角就嘴的人請問自己知道多少?把小說當證據嗎?最後要是沒有得出女生好可憐男生該死的結論就非我族類?就是檢討被害人?說真的他死了案子根本無從辦起,只能靠社會輿論在帶風向鬧大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29 17:48:00
保險公司為什麼不投保强姦險理賠規章,是否詐保會有規範不然一天到晚告强姦誣告,把男人嚇壞了
作者: batboylin (batboylin) 2017-04-29 18:05:00
你是那個補習班版的來護駕嗎?按錯按成推,補噓
作者:
alu0228 (fen)
2017-04-29 18:59:00你確定是他嗎?不確定的情況下憑什麼說這種垃圾話,真的很噁心...難怪有多少人根本不敢把性侵這件事情講出來,就是有你這種人捕風捉、亂連關係,難怪林根本不想說出來,真的希望你沒女友,不然他好可憐
你才好可憐嘞= = 是可以隨便說別人強姦犯嗎 先講先贏?
作者: sebepla08 2017-04-30 02:46:00
哈哈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