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我覺得這有幾個執行上的困難,
也就是說-我反對,我把反對的意見講出來,給大家參考參考。
1 為什麼是18歲?
17歲 高中 被老師騙感情 很可憐;
21歲 大學 被老師騙感情 不可憐?
還是說,大學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不必限制到20?
那為什麼高中生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十八、二十,這兩年有何重大差異?
2 教育工作者如何定義?
補習班老師不需要教師證的,而我也沒看過家教有報稅的。
那該怎麼定義對方是教育工作者?
總不能來個"說你是,你就是",那個叫做屈打成招。
3 玩得過那些有細細研究法律條文的人嘛?
這是我個人最反對的部分,舉兩個例子。
3A #1P1iRm-3 (WomenTalk)
某國立高中一案當事人小薰的自白,老師跟她說:「我一直在等你滿十六歲..」。
今天法律通過,從此沒有等到十六歲,變成等到十八歲,問題就解決了?
3B 花了幾年知道這叫姦
嗯、過了幾年,
很可能證據早就在這幾年間消失了,然後該怎麼辦呢?
難道要拿出本小說,來個"說你是,你就是"?
所以說,那個就是屈打成招啊!
~~~我是可能會被說仇女的分隔線~~~
是,房思琪很可憐,但就爲了避免遇到李國華,所以每個女的都要用繩子綁起來?
講極端的,今天如果真的要不計代價,
那回到中世紀那種亂世重典,就絕對沒問題了!
教導大家婚前性行為是罪惡的,出軌者則一律吊死,
女性婚前都有義務戴貞操帶,鑰匙要交與監護人保管。
保證已婚男子(活著的)每個都愛家,小妹妹也絕對不會大叔給騙上床。
還有機會可以發篇新聞:「我國女權進步 未成年女性貞操帶配戴率99%以上」
讚吧! 全球首創女權用貞操帶!
但如果,你覺得這樣的做法很荒謬,
那請想一下,為什麼把十六這個數字改成十八就不荒謬?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5-03 09:28:00
中肯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17-05-03 09:18:00可以學伊斯蘭教啊 出軌就直接打死 錯的永遠不是男的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02 23:45:00先幫你推 @@
因為個案訂法條 然後完全不考慮後續的效果跟問題恩 這個解決辦法很鄉民 最好還可以溯及既往處罰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2 23:58:00
真的,光是教育工作者定義就超級模糊了
"我叫你賤人可以,你叫我大人不行","不是心中有鬼,就是身上有屎"(攤手)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0:09:00又來了 你無限上綱跟微調類比 就是謬論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03 00:09:00森日只想「每個女的都要用繩子綁起來」*只想得到
無限上綱只是反諷漏洞,修辭而已,漏洞不會因舉個緩和的例子就消失,自欺欺人而已
作者:
DenTisGirl (æ®«é¡Œæ€ å¥³_)
2017-05-03 00:12:00自覺仇女的部分不一定仇女 但肯定是父權der
這篇講的很好,推如果要無限上綱教育工作者,那廚藝課算不算老師?
作者:
s964514 (IF)
2017-05-03 00:30:00推~
要說個最總括的概念,就是所有"能讓人產生崇拜感的標的",照他們的想法,都應該成為被規範的標的,尤其在對象是女性時,因為女性把崇拜感轉為好感的轉換機制實在是功率太高了,當這點被利用時,會如此痛苦,部分就是因為很大的痛苦源自自身的崇拜感。所以當個不起眼的魯蛇就好,不要在講臺、舞台上發光發熱,就不會被吉。
作者: SophiaLee (蘇菲亞) 2017-05-03 01:05:00
照你這樣說那考駕照也別限制年齡了?17歲跟18歲也沒差呀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03 01:23:00...
作者:
anitgirl (夏夜雨最好眠)
2017-05-03 01:23:00年紀有差當然有差,成年就是最大差異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1:29:00那樓上說說 17歲跟18歲差在那?? 甚麼叫年紀有差當然有差??年紀根本無法當作心智有無健全、成熟的判斷標準好嗎??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03 01:32:00各國法定成年的年齡似乎也不太一樣 撇開法律 怎樣的人算成年呢?
我回答你啦因為這次當事人16歲,這麼小被欺負>< 要出一口氣改高年齡,可是不知道要幾歲,民法成年20歲感覺有點太大了,人家當年都沒遵守><所以折衷一下18歲好了,看起來不錯,我超聰明的嘻嘻大guy4這樣改了18歲以後,要是又有高三生被吃,這群人搞不好又出來怒吼為什麼定這個奇怪的年齡,要再調高然後調高之後,一些左膠+身體自主團體又說台灣簡直像戒嚴國家,全世界沒幾個國家管這麼多,這些人又會說好中肯,還我自主權><
作者:
bitad (讓這世界充滿愛~)
2017-05-03 02:01:00調18=貞操帶的邏輯XDDDDDDD
微調怎麼夠?本來就要貞操帶,才能保護我們的孩子!此刻,我的心臟正快速的跳動著
其實貞操帶雖然是個極端的比喻,但不是沒有討論價值(看清楚,我說的是討論價值,不是要不是實施)法律本來就是在自由和限制自由之間取得平衡,調高年齡也是限制自由,貞操帶也是限制自由(但比調年齡極端),但是到底是誰覺得我們要限制到哪一個程度?畢竟,要論保護少女,貞操帶絕對比調高什麼年齡有用多了,但是我們不會真的實施它,因為這不尊重身為個體的自由和價值同理,如果個體自由是該被重視的,那調高年齡也是一種限制個體自由,那為什麼我們要沒事去限制自由?這就是主張修法者的責任,必須舉出這個制度絕對比較好,且是適當、有實際功用的,所以值得我們犧牲一點自由去換來而不是"反正兩邊好像差不多阿,改看看會死?" 這種不負責任的論述方式但當然,看到貞操帶只覺得好好笑XDDDDDD 而不會去想人家為何要這樣反諷的人,不會想這麼深吧然後,還要考慮法律的目的,是要防止補教老師吃學生? 還是覺得年紀大小沒資格做愛? 還是覺得年紀差太多不能做愛? 然後立的法律必須符合你的這個目的(精神)而不是看了一個社會新聞,覺得森7,來提高一下好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3 02:24:00有人蠢到 連用貞操帶這種荒謬 比喻16歲調成18歲一樣荒謬都看不懂 我看還是不要出來秀下限好了....XD
性自主就是16歲 改這個根本沒意義 想要定人罪就想辦法證明非兩情相悅不就好
作者: Buge (ㄅㄨˋㄐㄩˇ) 2017-05-03 04:17:00
推...教條式的規範怕變成某種極權或形式而已,真心不樂見而且這次的案例也不單純是誘騙少女的問題,後面的肉粽讓前面的劇情看起來是假議題
心智年齡真的很難判定啊 這個新聞還原到最根本就是通姦罪的荒謬跟渣男問題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7-05-03 12:59:00非常中肯的論述
成年最大差異 先定義成年阿 有的16歲就比18歲有腦阿過兩年心智就能突飛猛進 那也是蠻厲害的
作者:
Serovia (Serovia御殘)
2017-05-03 16:28:00推你邏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