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台灣保守性觀念和對女性的歧視我相信是存在的
但林作者的悲劇主要不是在這邊阿!
如果今天她發生性行為完全是魚水之歡 那也沒人有意見
但現在引爆討論的癥節點有二:
1. 她和老師發生性行為時16歲了沒
2. 她每一次的性行為是否雙方合意
※ 引述《emma369 (別亂丟水球)》之銘言:
: 這個系列文實在太荒謬了,雖然一定會被噓還是要說:
: 林奕含之所以被覺得悲劇,是因為人們覺得她的貞操被"狼師"以愛情誘騙而奪走,
: 她在無法承受這種壓力之下寫書控訴"狼師惡行"後,遂以死明志。
: 可是這種思維本身就有很重的謬誤。
: 大家想想看,除了台灣以外,會發生林奕含這種憾事的地方到底有哪些?
: 想了半天,根本只有像台灣這種奉行女性貞操思想的國家才會有啊!
: 因為講實在話,撇開強制性交不談,在不違反意願下發生的性行為,即便動機上有認知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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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一撇就撇掉了最重大的點了耶
有些人(或許包括你)的盲點在於 把性行為的合意與否用非黑即白的方式一刀切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