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syche (時間ä¸å˜åœ¨)
2017-05-30 18:11:00※ 引述《eyesg (彌十郎)》之銘言:
: 隨便貼了一個連結
: http://www.dadas.com.tw/iam-uniquee/25990/
: 反正就幾百年前很有名的那篇文
: 我想問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 我真的覺得很嚴肅
: 在台灣到底怎樣跟女生發生性行為
: 才能不被算是強姦 強暴 誘姦
: 我相信問這個問題很正當吧?
: 有個明確
: 也可以減少男女之間的誤會
: 也是功德一件 對吧
: 畢竟性行為不可能從現代社會根絕
: 在日本其實很好判定
: 只要女方願意跟妳在私密空間獨處
: 如 旅館 他家 妳家 等等
: 無暴力行為
: 沒有意願的女性
: 也不會跟男性一起進入上述空間
: 台灣呢?
: 大家覺得除了行房記錄器以外
: 還有什麼可靠做法
: 畢竟看完那篇文章以後
: 我認為 理性 邏輯上
: 實在是太難區分女生到底是拒絕 還是ok
那你可能需要心理師, 陪你重新探索溝通能力, 彌補父母沒有教好的人際能力.
然後, 如果你有能力分辨誰是你的女朋友, 你的風險會小一點.
如果你跟你的女朋友交往穩定之後, 你才跟她上床, 風險會更小一點.
如果你跟她上床後, 還是持續關心她, 就像一般男女交往那樣, 風險會再小一點.
如果你可以等到結婚再上床, 那風險又會小更多.
但, 沒錯, 就算是你老婆, 她也可以不想要.
如果你怕聽不懂沒聽見她的拒絕, 你可以從尊重她平時的想法開始.
那如果這樣還被告性侵, 法官會體諒這是夫妻偶爾溝通不良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8:14:00之前德國有人在地鐵裸露不構成犯罪 為什麼他們沒有妨害風化罪呀不對 他們是公然發生性行為 但是無法可管我是問你 又不是提出反駁你提到公然觸摸 所以我才想問你呀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18:24:00自備行房記錄器啊 以免十年後被控訴
問這種問題感覺超北爛 反串吧 還是真的有人那麼聰明?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8:30:00我只是單純想問你這件事 跟內文無關原po那篇我看不懂他寫啥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30 18:34:00問題應該是 防衛機轉的解釋力吧目前法律不採信那套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7-05-30 18:38:00
如果有人問「如何做愛不懷孕,保險套有3%失敗率,事前藥有1%失敗率,我好煩惱啊如何保證絕對不懷孕!!!」大家也只能建議不要做…沒別的辦法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8:39:00我今天發文滿了 不能再po 我當時的想法是 像德國那個狀況 國家沒有立法禁止 公開性行為不會被視為犯罪 是不是也暗示性是自由而且不是罪惡的 像臺灣是非法的 我知道提出來可能有點驚世駭俗 假如除罪是不是有助於社會對於性的負面看法我不是說這樣做很好 只是 如果沒有法律站在前面幫人民決定性行為價值 是不是人們對於性的負面觀感會少一點
我想回12樓,如何保證不懷孕?不想懷孕自己去結紮啊還不簡單!這麼怕風險,就不要冒險,不是嗎XD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8:43:00我剛剛查了新聞 德國有罰錢 但警方沒有調查
樓上 我剛剛去查資料 德國暴露狂是可以有罪的。但是前提是,受害者必須是因為暴露狂的行為感到不舒服,而非好奇或同情。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8:44:00那跟臺灣性騷擾的處理方式很相近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18:45:00也不是吧 最近有個案例 男方應該是跟很多女性上過床 現在社會大眾要他拿出證據 證明他10年前沒犯刑法228交往都這樣 那ons?牆倒眾人推 李宗瑞性侵很多小模 不等於他性侵每個小模
我是覺得積極同意有點蠢就是了女權的說法是說這樣可以避免某些情境的強姦但真的要強迫的話,讓你說出同意不是甚麼難事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9:05:00前陣子有篇新聞是 日本寫真女星被騙 以為是簽寫真約殊不知是AV 因為賠不起違約金 只好下海拍片我對這塊不了解 可是這類新聞我不只見過一次 覺得滿怪的 為什麼他們國內對這種事都沒有輿論反彈 而且他們風俗產業行之有年 怎麼還會容許這種事發生
日本風俗產業都黑道的,所以才會說如果敢動這塊就會被抓去填東京灣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5-30 19:09:00感覺不是一個健全的產業...這讓我對臺灣性產業的發展有點卻步 但我不反對性交易合法啦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19:11:00最近那個案例 就有交往兩個月 不是ons啊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對這塊一直持保留態度所以當事人只有被道德譴責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19:17:00只有?馬幼興被道德譴責一年 有誰要負責?
作者: yeyun (阿允) 2017-05-30 19:17:00
推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19:19:00其實呢 哪國的黑道不介入所有產業 教育 宗教 醫療 金融政治所以以上這些產業都不允許經營 就不會有黑道介入?沒存款 有家累 被道德封殺一年 不死才怪
道德譴責也沒辦法啊,就像日本痴漢哪怕沒被定罪也會被社會封殺但那就是社會問題不是法律能幫的性產業那個反對理由不只那幾點,不過解釋那個可能得另外寫文
作者:
a114261 (麥麥)
2017-05-30 20:29:00滿同意的,男森也要學會保護自己啊!除了根本沒有可行性的三洨記錄器以外,等感情穩定以後再上床不是很健康又不用擔心被告嗎?雖然我覺得公☆才會整天擔心被告啦!
作者:
Hediard (Hediard)
2017-05-30 20:38:00原原po那篇我還以為他反串...
作者:
shadowfan (shadowfan)
2017-05-30 21:22:00我完全無法理解原原po的問題(或者說眾多男性的焦慮),如果是雙方感情到了一個階段後順其自然發生性行為,為什麼還會需要擔心被告這件事,你要出去玩自己就得承擔風險啊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21:42:00請搜尋唐少萱 馬幼興
那個 公然觸摸生殖器是之前的新聞 女公然摸男 後來發生關係 男的被提告性侵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7-05-30 21:43:00很久以前我不懂仙人跳是何意 很久以後我懂了風險 不包含法律定義上的誣告有沒有想過 多一件誣告案件 對後來發生的性侵案件 是更不利的?法律會因為誣告案件越多 對性侵證據要求越嚴格 真正性侵受害人 會被舉證責任壓垮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5-30 21:55:00看到摸就直覺是男摸女 性別盲?
ㄎㄎㄎ 真的要看心理醫生早說了一堆仇女仇到邏輯不太正常了反串成真的反社會人格案例
作者:
wown (wown)
2017-05-30 22:24:00推 問這些問題的都沒正常交過女朋友吧 互相尊重很難?
作者:
jejeyu (原來...我想要的是自由)
2017-05-30 22:29:00你不用幫問這個問題的人煩惱啦!他們連手都沒有簽過,都只是幻想。
作者:
shadowfan (shadowfan)
2017-05-30 23:34:00樓上你真的有看完文章在講什麼?
作者:
ckw1010 (ckw1010)
2017-05-30 23:35:00推
作者: tony20095 2017-05-31 00:24:00
原po意思就是預防勝於治療,就跟女孩子說半夜不要一個人穿太暴露出去或是不要去夜店喝茫一樣,然後再來就會有人跳出來說檢討被害人了
作者:
feedback (positive)
2017-05-31 01:58:00推
作者: Doralice 2017-05-31 08:59:00
補血。原來建議做好風險管理會被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