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A3336 (影薄)》之銘言:
: 首先,我覺得「要女生保護好自己」這件事本身沒有什麼不合理,
: 提醒人要保護好自己(男/女皆是)是很合理的。
: 問題在於所謂的「檢討受害者」這個部份。
: 有些人說「提醒、宣導觀念也是在檢討被害者嗎?」
: 這部份我個人認為有幾種情況的劃分:
: 1.狀況未發生「之前」的宣導。
: 2.狀況發生「之後」,提醒其他人的宣導。
:
問題來了,前面提出"穿多一點"並不等於繞路。前面在戰的完全是宣導方自以為穿多就能防止,而事實上並非如此。保護自身安全誰不知道?從來沒人否定安全宣導,問題是,你宣導的內容有用?還是只是自己的想像?宣導方只要提出,穿著和被性侵是有很大關係的資料就可以說服別人啦,提得出來的話。
這篇重點不在多穿有沒有用,而是在繞路的條件下探討吧。 所以樓上,如果是“繞路”你就認可了嗎?
問題在,怎麼繞路啊!有些人天性就溫良恭儉讓看起來好下手,你要說會第二次第三次就是你溫良恭儉讓的問題嗎?
作者:
JIA3336 (影薄)
2017-06-07 21:06:00感謝您的回文,補足了我沒有提出的部份。甲乙兩方的部份我可以理解這份不同,乙的可能性確實存在。我的文章主要說的是:「甲情況下,希望那些事不關己而酸言酸語,或白目當幽默的發言在說出口前能再多想想,語言是利刃,其二度傷害的影響是很大的。」而如果受害者明知風險還是執意不改、不提防,那是玩火,有可能自焚的,這是事實,若是這情況,確實是該檢討的,我想傳達的是:不是「所有受害者都該被檢討,請適可而止。」另外這邊想將本篇的連結放在我那篇文末,以做為相關討論的連結,便於閱讀,這邊詢問您是否同意,謝謝您。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7-06-08 00:46:00這篇分析很好,也說明了為什麼有些人一開始為什麼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