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性侵報警會需要重述被害事件或被質疑幾次

作者: Leo0422 (里歐)   2017-07-06 11:36:16
※ 引述《minifriend (小朋友)》之銘言:
: 剛好看到有人分享這個連結
: http://news.tvbs.com.tw/ttalk/blog_author_detail/7020
: 裡面有一段
: "面對學校老師的無能為力,我只能直接再和對方家長直接面對面溝通,但這次對方的阿嬤
: 跳出來了,強調這孫子是他一手帶大的,他不是這樣的孩子!還要求我女兒跟她「當面對
: 質,說出整個經過」,我自認派理性派,但此刻最後一根僅存的理智線也斷了,只能堅決
: 對著阿嬤說:「我這樣比喻好了,如果一個受性侵的女子,被外界一直要求『重複被欺負
: 的過程』,這根本是二次傷害,我嚴正的拒絕你找我女兒說話!」"
: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被性侵者若決定驗傷/報警/提告
: 在現行法律下需要重述受害經驗甚至遭受質疑羞辱幾次呢?
: 朋友親身經驗,要反覆陳述受害經驗並且遭受質疑 "8~2X" 次 甚至要接受測謊
: 很多人可能會在還沒經歷完所有程序的過程中就崩潰無法繼續陳述,
: 也因此出現很多的"被性侵者不到庭"的狀況,罪後無罪定讞.....
: 起訴前
: 驗傷前中後約3~5次
: 1.驗傷前醫生(會說出 你怎麼這麼不小心 你怎麼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等語)
: 2.驗傷前警察(同上 並且會要求你解釋這些東西 質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
: 3.驗傷前社工(經驗中比較不會質疑 也只會要求講一個大概 用字不精確沒關係)
: 4.驗傷時醫生(經驗中比較不會 只是聽陳述 然後告知驗傷結果)
: 現在有聯合醫院的一站式服務想要解決此問題,但是到底有沒有解決這就....
: 筆錄前中後4次
: 5.筆錄前警察(婦幼隊的警察 會稍微提到怎麼不小心 但是不會質疑或是要求解釋)
: 5.筆錄前社工(經驗中會質疑你如果真的發生什麼事情你現在不是應該哭到無法言語嗎)
: 6.正式筆錄時(婦幼隊的警察 不會質疑 但是會要求用字精確 諸如陰莖觸碰陰道 舔乳頭)
: 7.筆錄完成後重述核對(同上)
: 8.檢察官(經驗中跟婦幼隊那邊差不多,不過會有一點質疑這件事情真實性)
: 9.律師事務所(不一定有,大部分跟3驗傷前的社工比較類似)
: 如果談比較多事務所就會比較多次,
: 也因此大部分被性侵者會直接選定第一家談的事務所(無法重述多次)
: 10.律師正式委任(不一定有,跟婦幼隊或檢察官類似,會希望精確用字)
: 起訴後
: 一次審判1~n次
: 11.一審法官、被告律師/辯護人、檢察官
: 12.一審律師(不一定有),如果沒有的話會換成檢察官
: 沒有委任律師的話會增加三五次不等。
: 因為一審算是更換一個案子,所以跟前一個案子的律師不一定相同。
: 也有可能會需要再經歷律師事務所的部分(9.)
: 委任律師的情況下,也不一定只需要一次,需視審判長要求。
: 13.二審法官、被告律師/辯護人、檢察官(不一定有)
: 14.二審律師(不一定有),如果沒有的話會換成檢察官
: 15.三審法官、被告律師/辯護人、檢察官(不一定有)
: 16.三審律師(不一定有),如果沒有的話會換成檢察官
: 二審三審不一定會有,有的話狀況都跟一審的描述相仿
: 審判中因為會有交互詰問等部分,就會受到對方律師的汙衊等等。
: 17.測謊
: 最慘的情況就是委任律師然後每次到庭而且被法官或被告傳喚多次,
: 這樣開庭一次可能會需要經歷五六次。
: 前面十次,後面律師不變的情況下開庭一次五次,就需要 25 次 。
: 當然也可以經由精神科醫師與律師社工開立證明拒絕交互詰辯跟測謊,
: 不過審判會不會因此站在對方那邊就....
: 提告前可以先了解自己有沒有辦法承受這些。以及社會的不友善。
: 要求別人提告、或指責別人不提告前,
: 如果可以先了解程序有多不友善、以及社會的不友善,應該會比較好....
: 可以支持被性侵者提告,並且成為他們的後盾鼓勵他們,或是讓社會能比較友善。
: 被性侵者進入程序並且完成程序是多麼痛苦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做到呢?
: 然而很多時候,大家都覺得被性侵者做這些都只是應該,
: 完成後換回無罪的結果,還要被罵母豬誣告搶錢哈哈,也只是剛好活該。
: 被性侵者提告/驗傷/報警,CP值簡直無敵高。難怪九成受害者都不提告。
原PO您好 看了你的文章後覺得有部分十分認同,就是程序(自述被害經驗)太多。
我完全認同自述被害經驗是對被害人的嚴重傷害,然而這是否是審判上之必要,
我認為值得討論
小弟我不才,也不是法律專業,想請教原PO,你原文列的多種程序,你認為哪部分應
去除呢?(可是也必須顧慮嚴謹求證)
真是兩難阿
作者: eva19452002 (^^)   2017-07-06 11:48:00
如果是自家人被告性侵 就會希望對方自述千遍也不厭倦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1:49:00
驗傷那邊的四次根本可以整合成一次大家一起聽一起問 也可以避免單獨某人某方主觀指責筆錄前的警察跟社工那邊也是 為什麼一定要分開問同樣又都是沒紀錄的?或是驗傷那次的警詢可以直接用到筆錄前如果筆錄的警詢不相信驗傷的警詢那驗傷的警詢那問了要幹麻反正問了都要重問沒有律師還沒起訴的前提下減少不必要又沒記錄的重述至少可以降到四次所以為什麼要問八次?然後一堆人在說因為會有人誣告啊沒有記錄的重述受害經驗兩倍次數可以減少誣告的比例或是當做證據採信?自述被害經驗這件事 次數會這麼多的只有性犯罪跟家暴吧 而且多次就算了中間沒記錄的很多次還會有主觀指責嚴謹求證首先就是要有記錄吧?你沒記錄可以求證什麼?
作者: Pujols5 (Albert Pujols)   2017-07-06 11:55:00
我覺得有一點要先釐清啦 這麼差的辦案效率是只有性侵案還是所有刑事案件都這樣處理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2:03:00
辦案效率差應該是都一樣差啦 但是只有性跟家犯罪這麼多次吧也只有這種犯罪還會受到詢問者得羞辱或責罵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7-06 12:19:00
很多類型的案件都會一再重複敘述過程吧,有些法官不是相關領域的會連你講的都聽不懂,會一直要求你解釋為什麼這樣不行,甚至會被法官質疑要求的懲處太過高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2:29:00
很多案件在法官以外的部分不會重述這麼多次喔我這邊是指基本程序上有很多的醫生警察社工重述的部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7-07-06 12:30:00
你調查過還是在相關單位做事?
作者: corif (Corif)   2017-07-06 13:19:00
如果整合起來一群人圍著問自己領域需要知道的東西會比較好嗎?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3:24:00
驗傷過程那四次可以整合成一次吧 他們問的幾乎都一樣
作者: rainHime (雨姬)   2017-07-06 13:43:00
一群人圍著問,我連出面都不想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4:13:00
講得好像其他過程就不會被一群人圍著問一樣XDDDD笑死而且你以為出面與否是你可以決定的嗎XD
作者: gamblewu (Gamble)   2017-07-06 16:23:00
... 原來我在警局1對1做筆錄是特例,我以為警察很忙,原來閒到可以圍觀喔
作者: minifriend (小朋友)   2017-07-06 16:28:00
為什麼你是1對1啊 你是被性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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