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林奕含事件和性侵受害者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8-25 00:52:24
還記得當初林奕含事件剛爆發出來時,板上很多人都產生了共鳴
不只是PTT,臉書、Dcard都是如此
那段時間很多人都在社群網站上分享了自己曾經遭受過性騷擾或是性侵害的歷程
所以當南檢最後「不起訴」的結果出來
林和陳變成法院認證的「兩情相悅」
再回頭去看那些,被林的經歷所啟發、而站出來說自己的故事的那些人,難免就會覺得矯情
就算大家嘴上不說,難免就是會產生是不是你自作多情、是不是你得不到就想毀掉對方(無?
也因此我非常不能接受,硬把小說說成真實經歷這樣的噱頭,這樣的行銷手法
會打這個標題的確是受到之前板上那篇文章的影響
如今林案被鬧得這麼大,滿城風雨,讓檢調單位勞師動眾,最後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大家都知道性犯罪的受害者,很大一部分都會留下心理創傷,也因此要起訴進入法院等等本
哪天出現了一名真正的受害者,會不會因為眾人下意識地懷疑他的可信度,反而受到傷害?
因此被疏忽怠慢,而沒辦法伸張正義?
我是覺得林案(跟林本人並沒有關係)
在某種程度上,對真正的性侵受害者會產生非常糟糕的影響
就算不說出來,也會在心裡默默質疑對方的可信度
還記得以往在網路上看到性侵害等等的經歷,都會感到心疼、害怕或是因此而警惕
然而最近再看到類似的文章,第一想法大都是質疑文章的可信度
也因此我認為,當初媒體、出版社等等「行銷」林案的手法非常劣質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想的?
作者: nonocom   2017-08-25 00:55:00
南檢只能說沒有證據 但不能用兩情相悅來結案 超不專業的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7-08-25 00:55:00
不,林能用幻想的事件使廣大被性侵的女性勇敢站出來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0:56:00
根本就不只是林案而已,現在有太多讓人質疑的事件了
作者: nonocom   2017-08-25 00:56:00
就算是兩情相悅 那南檢有兩情相悅的有力證據嗎? 沒有嘛..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7-08-25 00:56:00
的情況
作者: ownlife (月光宅魚)   2017-08-25 00:57:00
會不會讓人不敢跟有憂鬱症的人交往呢
作者: nonocom   2017-08-25 00:58:00
就跟做生意一樣 老闆給買家開價 開了太爛 不賣不爽不成交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0:58:00
當初父母是說誘姦而且沒說要提告,因為輿論鼓吹+找不到對應法條才告強姦而已,也不覺得浪費司法資源,因為當時是社會輿論需要出口,而且是因為人走了父母才講明是真實經歷,不是出版社要行銷
作者: nonocom   2017-08-25 00:59:00
開的剛好 店家也沒吃虧 開過高 把你當肥羊不是剛好開的剛好 店家也沒吃虧 開過高 把你當肥羊不是剛好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01:04:00
之前有篇議題是女性利用告訴取利的,就有說過這是袒護這種行為或是把矛頭指向男性咎由自取都只是害了真正的被害人,哪天案例多到讓社會檢警的第一反應從同情變成懷疑,這樣才來說不友善,誰知道D板主馬上搬出男性殺人案來救援…
作者: ray90910 (秋風夜雨)   2017-08-25 01:05:00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1:09:00
主要也是性侵的疑點少得可憐 反而證實沒有性侵的人事證又多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1:00
忘記哪裡看到的案例了,應該是在美國一個被誣陷性侵的人,被關到監獄中,最後終於被洗刷冤屈但是在他身陷冤獄的途中,他的母親因為認為自己的小孩是性侵犯,因此自殺了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7-08-25 01:15:00
到底是性侵證據少得可憐還是被採信的性侵證據少得可憐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6:00
啊...剛剛想Google找回那個案例,結果發現不只一個...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7-08-25 01:16:00
美美不就說了他的證詞證據都沒出現 那還有沒有其他呢?
作者: jauyuu (啾)   2017-08-25 01:16:00
就不是性侵啊,一直都說誘姦啊
作者: CPer (CPer)   2017-08-25 01:17:00
美美並不是在現場的人她是聽轉述的喔美美她的證詞哪個有證據 我不知道也許可以舉個例嗎?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7-08-25 01:19:00
看了那個美美的FB那篇,只覺得他是跟寶可夢100差不多的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8-25 01:20:00
就沒證據,有證據早就去給阿星一刀斃命了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8-25 01:25:00
策略性的騙財騙色本來就不犯法 但說兩情相悅也太瞎
作者: silentalice (silentalice)   2017-08-25 01:26:00
樓上兩人兩情相悅的證據3X件,策略性騙財騙色的證據0件,說後者的感覺才是瞎吧?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01:27:00
騙財有喔,要看要件有沒有符合,在法律上錢財最容易為利益了
作者: qqqqq55 (青春小鳥回不來  N)   2017-08-25 01:28:00
出版社一開始並沒有這樣行銷林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8-25 01:29:00
騙錢無罪 看阿肥就知道是怎樣了啊 就是禮物啊你不能說家人生病要錢 這有罪 但說愛情就無罪你不能騙說修行 這有罪 但騙說這是愛情就無罪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01:35:00
所以說要看要件啊XD但錢財是比較容易解釋為得利或損失,不用急著連噓啊,嘻嘻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7-08-25 01:35:00
兩情相悅至少一堆證詞都有提到吧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8-25 01:37:00
連噓是沒更改 又打太慢啦XD
作者: ro77289 (ro77289)   2017-08-25 01:37:00
等等寶可夢100要出現啦
作者: force5566 (ㄈㄛˋ斯5566)   2017-08-25 01:38:00
等等又有人要出來假設了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8-25 01:39:00
等等又要開始如果了…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8-25 01:58:00
作者: cashko   2017-08-25 02:34:00
因為不只一位閨蜜說林奕含說過很喜歡陳星,又主動邀約閨蜜介紹陳星聚餐,當然讓人感覺兩情相悅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7-08-25 02:40:00
誘姦這名詞本來就混淆視聽
作者: Patricila (想睡￾N )   2017-08-25 02:45:00
就算書裡寫的都是真的,依照現行法律,一樣判不成強姦,書裡書外都一樣。哪有什麼?房思琪的強暴,就是思想跟身體都被強暴,說服自己由傾慕變成戀愛,這樣就不是強姦。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3:29:00
我個人認為這是林家與出版社半故意的結果讓社會與論發酵 一邊打書 一邊陷陳於不義 非常高招事實證明後來目的也達到了 書大賣 陳變成過街老鼠
作者: au355 (香)   2017-08-25 03:59:00
陳星因為背景硬,所以不起訴啊!不然其他師生戀性侵的,每個都判很重啊!有背景要凹怎樣都能凹啦
作者: cashko   2017-08-25 04:07:00
其他案例有受害者,這個找不到啊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7-08-25 04:55:00
轉而開始質疑別人的才有問題吧!
作者: Destiny123 (追尋新人生)   2017-08-25 05:12:00
還在背景硬 小李子背景硬不硬我問你? 陳有比他硬嗎?那小李子案判得重不重阿?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7-08-25 06:37:00
背景硬是阿共派來的還是菊姐屬下?厂厂
作者: w76530   2017-08-25 07:17:00
師生戀就是性侵的話,林萬億還能被重用?
作者: vini770803   2017-08-25 07:31:00
陳林第一次算是約會強暴吧?那陳的玩女學生部分一定有問題 但沒其他受害人或者林與其他人感情認知不同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8-25 07:48:00
還有人在性侵強暴,都介紹男友給姊妹淘
作者: vini770803   2017-08-25 07:55:00
去看美美FB跟其他閨蜜認知明顯不同 FB上文章她認知是約會強X
作者: vcjoy (vcjoy)   2017-08-25 08:26:00
美美的fb根本看不出來要表達什麼,為什麼不說清楚....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7-08-25 08:29:00
美美說的話根本沒有說服力 新發的那篇跟小說幾乎一樣幾乎就是精簡版加年齡增加版的小說文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08:46:00
嗎的 怎麼還有74在那邊崩潰 聽人話很難?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09:04:00
太強了,跟自己不同意見就是74團....嗯嗯
作者: qazieru (=w=)   2017-08-25 09:54:00
你這74這麼熟 還裝屁推 poi258: 星粉都跑去哪了?!
作者: xxxg00w0 (寒夜)   2017-08-25 10:08:00
怪不完的 戰犯不只媒體 出版社 一環扣一環 無盡的追殺追殺不完的除非群體失智能突然清醒(你覺得有可能嗎?) 不然這件事差不多就是從悲劇變成更悲哀的鬧劇收不了場而已了
作者: poi258 (^^)   2017-08-25 11:17:00
只不過講幾句話就說人74團,媽呀!!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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