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tnnee (ttnnee)》之銘言:
: 家中有年邁長輩最近生病
: 有2兄弟2姐妹
: 由姐姐代替看護照顧長輩兩個月
: 弟弟說應該把付給姐姐的薪資除三
: 由其他沒照顧的三個兄弟姊妹平分
: 妹妹說應該是除以四 因為如果是請看護
: 姐姐自己也應該負擔請看護的錢
: 所以姐姐應該要付給自己的薪資(?
: 大家覺得哪個合理呢
先不考慮性別和財產分配.
理論上,如果姐姐收的是比照行情的看護薪資的話.
應該要除4.
假設請看護是一個月24K. 四人分一人要拿出6K.
如果姊姊是在外面當看護,月收24K也是要拿出6K當長輩的看護費.
剩下1萬8.
換成在自家當看護,同樣做看護做的事,一樣拿24K.
但這個時候還是必須要上繳自己的6000.
否則就會變成在外面當看護,扣除長輩看護費剩18K.
在自家當看護,結果有24K ?
工作領薪水是一回事, 分擔長輩的看護費用又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姊姊的談判籌碼是,大不了就起外面的看護來做.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是薪資. 不包含照顧長輩所需要用到的消耗品及其他成本.
上班時間也要注意, 加班費有沒有算進去. 有沒有一例一休?
我覺得有計算到這些是蠻困難的,
除三說不定都已經是賺到了, 見好就收可能比較好. 省得姊姊真的要算起來反而更貴.
: 還有一個說法是
: 兩兄弟有分到房子
: 而女生沒有
: 所以照顧費應該除二才對
: 求解
拿財產多辦事, 應該是一般大眾普遍會有的想法.
認為這樣才合情合理.
但,事實上.
當這樣想的時候,就會變成照顧長輩是因為長輩有給財產.
如果長輩不給財產,就不需要照顧.
那如果長輩是把錢都捐出去做善事呢?
竟然把錢捐給外人, 活該小孩都不願意照顧!?
不公平感一定會有.
不過換個角度,那些財產是老人家的, 要怎麼運用是人家的事.
講難聽點, 既然老人家偏心把房產給兒子.
目的大概也不是要讓女兒們可以透過省孝親費或看護費來賺回一點.
但這是家務事, 外人評論也沒用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