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33條:
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
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係
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
家屬或者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
又無家屬或者關係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
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
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准後實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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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產婦自己有錢付醫療費用也未必有用,
因為法律規定了她一個人不能做決定,
如果夫家因「順產對胎兒比較健康會聰明」,
或「剖腹了以後不好生二胎」之類的理由拒簽,
她有錢付也照樣痛死。
夫家未必想產婦死,但不怕產婦死。
配偶是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也就是說,產婦死了,所有的錢都歸她老公。
這筆錢包括: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所有財產,
以及醫院由於她的死亡而給出的「人道主義賠償」。
對廣大刁民來說在,
這老婆生子也是一門生意,
生下來當然傳宗接代,
生不下來一屍兩命,得一筆錢,也是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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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a/sQ75f
這次這個老公都簽名了堅持順產「要求陰道分娩,意外諒解」,
我就不給妻子剖腹、出了什麼意外也沒關係會諒解,
看了就很想翻桌 (╯-_-)╯ ~╩╩
諒解個鬼阿生的不是你諒解什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