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我看到原文被噓到X1 感到很驚訝
依照噓文邏輯
假設你家是治安很差的地區
你的機車停在機車格 被偷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放置在高風險區
女生走在路上穿的暴露被騷擾 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明知道危險還這樣穿
你家被搶是不是也要怪自己怎麼住在那裡
以上的確都可以避免
像是機車停家裡 穿保守一點 搬到治安好的地方
重點是生活中一堆可以避免的事你自己都有做就對了膩
還有為啥要放棄自己的權益只為了不要怪自己
該檢討的是加害者 不是被害者好嗎
兔子容易受到驚嚇死亡 受到野狗攻擊
所以不應該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