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啦
這種事情稍微冷靜分析一下就好
不餵食的後果
==> 這隻貓沒有東西吃
所以
1. 餓死
2. 找到別人家去破壞花園
餵食的後果
==> 這隻貓留下來
所以
1. 你跟你妹妹要花錢買罐頭但是可以獲得跟貓玩的快樂
2. 破壞你鄰居家的花圃
如果往靠杯的地方說
就是你鄰居希望你餓死那隻貓
不然就是找其他人家的花圃去破壞
以捍衛他花圃的財產權
從法律的角度
這隻貓也就是個物
所以讓牠消失滾蛋餓死好像也就還好
至於從生命的角度.....
台灣人的生命都不太值錢
你不主動殺貓就很慈悲了
至於被動的不餵食牠讓牠自然餓死似乎道德上沒啥問題吧
所以只要你說服自己牠只是個東西
然後認識到台灣的人命向來不太值錢
看看你原文下面滿滿的噓文
你應該就會有符合多數民意的答案了
※ 引述《fckj1131017 (海德里希)》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我妹妹最近在回家路上發現一隻流浪貓很可愛
: 所以她就一直去買貓罐頭給那隻貓貓吃
: 問題來了
: 她這樣餵一餵 我們鄰居就很火大
: 說他們家的花圃被貓弄的亂七八糟
: 請我們不要在餵流浪貓
: 請問我和我妹妹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