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被女撿屍還挨告性侵 竟成法院認證「邊緣人」
好慘!桃園一名陳姓男子前年失戀心情不好,應女性友人之邀搭車前往台北
散心,兩人先逛了西門町、晚上又去KTV唱歌,陳男牛飲數罐啤酒後不省人
事醉倒在包廂,隔天醒來就發現自己與女性友人躺在飯店床上,事後他竟接
到對方哥哥來電問罪:「你對我妹做了什麼!」嚇得急忙傳訊不斷道歉,沒
想到卻因此挨告性侵,但法院經調查後發現,當天是女方主動帶喝醉的男生
去開房間,考慮陳姓男子的智力、情商都在邊緣程度,行事準則不同一般
人,日前已宣判他性侵無罪。
「我跟阿信是在澳洲打工時認識的......。」根據判決書指出,綽號「維
尼」的原告女子前年看到好友阿信《臉書》張貼一些負面訊息,擔心他會想
不開,遂約阿信到台北一日遊、逛街、唱歌,玩到太晚兩人就隨便找了一間
飯店下榻,隔天再一起搭捷運離開,沒想到上班途中,阿信突然傳來一封簡
訊:「昨晚我有做什麼事嗎?」維尼才隱隱約約想起熟睡中下體好像曾被異
物插入,下班後趕緊找哥哥求助,最後在哥哥堅持下到警局報警提告。
「我們有跟維尼說阿信是男生,可以自己回家,不用理他,但是......。」
但唱歌當天也在現場的幾名友人出庭時證稱,維尼曾趁阿信在包廂「斷片」
時,偷偷撫摸他的臉頰、耳朵,動作十分曖昧,散場後意識清醒的維尼擔心
酒醉的阿信人身安全,不顧一行人的勸告,堅持要帶阿信找酒店入住,「而
且我們也有提醒她,妳是女生,到了飯店後就可以離開了。」後來聽說阿信
性侵維尼一事,大家都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結果驗傷報告出爐,證實原告維尼的下體並無可疑撕裂傷,且內外褲也驗不
出任何男性DNA反應,法官強調,本案唯一證據就是維尼的「感覺」和阿信
的道歉訊息,但台大醫院心理衡鑑報告指出,被告阿信不論語文、操作、算
數、記憶都屬邊緣程度,「個案思考較窄化,易扭曲外在刺激,對挑戰性情
境常以幻想方式逃避」,認為阿信是接到維尼哥哥問罪電話後一時不知如何
反應,才會腦補以為自己性侵了維尼不斷道歉,日前已宣判阿信性侵無罪。
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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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被撿屍後還被挨告性侵,慶幸法官有認真辦案,也好在該名男子智力僅有邊緣程度
如果他的智力如一般人一般是否就會判有罪了?
話說如果證據只有如此而已檢方仍然起訴是否有違反無罪推定之可能?還是檢方對於
性侵案件已存有男性即為性侵案件加害者之心證,無須考慮相關的客觀事實與相關證據仍
可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