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父「雙腳壓制」性侵!國三女淚:他舔我背
檢方打臉曝真相
新竹一名國三少女小美(化名)向學校老師指控父親長期性侵她和妹妹。經檢方查證後發
現,竟是小美因手機被沒收而不滿,進而誣陷父親,全案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小美2017年2月20日向警方指控,父親2014年6月在家中直接脫去內
褲,以雙腳壓住她性侵得逞;2016年10月趁洗澡時,撫摸她的胸部;2017年2月時,再次
假借洗澡之名,摸她的胸部及下體,還用舌頭舔她的背部,甚至連小學剛畢業的妹妹都難
逃魔爪。
小美的父親否認犯行表示,他因小美交男友後開始嚴加管教,沒想到對方竟因此而不滿,
串通小女兒一起做出不實指控。
檢方表示,小女兒在偵訊時,證詞前後不一,先說忘記被爸爸襲胸,後又說被猥褻時姊姊
在場,最後詢問小美時,她又說根本沒看到。此外,檢方發現,小美姊妹對於過去被猥褻
的事件記憶相當深刻,明顯和常理有別。
另外,檢方詢問小美姊妹「遭父親性侵時是否有被威脅」,對方則回答,爸爸以零食、糖
果及禁足令等方式限制她們,讓檢方難以想像國小畢業及國中一年級會僅因此而任由父親
性侵。
檢方指出,小美2017年2月19日曾在臉書上抱怨,「X...他各種遷怒。沒收手機,電腦看
來也快不能玩囉。明天我她媽就不回家啦幹!」、「怒爆,不知道他在生氣三小ㄟ。反正
他沒收我手機。沒手機可以報備囉!」並於隔天向學校老師舉報,可見是因父親沒收手機
不滿而故意指控對方,加上沒有合理證據,因此全案不起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2/1084071.htm
心得: 被侵害者因所受精神創傷導致記憶不能完全早已被科學所證實,檢警卻以威權式
態度用合理性來剝奪被侵害者的話語權,並用臉書上的情緒發言來佐證實欠公允。
台灣的平權教育真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