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是一種常見的情緒狀態,是但丁神曲「七宗罪」中的「第一條」。
什麼樣的人最容易表現?答:有權力的人、有財富的人、有專業技能的人以及修養差且無
知的人。
怎樣算「傲慢」呢?要怎麼舉例呢?我想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自己的上司。這種人最常有
傲慢的表現。
總統、行政院長、部會首長、縣市長......等等,都會是很好觀察的對象。
簡單說:「跟這人講話,讓我很火大。」裡面應該就有所謂的「傲慢」。
這樣的情況太多了。幾乎每天都有紛爭而上新聞板面,這表示在人的骨子裏是「不能容忍
委屈」,一但覺得不爽,就是爆炸,打人、殺人等事情就出現了。
討論區裡的文章,很多是抱怨的東西。應該都跟傲慢有一點關係。
傲慢的反面,是謙遜。而「謙遜」這種美德需修養,而「修養」是很困難的。這跟你唸多
少書沒有什麼關係。教授、律師、法官、執行長、醫生等等都是唸很多書的人,也是常看
到「傲慢」的態度。
該怎辦?人也只能控制自己的行為與情緒。對於別人,只能關心與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