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性侵內褲殘留2男精斑 就是沒有被告的
2018-03-24 11:21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子指控謝姓男子2年多前找她喝酒後,在住處強親強吻後,強脫她內褲性侵
。
法院審理時,謝姓男子否認性侵,聲稱2人根本沒發生任何事,喝完酒後就離去。
由於女生指謝男硬上時未戴保險套、有射精,她遭辱後也沒換內褲,檢警採集內褲和下體
的
跡證送驗,結果內褲上有2種DNA型別,但都與謝姓男子的型別不符,法官以女生在案
發
不久就採樣,可以確認曾和其他男性發生過性行為,但並非她指控的謝姓男子,法官以科
學
檢驗最準確,依證據不足判謝無罪。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049261?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心得:
法院實在有夠仇男,就算內褲上的精液並非此名男性的
也不代表此名男性無罪
情慾會移轉,精液會流動,這本來就是常識
流啊流啊不小心流到別的地方,別的地方的精液再流過來也很合理
但法院不僅未考量到這個基本物理知識
也未考量到女性受傷害時候的防衛機制
實屬父權
希望各位女性可以跟我站起來支持這位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