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警性侵女網友 誣指對方引誘
【地方、突發中心╱連線報導】警察節前夕讓警界蒙羞!國道公路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員得
知女網友缺錢,竟涉嫌設局誘騙她到苗栗縣偏僻山區,在車內強吻、襲胸,並以手指性侵
得逞。林員否認犯行,但檢方根據通聯記錄、被害人內衣褲殘留林員DNA、林未通過測謊
等證據,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起訴,並痛批林員知法犯法,犯後還誣指被害人以美貌
引誘警務人員意圖詐財,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涉案的林姓警員(50歲)已婚、育有2子,案發時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曾因罹
患躁鬱症請假4個多月,去年被告後調往第九大隊,因從警屆滿30年,已於本月申請退休
。
遭起訴辯仙人跳
林員昨接受《蘋果》電訪,表示至少有3名國道警察遭該女以類似仙人跳方式行騙。記者
追問被害人內衣褲為何有其DNA?林避重就輕說:「你去問檢察官為什麼起訴。」
販賣警界宣導品的被害女子(49歲)與林員在臉書認識6年,過去未曾見面,去年8月搭高
鐵到苗栗找林員欲借10萬元。被害人指控,當晚林員在車上不斷追問:「我很有錢,要不
要當我小老婆?要不要洗溫泉?」並兩度正面跨坐她大腿,因無法勃起以手指性侵得逞。
被害人事後傳送郵局存簿封面給林員,表示:「只能說,看你的良心了(請林員匯借款)
。」但林未回應,她驗傷報警遭林性侵﹔但林員否認並反控被害人恐嚇取財。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614/38043197/
心得: 女性被害人傳了「郵局存簿封面」給對方說「看你的良心」,
最後是因為被告不回應便報案遭性侵。
有沒有懂得女生心理機制的可以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