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愛滋除罪化的必要性

作者: harry8123 (白蛇)   2018-06-15 11:26:41
我覺得不要把愛滋污名化是對的
我知道ptt上一堆人嗆他們嗆的很爽
但其實這樣算是間接的把醫療人員推入火坑
因為大家普遍對於這個疾病的不了解
讓病患隱匿病情
反而容易讓醫療人員在設備不足的情況下暴露於風險中
正確應該是要讓大家了解愛滋的感染途徑 並且衛教病人 讓他們知道自己疾病的問題所在
也讓他們到專科診所的意願率上升
愛滋病患有一點不太好
就是容易把什麼事都歸咎於歧視
例如特殊門診
這就跟能力分班一樣
其實這樣才能把資源做最有效的配置
所以不論是大眾還是病患
這段教導的路還是頗漫長的
作者: vilovej (不走回頭路)   2018-06-15 11:28:00
衛教真的非常重要...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8-06-15 11:31:00
間接的把醫療人員推入火坑 +1
作者: Justapig (就只是一隻豬我心領了,)   2018-06-15 11:36:00
為什麼叫除罪化?現在得愛滋會被判刑是不是等下推回來推回來
作者: theromstakve (theromstakve0)   2018-06-15 11:42:00
年輕人就是太衝動了
作者: a44642 (陳柏)   2018-06-15 11:43:00
樓上崩潰
作者: theromstakve (theromstakve0)   2018-06-15 11:44:00
樓下帥哥
作者: bassmaster (三餐吃泡麵然後暴斃)   2018-06-15 11:48:00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6-15 12:05:00
不是蓄意感染他人才有罪嗎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8-06-15 13:36:00
樓上不對喔 現行法是知道自己有病+隱瞞作愛就成罪蓄意感染是有要害人感染的故意所以有些病患會拿自己病毒量低=無傳染性當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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