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89204 (YIN)
2018-06-26 17:58:26標題
護理師遭色翁襲大腿內側 新店慈濟遭列同案被告
內文: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慈濟醫院女護理師,日前為高齡老婦準備洗腎器材時,慘遭婦人的林姓兒子伸鹹豬手偷抓大腿內側,事後還被譏笑「鑲金的」;護理師不甘心而提告。二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林4月刑期、公然侮辱部分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14萬元定讞。民事部分,除林被求償111萬元外,被害人也認醫院是雇主,本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處理、卻未處理,同案連帶求償。
據悉,台北慈濟(又名:新店慈濟)在本案日前開庭時否認指控,在自認處理過程完備情形下,聲請傳喚處理過本次事件的護理長與具師姐身分的專員,以還原事發過程;案件今日上午開庭,但因涉及性騷擾、禁止旁聽。
但據了解,護理長因出國、已事先請假,但她在本案位居重要角色,法院下次開庭仍會傳喚出庭,以釐清醫院在事發當下究竟有無行任何補救措施?若有、又是哪些?至於師姐,未具理由請假,但已捨棄傳喚。
此外,今日開庭另一重點在於,原、被告均親自現身,而護理師不免想起事發過程,庭中仍無法對視林男。
性騷擾事件發生在2014年10月,女護理師指控,林男趁她不備之際,突伸鹹豬手摸她大腿內側,她馬上責問:「幹嘛摸我?」並向護理長反映事發經過;怎知醫院相關人員非但未與她站在一起、反要求不要太在意已年近70歲的林男。護理師不甘、堅持提告,直到一審判林有罪才離職。
林男上訴後堅不認罪,辯稱當下與護理師之間有隔板,不解為何被控性騷擾;但二審法官拒絕採信辯詞,駁回上訴,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4月、公然侮辱部分判拘役20日,合併得易科罰金14萬元確定。
新聞連結: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68780
心得:
以前在上人醫院有些一進醫院就嗆聲自己是師兄師姐
看了也是呵呵啦,還好我早退了
是說能爆的事情太多了,這個也只能說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