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女相偕赴綠島潛水夜宿同房 狼趁女醉吐性侵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7名北部男女相偕到綠島潛水,晚間酒後在民宿同住一房,廖
姓男子半夜對其中一女搓乳及指侵下體,連女因不勝酒力到廁所嘔吐,他也邊扶她吐邊指
侵,回到房間繼續。雙方隔天雖同赴潛水,女還幫男擦防曬乳,但女上岸後仍控告男性侵
,法官採信女方說法,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3年4月。
此案發生在去年10月間,廖男透過熟識的女子邀約,一團共4女3男到綠島自由潛水,當晚
只有一男另宿,餘6男女同宿一家民宿,一同在房內喝威士忌酒後睡覺。
被害女子指控,她跟廖男才剛認識,但半夜裡感覺到廖的手伸進她內衣褲裡,用手揉捏乳
房,還有用手指插進下體多次,她有翻身、試圖擺脫,但都沒有辦法,後來她用力掐他下
體,想讓他因為疼痛而停止,但沒什麼作用。
後來她嘴巴裡已因有嘔吐物而鼓起,廖扶她到廁所吐,邊按摩她肩膀和脖子,嘗試讓她舒
服一點,接著又搓乳,還脫她褲子指侵下體,後來扶她回房,他仍繼續,當時她因太累,
且覺得抵抗也沒有用,已經放棄抵抗。
隔天早上,一行人依行程進行潛水,廖男騎機車載這位女子,女也依廖所請,幫他擦防曬
乳,看似平靜無波,但女子已經向同行女性朋友吐露半夜之事,並且在結束潛水後,向綠
島警方報案,控告廖男性侵,並搭船到台東,採集下體檢體。
此案由台東分局偵訊後,報請台東地檢署轉陳新北地檢署偵查後起訴,由新北地院審理。
廖男坦承在床上及廁所內,以手撫摸女子胸部並隔著內褲撫摸下體,否認指侵,過程她都
未拒絕,他親吻她額頭、臉頰、嘴唇、胸口時,她眼睛有看他,確認她是意識清楚,便大
膽愛撫她。隔天還坐她車並有幫他擦防曬乳;廖男律師也說,若被告確有違反她意願,她
在房內大喊以嚇止被告。
但同行男女在法庭作證,指女子早上有情緒不穩的狀況,他們追問才得廖男所為。
法官認為,被害女案發後近一年仍有難掩情緒哭泣,也有創傷後壓力疾患,均是性侵被害
人反應,實難認有造假或刻意誣陷被告之可能。且男女素不相識,女方已有男友,實難想
像同意與甫認識的廖男發生性行為。
法官也認為,若屬兩情相悅,女方不可能在廁所嘔吐的狼狽樣貌,讓廖男做手指插入下體
的性行為,這與常情有違。
法官認為女子被害後,顧慮同行其他人之旅程尚未結束,若突然撕破臉可能招致後續相處
的尷尬,也憂慮若吐露實情需承受他人眼光,所以當下僅選擇暫隱不發,仍與廖男維持表
面之談話及應對,這是常情。
法官根據綜合判斷,認定廖男是在違背女子意願的情況下性侵。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0217
心得:不論交情深淺,玩得多開心,女生總是容易受傷的一方。
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