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進來現在的地方就想走路上班了
一拖就半年的時間
Google Map 上寫著 步行時間約半小時
但經驗上告訴我 最好抓個 1.3~1.5 倍的時間
今天出門時 時間已經有點晚了
騎車大概會比平常稍晚一點到
心想 如果每天都是騎車上班的話
還真的是錢多 離家近的好地方
看天氣 涼涼的很舒爽
即使走路大概也不至於滿身大汗
於是 貿然決定走路去上班
賭賭看會不會遲到
真的不行 大不了就坐計程車吧~
因為早上要跟客戶開會
難得的穿起了套裝與皮鞋
走了大約十來分鐘
身體就開始熱了起來
只好脫下外套繼續行走
到了公司 出了點汗
算是還可以接受的狀況
只是皮鞋還真的不適合遠走
腳趾頭磨的有些疼痛
下班時 改騎ubike回家
回到家中 發現腳上已經起了個水泡
下次不敢再穿著皮鞋走遠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