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首我有不耐煩重症。
一直在找東部或離島的工作,不需要有出息,但是有獨立的生活空間,不要密集跟家人共
處。
可是因為我媽媽自己一個人,再加上想省錢也沒有搬出去的打算,摩擦就會一直產生。(
我廢)
所謂的摩擦就是,有時候只想放空滑手機(我自己平常是沒什麼經濟壓力的人),但是就
是只想看電腦滑手機,我媽是在外面忙一整天到十點十一點,回家還會霹靂啪啦,一直一
直講話的人。
我 就 會 覺 得 很 煩。
想大聲回不要吵好不好!的那種。
講話就會很不耐煩,態度很差。
覺得已經在外面聊一整天了,回家可不可以安靜,我不想講話為什麼一定要回話。
可是因為住家裡,開的車也是媽媽買給我的,所以我哥覺得我沒有資格對媽媽不耐煩,理
由是我媽給我的勝過她帶來的煩躁,我應該要忍耐,他分析說我瞧不起我媽所以不尊重我
媽。
但是我哥長年住在國外,加上疫情這三年第一次回來,他一回來只看到我的不耐煩,所以
有了以上的分析。我也不爽說他天天住在一起最好是受得了。
要我明天報告,我為什麼會瞧不起我媽。
可是我覺得我沒有。要報告我報告不出來。
(當下只有死魚眼覺得我哥是不是有病吧)
希望大家集思廣益幫我想個下台的合理解釋。
然後我就要去東部的民宿換宿直到我哥年底離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