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4 14:16:38本文極長,可以直接跳結論 p.12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24 14:27:00推!我是反方,不過我不認同開放會排擠到BG,但支持板務重疊及不符合原創平台要素沒有機制等論點
作者: Nielro9721 2017-02-24 14:35:00
詳細推
作者:
odik (odik)
2017-02-24 14:37:00只能給你推了,論述十分完備。
作者:
ttuys (紅蘋果)
2017-02-24 14:38:00推
作者: momoru 2017-02-24 14:47:00
推詳盡整理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02-24 14:52:00推
作者:
gastritis (gastritis)
2017-02-24 14:54:00抓個錯字(別打我><),二、(二)必要性的第二段,板友的友打成有了K大改完可把我的留言刪了
作者:
QZKLC (MIAC)
2017-02-24 15:00:00推詳細整理!偶爾也看大B,風格真的不同於原創版。
作者:
huilain (南西)
2017-02-24 15:00:00推認真~~~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4 15:00:00推推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7-02-24 15:11:00推詳細認真我都忘了自己當初寫了啥了XDD
作者: acx850817 (毫無反應,就只是個遊戲廢) 2017-02-24 15:14:00
推整理
作者:
baek12 (小白)
2017-02-24 15:31:00大推! 詳細整理!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4 15:35:00哇靠你寫論文啊XDDD 我可以截取部分內容當版規Q&A嗎
作者:
latina (高高)
2017-02-24 15:37:00推認真整理
作者:
hcj5579 (Rugo)
2017-02-24 15:38:00先推再說XD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4 15:42:00完全可以喔~neves板主真的是抱著寫小論文的心在寫的xD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4 15:44:00其實原創定義裡除了蝴蝶條款之外還有B:有在平台發表過的作者在別處發表的作品,所以我一直覺得長佩幾乎就是B再擴大一點這樣XD
作者:
Hiei777 (keep walking)
2017-02-24 15:47:00推這篇條理分明!!
作者:
a1503f (chuchu)
2017-02-24 15:49:00推
作者: zeze710 2017-02-24 15:54:00
推
作者:
sepmei 2017-02-24 15:55:00推!
作者:
kaffi (咖啡)
2017-02-24 16:01:00推整理! 論述好清晰!!
原po好強這是專題論文的感覺啊!!!推推!從頭推到尾啊(今天出現第三遍XD),其中大推第三點!
作者: lightofwind (草風) 2017-02-24 16:14:00
推詳細整理
作者: Felicfic 2017-02-24 16:19:00
推條理分明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2-24 16:51:00
推像論文一樣認真又清楚。另外不是不尊重板規,而是在沒有歷史搭配下閱讀板規和範疇,就會有一堆人做出不一樣的解讀,昨天不就很清楚了嗎?這些人中就如我,剛接觸原創二字,就是認定"只要是自己發想,並非如言小那樣只單純著重愛情的故事"則皆為原創。然板板上這兩天的討論最初試圖在情緒中解釋"何為原創板認定的原創"中失了平靜,才會有不尊重板規和不理性的對峙產生。那也並非我的本意。順著這篇看完,另有感想,原創板的原創定義公告中,用"以條件逐條刪除不適當的板面與文體"(可見當初板上討論原創板的原創定義爭論中啟發,至少我是做不到,交給能者來)不是更好(可當我自以為)?興許能更加"完美"的篩選掉不符板規的狀況。我想我的推文可能還是有人會認認為不負責任,畢竟我就是只有上站一百多次,但很抱歉,這個本來就是閒暇時才開,甚至沒有過多時間可以
作者:
Raiapril (April)
2017-02-24 16:55:00推!整理詳盡 邏輯清晰 太厲害啦
作者: jealousyred 2017-02-24 16:55:00
發文,所以我唯一能夠道歉的地方是情緒上的發言,雖雖然我盡量不想因為某些聲音而感到焦慮和任何負面情緒影響,但人在情急中的解釋跟話語極為容易變得不夠清楚,當然包含閱讀的人在內。抱歉太長佔版面。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4 17:12:00我簡單陳述一下,每個人皆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不願或沒有時間爬文、了解,不是幫自身言論免責的藉口
作者: p300 (pp) 2017-02-24 17:13:00
推這句「這邊舉的每個點都有利於大B板,但有哪點有利原創板呢?不就是他板事務嗎?什麼時候原創板還需要承受,推銷他板的業績壓力了?」我的論文還沒寫那麼厲害OwO原PO好強
作者:
baek12 (小白)
2017-02-24 17:14:00「原創網」的定義跟該平台能否在「某種程度上」有效地防範抄襲,是很重要的考量因素謝謝原 PO
作者: p300 (pp) 2017-02-24 17:28:00
有點好奇當初決定納入長佩時有這麼多爭議嗎?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4 17:30:00想知道答案,回去翻舊文就有了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4 17:32:00據我印象是沒有。我個人沒參與長佩但反對大B是因為平台
作者:
JingP (Jing)
2017-02-24 17:34:00我以為進到每個新的板,先看過板規、爬過文是基本,每個人都各自解讀板名的話,舉個ptt萬年例子,cute板是中國科技大學板,難道自己定義是可愛板就可以在該板狂貼喵喵惹嗎╮(╯▽╰)╭
作者:
yui400959 (每天都在跌倒不科學)
2017-02-24 17:35:00推整理詳盡
長佩是不同平台,版友大多樂觀其成,幾乎沒什麼爭議,很平順的就通過了
就是因為大B一樣是PTT的版,基本上性質沒區別才不贊同,當初長佩沒這個問題
作者:
sliverink (sliverink)
2017-02-24 17:38:00長佩當初是90%以上的高票通過的,這次感覺會很膠著
作者:
ditto (嘟嘟)
2017-02-24 17:40:00大推這篇言小並非只單純著重愛情吧
作者: chy8061 (嫣) 2017-02-24 18:08:00
推第三點
作者:
quiy (QuQ)
2017-02-24 18:28:00推論述!!
jinp大的舉例超有趣我新認識一個板了XDD,希望之後大家提出想法與意見時能先做好功課與爬文;認真瞭解後再做評論,不然真的很像為反而反看到黑影就開槍~
cute板XDDD PTT跟直覺意義不同的板名太多了,所以進到一個不了解的看板,先了解板規、這個板在做什麼是常識吧,而不是說"我以為"、"大家都以為"原創是XXXX就能免責的
作者:
phoebe147 (PHEEEEEEEEEEE)
2017-02-24 18:55:00推
作者:
OPXRF (OPXRF)
2017-02-24 18:59:00原po好厲害!愛你!100個推
作者:
mewo (乾掉的柚子)
2017-02-24 19:02:00這片論點真好,支持跟原po一樣的看法!
長佩當初因為他有明顯嚴格的防止盜版跟抄襲的力度,還有最重要的ptt沒有相似討論的專版,所以納入爭議不大這是我當初沒有反對長佩以特例納入的原因啦
作者:
Sabamba (いのる)
2017-02-24 19:47:00認同!!!寫的真好QQ
本來覺得大B版納不納入原創無所謂,看完原Po的這篇文突然覺得其實大B的東西不需要特地搬到原創來,這篇文條理分明,可以說服我。沒推到 推
作者:
s870233 (CIN)
2017-02-24 19:54:00原po好厲害!
作者:
baek12 (小白)
2017-02-24 20:00:00推cute板XD
作者: holicil (pai) 2017-02-24 20:21:00
推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4 20:37:00原來真的有可愛版(震驚)
作者: momoru 2017-02-24 20:44:00
原PO的簡單陳述跟Jing大的cute版都補充的很棒 閱讀板規與先認識與了解這個版也是一種尊重吧
作者:
sinyi26 (糖果罐子)
2017-02-24 20:49:00推推推
作者:
awnyueh (西西西)
2017-02-24 21:12:00推推推推推
推推 對於當初長佩納入沒意見(反而多認識一個網站)但對於大小B版納入滿不認同的...不過對我來說只是看誘因不足而已...推原PO條理分明跟認真查資料
作者:
wngub (想飛)
2017-02-24 21:25:00推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4 21:55:00推,另外我覺得長佩有許多創作者都是曾在原創網上發表過文章的人,有些討論或許不用投票就已經適用例外條款,這也是爭議比較低的原因。
作者:
stareye (忙盲茫)
2017-02-24 22:17:00推薦
作者:
ronale (挑戰是無限 人生是永遠)
2017-02-24 22:45:00推推 真希望可以畫下句點
作者:
marrine (瑪琳)
2017-02-24 22:51:00反方推! 這是小論文吧?
作者:
cmanga (cmanga)
2017-02-24 22:55:00推原po的看法
作者:
s870233 (CIN)
2017-02-24 23:11:00補推一下
作者:
wirrla 2017-02-24 23:14:00這篇說服我了
大推!!!論文般的條理分明,邏輯清晰!!!請收下我的膝蓋!!
作者: hlovea 2017-02-24 23:50:00
推!!
作者:
inB262 (藍外)
2017-02-25 00:31:00推!!!
作者:
mikuru (∞→1)
2017-02-25 00:35:00必須推
作者: m9o2o 2017-02-25 00:36:00
推
作者: purplepeople 2017-02-25 00:39:00
推
作者: ppllook80 (米果花) 2017-02-25 02:16:00
推
作者:
neueinin (喜歡ㄋㄟㄋㄟ錯了嗎)
2017-02-25 10:26:00推
作者:
naziki (某N)
2017-02-25 11:45:00推, 立論清晰分明
作者: foratichart 2017-02-25 12:42:00
大推!!!! 完全說服我
作者:
jos6899 (Fen)
2017-02-25 13:08:00推
作者:
sonel (颿)
2017-02-25 17:51:00推此篇,好像回到寫論文的時候,論述依據清晰
作者:
CYBERPUNK (norah jones terrific)
2017-02-25 18:03:00這 這是釋憲文體例嗎 厲害
作者: meryla 2017-02-25 21:54:00
推這篇 另外JingP大的例子害我笑到嗆到XDDDDDDDDD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12:42:00
原PO沒有區分清楚定義與特徵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13:36:00推此篇~ 不太懂樓上想表達意思,能講清楚點嗎?
作者: s110 (s110) 2017-02-26 14:04:00
爆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20:30:00
長佩雖然沒有作者作品版權,但仍能在本版以例外的形式成為原創網之一。同樣沒有作者版權,但有分類、搜索、即時互動過程的大B版,與長佩版相距並不遠。不可否認大B版的人氣不高、現在沒聽說有什麼大神級人物存在,但這就是評論跟推薦存在之所以必要的原因吧。我過去也不知道要從哪篇文章開始看起比較好。但也許有在關注大B的版友知道。用紅不紅來說兩者不同我覺得只是次要的差異。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20:58:00大B跟長佩的不同,原po文中已說的很清楚。比較同意原po的看法另外不知大B板對抄襲文的處理做法為何?之前長佩管理站方對模仿者的抄襲處理 大部份人都還算滿意吧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21:24:00
樓上的問題要請常逛大B版的版眾來回答我有看過原PO的原文^^ 我只能說原PO指出了一些讓版眾決定時的參考(好不好找、好不好讀、好不好看),但並無法說大B比長佩更不「原創網」。我想指明的是這點。對我來說,能夠在文章中看到臺灣的梗是滿大的誘因的,且恰巧是因為他不太好找、不確定好不好看才特別需要有人推薦。至於好不好讀,我想見仁見智,如果用a作者,應該是還好。 原本的想法比較散漫,我重述一遍,希望有比較清楚。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02-26 21:47:00大B版會沒落 從配菜太咸那件事出走了一批作者開始吧? 以此為鑑 大B處理借鑑/抄襲似乎不如長佩來得有系統和客觀
呃,畢竟造成出大走潮的走錯路到目前為止一直都留在板上...讓人覺得bbs這樣性質的沒有權威性人物主持爭議文吧...漏字“bbs這樣性質的刊板”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22:27:00推樓上兩位的看法「恰巧是因為他不太好找、不確定好不好看才特別需要有人推薦」,雖然大B板台灣作者多,但我也不認為原創板有任何義務去幫忙增加曝光度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22:34:00
原創版沒有義務,但同樣身為原創版的版友,我會期待,這兩者沒有衝突吧 ^^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22:38:00而原po提到的:大B板的討論內容,是「所有」有關Boy’s Love的相關的話題也就是不限於小說,包含漫畫、影集等光是這點就與本版當初定義的「原創網」有極大差異,我認為也說的很好~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22:39:00
大B版的版規並沒有檢舉抄襲的機制,大概只能靠社群力BL這個文類是女性向吧,大B版確實是該類文章發布的平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22:42:00每個人都可以有期待,但一個板要符合全部人的期待那就太難了。原創板不忘創板主旨與定義 做自己該做的事就好了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6 22:43:00
台,此點殆無疑義?我想提供大家討論的機會就是讓彼此聊聊這個版要怎麼走可能各自面臨的風險與收益是什麼?能夠在討論中形成共識,或至少能對彼此能有一定的理解。原創版的創版版規當然界定了本版應該怎麼走的一些方針,但也不是不能彈性調整,否則也不會有這次的連署了。投票是測量大家怎麼想的一個重要指標,但意見的交流才是本體吧?對於這次劍拔弩張的氣氛感到有點迷惑。我也不是很能理解從同意轉為反對的版友怎麼想的?(不過這就是題外話了)
同意大B處理借鑑/抄襲似乎不如長佩或其他網站來得有系統和客觀+1走錯路事件也引起很多人的負面觀感
真的,對當年走錯路事件全討論文都跟進到的我來說,我覺得受到好大的傷害,絕愛板是我bbs的初戀QQ幾乎所有在追的作者都出走了,可是我還是有持續有關注它QQ哦 對不起,這只是我個人情緒抒發,無關本次連署orz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6 23:19:00大B板是女性向小說發佈平台無疑,可是原創板本來就不是所有女性向的網路小說文都可以討論,不然發表在批兔個板跟貼吧創作論壇的文都可以推薦嗎?大B不符合板規中定義的原創網站,如原po本文中所述。除非修改板規,不然大B就只能如長佩跟蝴蝶一樣用特例的方式,像現在這樣投票決定是否納入。長佩跟蝴蝶都是以壓倒性的多數無異議通過,而我想這次的投票會很膠著至於本板是否要不限平台來源 開放所有的女性向網路小說都能討論 我認為
#1Ofl0XrK (YuanChuang)這篇板主的回文很好 建議看看
作者:
xarashi (Laura)
2017-02-26 23:38:00個人以為 沒有官方裁決抄襲/借鑒的公權力代表無法保障底下作品的原創性 當年的結果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這點和現行規範的原創網定義有相當大的歧異
走錯路事件我也是估狗才大概瞭解,可以體會s大當時的憂傷... 是說之前還看到大B在徵版主?現在看來是原版主留任了?也希望他們的管理層能多點人吧 ..嗯 他版事務扯遠了XD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7 00:08:00
我想wollcay直接說會比丟連結更清楚。嚴格來說,大B版的版規會禁止盜版,只是似乎無法管抄襲?你丟的那篇文章應該沒論及這件事。如果大B版的版規是寫禁止侵害他人著作權,就清楚了。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7 00:31:00「在開放所有網路小說之前,我們要先定義,什麼是網路?什麼是小說?什麼是網路?一但開放之後,光是首發需在網路,且非實體書試閱這項規定,就有很多難以執行的細節,例如:1. 如何證明首發是在網路?2. 如何證明該網址不是盜版?或已取得作者授權?3. 如何證明全文都發表在網路而非實體書試閱?如果作品是在原創網站連載,這一切都很好查,但如果是blog或是其他論壇,先不說檢舉機制,光查證就是大問題。」以上擷取自該文,講的是所有平台都開放的問題。現行大B版不符合版規中所定義的原創網站條件。另外如同上面x大所述,大B在處理抄襲方面沒有規範,這也是它相較其他原創網站的缺失之處
沒有官方裁決抄襲/借鑒的公權力代表無法保障底下作品的原創性,這點和現行規範的原創網定義有相當大的歧異+1 推xarashi這段話,很同意啊!晉江跟長佩之前對於陳燈的跟66的抄襲事件處理都很迅速即時讓大多數人滿意。對於抄襲/借梗/融梗雖然無法完全杜絕也很難判定,但是有保護機制總比沒保護機制好吧?有保護都這樣了,那你沒保護不就更糟糕。大B之前的走錯路事件真的是一黑點,想必很多人那時候都很寒心吧
作者: ciel89 (人蔘) 2017-02-27 00:56:00
當時看著配菜大封筆作者集體出走真的超難過每次提到這事件跟某作品火氣就上來啊啊啊
作者:
wollcay (啡)
2017-02-27 01:36:00推原po的回文~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7 01:39:00
其餘不再重複。我只想說,瞭解反對方的想法仍然是有意義的,兩方也不會是零和的關係(在版規的制訂上可能有,但版規容許的行為範圍其實滿大的)如果朝向「社群是否能夠有效管控盜版文」來界定所謂的原創網或者例外情況,我想也是我支持的方向。(盜版→侵害著作權 好像更精確一點)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7 03:46:00其實反方一直以來都有鮮明的表達立場,當我今天已經把所有我能反對的理由都說盡了,支持方一句「不能理解」就想否定我的理由,那並沒有任何意義,只是無益的筆戰而已。而你所說的「有效杜絕盜文」的網站,確實是本板納入原創平台的考量之一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7 09:53:00
我是指抄襲的部分,如果只是盜文大B版可以處理喔^^
作者:
kuran09 (玖)
2017-02-27 13:07:00上面很多網友其實都有在討論關於抄襲的處理了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7 13:12:00
只是您的正文剛好沒提,而我也沒有辦法全部的文都看過呃,我不是從一開始就在追這個討論的。也許也不該預設討論者是從都到尾都follow討論。或許這也是原po覺得正方很難溝通(我的詮釋應該無誤?)的原因。
哦 其實感覺有點劍拔努張是因為在其他討論串中部分板哦 其實感覺有點劍拔努張是因為在其他討論串中部分板哦 其實感覺有點劍拔努張是因為在其他討論串中部分板友的發言引發一些效應...您的態度其實我覺得還滿平和的XD喔 推文又被ptth婊,原po如果看到可以幫我刪掉重複推文嗎QAQ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7 16:18:00
我有看到b的文。原來版友會因為某些人的態度倒戈XD覺得滿奇妙的。討論中透露出輕蔑/尊重的訊息,大概就容易失焦吧,可惜了 XD
作者: missWe (HeyU) 2017-02-27 20:49:00
推!
大推此文!好像在寫期末報告XD 不認同a板友,比較贊成原po的看法與意見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8 11:30:00
謝謝你的不認同 XDD
哈哈 那我就接受你的謝謝,不客氣喔XD再次大推此篇跟原po喔!!!
作者:
Kyara (以馬內利)
2017-02-28 12:30:00只能給推了 不贊成加入大B板 其實個人認為蝴蝶條款也應該廢除
作者: Haoua (Haoua) 2017-02-28 18:03:00
推這篇!
作者:
yu0917 (賺錢難‧省錢更難)
2017-03-01 00:17:00太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