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論點可能有點發散,算是作為一個長期潛水看板的人的一些想法吧。
先說在前面,我不是很贊成以目前的板規納入大B作品討論,
不過因為評估一下覺得過不過其實對板上現狀沒什麼差,所以意願也沒多堅定,
我的理由是我比較傾向要嘛全面開放(類似#1OferV5q之意見),
要嘛就限縮在具商業性質(有vip制度、版權經營)的網路小說站,不要開那麼多特例,
(如果要問之前其他連署我為何沒跳出來說話?呃,因為我懶……沒有爭議我就隨波逐流)
只是我認為目前之所以會有連署特例的需求,乃至目前眼下的爭論,
主要的原因之一,還是因為板名跟板規的確在某些面向容易讓新來使用者疑惑所致。
還有一個原因是該死的河蟹
版面亂是不至於啦,有照發文規定的話通常不會有太大問題,版主也都會即時糾正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2-25 03:02:00
原來當初投 不限制 的人那麼多@@ 如果當初有走完程序就好來,可惜沒有如果XD
推這篇對於板上歷史「對不是天天都來、以前沒參與到近期才開始參與的使用者」的感想。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16:00
有種考古文的感覺,原來如此阿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21:00
話說p大那個不是聯署文啦~
作者: p300 (pp) 2017-02-25 03:23:00
要不要討論一下後續一些「大逼可以特例為什麼xx不行」的衍生問題囧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25:00我覺得"不想看到沒興趣的東西"是無法說服你的理由,但正如同有些連署的人或許可能只是想看到想看的東西,沒有崇高的目的都是一種論點,不論自私與否或能不能說服你,都是意見啊~身為親身經歷過當時混亂的人,現在講什麼沒繼續調整很可惜都過於雲淡風輕了,我也有點忘記那時候的狀況,總之建議針對目前的情況就事論事。這次投票完後我考慮連署廢除全部特例XD最後補個推~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32:00是否針對版規或版名大修改,這點我跟ShellQ有在討論的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32:00看了一下我的推文好像在不鼓勵考古,我沒這個意思喔,能了解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33:00但是目前正在進行的連署都尚未完成,談其他議題易偏離主題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33:00時代的變革或者板規累積至今的原因有助於對話~哎呀版主抱歉切到你了....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35:00所以尚未深入探討下去。但大家想改的,其實都可以改不過要等目前連署完成。而且也不會馬上進行,至少要先緩緩連署只有贊成跟反對兩個選項,如果每個人都有附加條件那討論不完了(汗)。我是覺得在版規大改之前,可以自己先想想,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41:00版規該改成怎樣,是否足夠具體且可行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42:00
有些人覺得變化好,有些人覺得不變,沒什麼對錯,一切就看投票吧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45:00有些想法很美好,但其實很難達成的...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47:00
等等板主的推文怎麼一直被切XD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48:00推薦使用Moptt,一口氣推出去都不會被切喔~ XDDD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49:00
幸好我用mo顆顆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3:49:00因為我想一句推一句 XD 有很多話想說,但礙於身分或者會導致偏離主題,所以反覆斟酌 XD 想很久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50:00然後想再補充一下關於看不看版規這件事情,我去合購版開團或跟團(或代買/e-shop好了)從來都是先看版規,沒看被水桶的情況只能怪自己。我同意如果目前版規不易理解或不夠明確,都是可以討論修改的。但完全沒接觸就直接下定義恕我不能認同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54:00
我感覺原po的意思是看板規很應該,但別太期待所有人都看的懂XDD
作者寫文有他的本意,可是讀者看完卻有異於故事本身傳遞的消息是很正常的,除非作者特地說明,並且附上資料來源,原創板的原創定義大概就是這種等級的落差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3:58:00我大概了解他的意思,只是我再講下去會變成情緒評論 XDDD主要針對的是完全不看版規就說原創版為何不能討論台灣原創者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3:59:00
那還是別吧XD一整天情緒化夠多了,有點不均衡(?
比較有趣的是,如果他真的有看板規,可是理解卻歪了,在辯駁或是情緒發言時忘記/漏講了自己有看過板規,這時候就有可能被當作完全沒看,人都是會預設立場的,這就是為什麼這次討論到大家都快起飛的原因不過討論本來就是基於人的立場就是了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7-02-25 04:15:00你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其實沒看版規 XDDD 太複雜了我放棄....啊可惡我自己打完還漏字,這種後設揣測討論不完啦~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7-02-25 04:16:00
所以說要小心標簽化,比如反方都保守,正方都不看版規www
作者:
llycky (殺啥傻煞)
2017-02-25 05:23:00其實就我習慣都是在想發文前才會去仔細看板規,所以我想說不定很多人也是這樣,如果平時只當潛水黨的話可能真的不太會去注意板規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08:18:00另外想表達一點個人意見&情緒抒發: 改版名/版規,光是說說很簡單。但真的要改,將會是件曠日費時又易起爭議的事,更別說無論怎麼做,肯定會有一堆人不滿意。要保持公正理性還要排解糾紛,光想就頭很痛...望大家理解這不是簡單的事講這些不是要討拍,只是想表達,如果真的對原創板有愛,請對版務對人對事,多些包容。意見不合難以避免,但保持理性
作者:
cmanga (cmanga)
2017-02-25 10:11:00版主們辛苦了,謝謝!就像CUTE板的例子那樣,YuanChuang板的原創是原創平台衍生而來的,改名真的太大工程了
作者: haude501 (。_。) 2017-02-25 10:17:00
還是要說板主辛苦了,板規或名稱修訂會牽涉板的運作和走向,的確是一件麻煩事,我發這篇之前一直猶豫要不要提這麼難搞的意見,不過感覺趁這時發也許比較能引起大家對於現行板規的檢視,就心一狠(?)發了erty大我知道贊成方也會有這種人,我只能說我自己在開放/限制的選題中通常是覺得如果沒有特別強烈的理由需要限制,那就不如開放,聽起來像是幫正方講話,但這次的主議題我是傾向反對啦XDRz 另外我也承認那個可惜的感想很馬後炮,不過也是因為這次討論讓我跑回去考古,才發現原來當初投票結果跟我記憶完全不一樣 囧
作者:
neves (總有刁民想害朕)
2017-02-25 10:28:00XDDD 其實我自己也蠻矛盾的 站版主的角度 跟個人角度 想的考慮的點會不一樣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7-02-25 11:49:00當初分出來的時候,其實原創板的目的並不是僅為討論特定vip網站的 小說,而是為了區分網路文學跟"原創小說"的風格,所以蝴蝶條款很輕易的過了
作者:
ditto (嘟嘟)
2017-02-25 12:51:00風格很難認定,現行原創和大b相似與否見解就不一致,常被認為屬原創的元素,現在也常出現在其他形式的小說,包含當初分家的言小
作者:
lazyme (懶洋洋)
2017-02-25 13:56:00所以當初最簡單的認定方式就是以晉江這種從創作言小起家的作品,當初只有女性向的作品,但現在我感覺本末倒置早期在台灣以女性向文學的創作平臺是0,所以蝴蝶在自己的部落格創作是很自然的事,鮮網跟popo都是台灣後期學中國才有的
作者:
gastritis (gastritis)
2017-02-25 16:01:00鮮網很早就有吧,只是二創居多
作者:
ttyycc (小捲)
2017-02-25 16:02:00鮮網、說頻未必比晉江等晚吧......早期男性向網路小說都已這兩家出版居多。後來鮮網又加上了同人跟女性向,要說這是學中國?我想不是。
目前查到的資料:鮮網成立於2000年,晉江文學城於2003年推出。根據本人模糊的記憶,鮮網應該是早於晉江的吧!鮮網是總公司在美國,出版公司設在台北
作者: gj6sm3 (淑女) 2017-02-25 16:57:00
鮮網 冒險者天堂都蠻早的,晉江是在他們後面才在台灣流行
作者: alleninwar (新星) 2017-02-25 20:47:00
癥結點確實在版規 雖然現在很多版友都一肚子火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