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llyptt (波利)》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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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版規第三大項,以下引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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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止以各種形式引戰、對板友人身攻擊、諷刺、酸人、無端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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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言論是否構成引戰、人身攻擊、諷刺、酸人,原則上由板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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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本板開放噓文,但欲噓文請言之有物,並請勿連噓空白或無意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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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3-1、3-2者 情節輕微則警告,嚴重者將劣退或水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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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違反板規四者 初犯警告刪文,再犯劣退並水桶,推文無法劣退者,以水桶處分
: 3-1中敘述,言論是否構成引戰、人身攻擊、諷刺、酸人,原則上由板主認定
: 就字面意思我會認定當版主看到類似言論時將"主動"做出懲處
: 直到最近一篇懲處公告出來我才知道一定要"有參與討論的當事人"才可檢舉
: 這不就等於要版友在看到不適言論時不能直接檢舉
: 而是一定要跳出來參與戰火才能用版規制止不當言論
: 個人認為這樣只會造成事件延燒,無法有效控制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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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懇請版主放寬檢舉條件,勿放任引戰者隨意釣魚
現行板規就細節並無描述,我跟ShellQ的做法都是
主要以當事人檢舉為主,若情節嚴重者,則版主主動處理
如果版友非當事人,又認為該違規嚴重者,可主動提醒版主,
版主認定該行為違規嚴重也會主動處理
制止不當言論,有很多方法,
你可以理性的表達不滿之意,不一定只能用違規的方式制止。
每個人對於言語的感受程度不同,
除非是嚴重的引戰或攻擊,不然版主不會預設發言者立場就是來引戰的。
本無引戰意思的言論,也可能因為雙方使用的言詞不當,而導致激烈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