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iduc (å°ç«æŸ´)
2021-09-13 08:36:00你的案例我不清楚 我講一下我過往撿到遺失悠遊卡送交警察局和台北捷運遺失物招領中心的心得 其一:無記名式的悠遊卡很難找到失主 我有一個案例是在路上監視器照得到的地方撿到無記名式悠遊卡 我跟警察提出可以調監視器影像找到失主 警察並沒有贊同我提出的做法 其二:幾年前就有新的規定 遺失五百元以下(內)的金錢或物品 警察可以不用受理撿到五百元以下金錢或五百元以內遺失物的可以不用交付警察局 等於說拾獲者對於他人五百元以下的遺失金額或遺失物撿到就可以直接歸屬於自己 並且可以拿來使用 原po遺失的悠遊卡不知道有無記名 是不是記名式 還有悠遊卡裡的金額有沒有超過五百元 如果是非記名式而且悠遊卡內金額又沒有超過五百元就不用請警察辦案找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