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真的不會鳥你的,除非真的申訴了看裁決的結果
不過我覺得挺奇怪的
我記得摩托車現在很少買得到儀表上沒有電子時鐘的了
就算真的摩托車沒時間可以看,戴個手錶也可以
為什麼非得掏出手機看時間? 明知這是違規的
另外上面有人提到查地圖,我如果要查地圖都是等綠燈亮起通過路口以後
往前進約50公尺靠到路邊停好,開啟雙黃閃燈,才拿出手機開map app
由於引擎還發著,即使停紅線後面有警察看到也只會請車主把車移開
有一次查地圖的時候,就真的有警察前來
不過不是開單,而是乾脆問我要去哪裡,直接指路給我走比較快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個好的方式,不過台北市就是這麼gy的地方
不是隨便都能找到沒畫黃紅線的地方所以只能這樣..
※ 引述《rusifa (出眾慢煙)》之銘言:
: 今天路過重慶南路時
: 停在路邊等紅燈(這路段肯定有錄影器可佐證)
: 只是將手機拿出看一下時間就收下去
: 並未有通話或上網的行為
: 馬上被叫到旁邊開了一張1000的罰單
: 後來查詢過相關法規是以未熄火為準
: 那像我停在路邊只是看個時間的行為
: 難道我還要"熄火下車"離開座位才能看?
: 以後停在路邊豈不是都要"下車" "拔鑰匙"才能進行通話
: 或其他使用手機的行為
: 今天說違法應該是有明顯違法之虞而非全部一概而論吧
: 我真的覺得非常火大
: 想請問這樣有沒有申訴的空間
: 尤其是警察的嘴臉一副你趕快去繳 年底到了我缺業績的嘴臉
: 搶錢有這樣搶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