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16-04-26 19:44:58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91&v=k7IpaSvrb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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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atsemen (↑↑↓↓←→←→BA)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
時間: Tue Apr 26 12:29:58 2016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走了,很不爽!
3.完整新聞內文:
婦闖紅燈趕公車害慘摔 騎士:她就這樣走了,很不爽!.
東森新聞記者吳財賢、黃子鳳/新北市報導
一名劉姓婦人22日下午行經新北市淡水中山路,走斑馬線闖紅燈,嚇得一名綠燈直行的林
姓騎士為了閃躲,當場慘摔、全身皮肉傷;但她不認為自己有錯,沒說一句道歉就去趕公
車。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卻只能針對闖紅燈先告發,因行人肇逃沒刑責。
根據監視器畫面,明明還是紅燈,斑馬線上卻有行人帶頭違規穿越斑馬線,6人站到路中
;背包包的劉婦也跟著闖紅燈,下一秒突加速往前衝,見到機車又停下來。林男高速經過
,反應不及當場犁田,連人帶車往前滾,手腳多處挫傷。
「那種感覺...已經是沒什麼感覺,腦袋空白了。」林先生接受《東森新聞》訪問,回想
當時情形仍心有餘悸,但最不能接受的是劉婦完全沒道歉,「我快到的時候,她就衝過來
,我那時候趕快緊急煞車,然後就直接摔出去了。想說(婦人)人怎麼不見了,她也沒跟
我說對不起,就這樣走了,覺得很不爽。」
警方事後通知劉婦到案,研判她確實是闖紅燈將依法告發,但當下離去卻沒肇事逃逸刑責
。據了解,肇逃罪有前提,肇事者必須是駕駛肇事有動力的交通工具;且行人路權部分還
有帝王條款,萬一違規穿越馬路被撞,駕駛得挨罰最高3600元。
林男的江姓友人批劉婦惡劣,「害人家慘摔,不留下來關心一下,就為了自己趕公車跑掉
。」林男無奈,不排除提告過失傷害,為自己討回公道。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6/687068.htm
5.備註:
作者:
lolic (lolic)
2015-04-26 12:30:00吃午餐囉
作者:
kosuke (耕助)
2015-04-26 12:31:00三寶的日常
作者:
DogBe105 (狗鼻強暴105)
2015-04-26 12:31:00中午要吃什麼洨
作者: tonyy801101 (tonyy801101) 2015-04-26 12:32:00
還看過站在斑馬線中間聊天的 不管紅燈的
作者:
wasijohn (咖咩哈咩哈)
2015-04-26 12:33:00川寶
作者:
anynot (zach)
2015-04-26 12:33:00簽名檔有笑有推
作者:
sagem29 (YF 的 殺菌)
2015-04-26 12:33:00斑馬線停下來滑手機表示:
作者: tomlintomlin (tom) 2015-04-26 12:34:00
好油~
作者:
SuperUp (( ̄▽ ̄#)﹏﹏)
2015-04-26 12:34:00過路口還不減速看路 改天衝出失控車輛 去跟閻王靠夭綠燈
作者: sid3 (bluewind) 2015-04-26 12:34:00
違規導致損傷還是可以提民事賠償
想到早上慢跑完車子已經開始多了 結果老人還是照闖紅燈
作者:
xup6xu6 (一人一隻雞翅膀)
2015-04-26 12:36:00一個假動作
作者:
dk1986 (DK)
2015-04-26 12:38:00斑馬線 = 無敵星星 什麼燈都要停的(照規定的話)
作者:
edison1003 (é¯åœ‹å°å¾‹å¸«)
2015-04-26 12:42:00已涉犯過失傷害罪 請被害人一定要提告 遏止三寶
作者: murosaora (慕容) 2015-04-26 12:44:00
三寶連步行都有殺傷力
作者:
za2205 (給我一æ¯è—å±±)
2015-04-26 12:44:00你本來就該減速通過斑馬線 別把台灣亂象當正常
作者:
seysem (seysem)
2015-04-26 12:45:00速度感都不會看XDD
作者: suntex (中產小市民) 2015-04-26 12:45:00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帝王條款啊 騎士自己認了吧
作者: d2378d2378d (ddaaddaa) 2015-04-26 12:46:00
吃午餐囉
作者:
abramtw (世界原來是如此耀眼啊)
2015-04-26 12:47:00台北應該要禁掉機車
作者: oppaa 2015-04-26 12:48:00
廢物三寶
看到減速過斑馬線就很好笑 乾脆下來用牽的好了我跟你說拉 照影片這婦人看都不看 就算你時速10KM兩個照樣出事
作者:
za2205 (給我一æ¯è—å±±)
2015-04-26 12:49:00你要用牽的當然是最好啊 就不要每次都靠北什麼國外車子都會讓行人 台灣都不讓
作者:
vyeight (vyeight)
2015-04-26 12:50:00da~bo~you~靈光鏡返衝
肇逃沒有那過失傷害? 警察吃案嗎?還是被害人太笨... 快告阿 附民求償啊!!
作者:
za2205 (給我一æ¯è—å±±)
2015-04-26 12:55:00就算是綠燈也一樣 只要車輛行經有斑馬線的地方 本來就該減速到隨時可以煞停的速度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5-04-26 12:59:00應注意未注意 吞下去喔 ^_<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15-04-26 13:03:00本來過路口就該多注意,綠燈不是就是可以加速衝到底的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15-04-26 13:04:00這是保障行人,給有傷害力的機械車合理的限制,
作者:
a8866442 (我的靴子裡有魯蛇)
2015-04-26 13:04:00好油的三寶飯
作者:
treeeasy (找個愛閱讀及運動的妳)
2015-04-26 13:05:00騎士過路口不多注意本來就錯了
作者:
josh0412 (god夜夜)
2015-04-26 13:05:00人家要趕公車不會讓一下女森哦 白目欸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4-26 13:06:00還好自摔 真的撞到不就好棒棒了 還想提告除非有黨証
作者:
za2205 (給我一æ¯è—å±±)
2015-04-26 13:08:00此篇有些人的法治觀念和交通觀念讓我不意外為何台灣三寶如此多
作者:
seekeve ( )
2015-04-26 13:11:00之前遇到開車紅燈右轉看到我走在斑馬線上還加速穿過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4-26 13:12:00
去看一下影片很難嗎 只會看標題嗎遇到這類型智障三寶 還要用路人是要怎麼自己注意啦
作者:
qmaper (~å¡ç‰‡~)
2015-04-26 13:14:00經過斑馬線要減速阿~行人在斑馬線上無敵阿
作者: harpuiaken (Leon) 2015-04-26 13:15:00
人家三寶內
標題斷得好,「她就這樣」,用來形容三寶都這樣很貼切
作者:
arnold3 (no)
2015-04-26 13:28:00就算死人也沒事喔 斑馬線行人最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5-04-26 13:41:00帝王條款XD
上次三寶行人闖紅燈害我撞到前車,警察說頂多罰1200,媽的我光賠前車就花11000了,爛法律
作者:
matto (碼頭)
2015-04-26 13:44:00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不代表他就可以無視號誌闖紅燈
作者: zuyan 2015-04-26 13:48:00
行人沒肇事逃逸??~~~~哪有可能~~
作者:
hqu (小毛氈苔)
2015-04-26 13:49:00班馬線前要減速。
作者:
c93cj3 ( )
2015-04-26 14:05:00然後她就走掉了白痴帝王條款 養出一堆過馬路滑手機 不懂尊重其他用路人的行人
作者:
homer0403 (人活著就是為了學會珍惜)
2015-04-26 14:15:00推簽名檔 XD
作者: hayate65536 2015-04-26 14:16:00
小綠人可以丟了,反正行人無視燈號都沒事兒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5-04-26 14:30:00過失傷害啊
作者:
mizorej (mirorej)
2015-04-26 14:50:00別的國家禮讓是切換燈號會多等一下 綠燈正當中最好會慢國外行人權利也是建立在行人奉公守法的基礎上 別無限擴張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4-26 15:33:00四輪的:兩輪不好好騎 知道會摔了?
影片看了 原來不是婦人突然衝出 而是已經有五人在路中看到路中間那麼多人 機車還能騎那麼快也是很厲害考駕照時沒考 路口/斑馬線減速慢行 嗎?
作者:
schopan (去)
2015-04-26 17:23:00影片底下留言:所謂肇逃(刑185-4)要件有二1行為人駕動力交通工具肇事,2致人死傷而逃逸被撞的50幾歲小姐沒騎車且被撞,如何擔任肇逃被告?所以行人到底有沒有肇事逃逸
作者:
ienari (jimmy)
2015-04-26 18:02:00三寶
作者: Louis0712 (Louis) 2015-04-26 18:09:00
這就是告訴大家下次要直接撞上去 頂多罰3600(?
帝王條款..真的可以去吃屎了,什麼都在講比例分攤責任這卻不用比例分攤責任,是鼓勵闖紅燈嗎
作者:
applekiwi (最喜歡我的小bubu)
2016-04-26 21:24:00一整排人在斑馬線上 還不減速硬刷卡
作者:
applekiwi (最喜歡我的小bubu)
2016-04-26 21:25:00每個人下車之後 都是路人法規是以人爲本 從人性出發 這很好懂吧XD
法規規定的很清楚 看到斑馬線有行人通過 要減速或停下來 自己去翻法規XD不過這位劉婦是不是故意的 幹嘛又突然往前衝當然會使機車騎士嚇到....
作者:
kiler520 (Sky我最威)
2016-04-26 23:26:00法規不看就是這樣
作者: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6-04-27 01:18:00現在法規已經限縮到只有走斑馬線才叫帝王了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6-04-27 04:58:00鼓勵行人闖紅燈的惡法,早該修掉
作者:
BJ0912 2016-04-27 09:38:00幹三寶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16-04-27 09:41:00台灣是大公路主義 在行人穿越道無帝王條款的話以後你老了就不要想過馬路了 走到一半變紅燈被撞飛怎辦?而且到路口要減速很正常吧?這對自己來說也是防衛駕駛
路口就該注意與行人是否闖紅燈完全沒關係,若有人擔心因此係鼓勵行人闖紅燈則未免過於擔憂我國人民素質於此談何自覺先進民主法治國家,真發生碰撞就上法院看自己有無過失囉,別過於擔心好嗎,對於有盡行車注意義務之人
作者:
nardus (薰衣草)
2016-04-28 00:16:00從斑馬線死角闖紅燈奔出來好棒棒,根本無敵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6-04-28 13:15:00當告則告,不要打保留追訴拳~
則未免過於擔憂我國人民素質?現在還這麼認為,蠻.....自信的